沈远搓着手站在屋外,间或呵上一口热气,冬天来了,若是不好好解决眼前的难关,这个冬天他们可难过了。
“大当家,萧公子竟然认识顾二,这关系也太复杂了。”
李茂想不通,忍不住挠了挠脑袋。
沈远却是看向了落着雪花的天空,眼神有些悠远,“想不通就不要想,那样的人物,也不得咱们能够揣度的。”
冷不丁地瞧见沈红绣牵着凌枝的手走来,沈远便笑着迎了上去,又瞧见俩人似乎都背着一个大背篓,背篓里填满了软绵绵的白毛。
沈远不由诧异道:“你们这是背的什么?”
“是羊毛。”
沈红绣黑红色的小脸透着喜色,翘起了两个羊角辫道:“干娘说,可以教咱们做羊毛衫,冬天穿可暖和了。”
“羊毛衫?”
沈远微微有些不解,“羊毛闻着骚臭,这做出来的衣服能穿?”
“洗洗就不臭了,我会配制一些芳香的洗剂。”
凌枝说到这里,又想到前些日子听马大娘提及,寨里还养了好大一波鸭子,又道:“不仅可以做羊毛衫,鸭子的绒毛还可以做成羽绒服,又轻薄又暖和。”
沈远半信半疑。
李茂在一旁挠了挠脑袋,“凌娘子,你说的这羊毛衫和羽绒服我从未听过,在大燕应该没有人这么做吧?”
凌枝笑道:“不仅是大燕没有,相信其他地方也应该没有。”
“那你们先试试吧。”
沈远倒是没有排斥,“寨子里老人孩子多,冬日里他们最是怕冷,若是真如凌娘子所说,那对咱们寨子绝对是一大好事。”
“你们守在屋外干什么?”
凌枝这才反应过来,沈远和李茂似乎是特意守在屋门外,是在等她?
“萧公子和顾二在你们屋里头说话,我们也不方便进去。”
沈远话音刚落,凌枝便瞧见萧墨云走了出来,他身后跟着一个低垂着目光的男人,男人额前落下几缕黑发,遮掩了面容,有些看不真切,但看体形应该也是个年青的男人。
他与凌枝错身而过,头也没抬地离开。
而萧墨云只是负手在后,看着他的背影,一双黑眸异常沉郁,浓得仿佛是化不开的墨汁。
晚些时候俩人歇息的时候,萧墨云却主动向凌枝提及了此事,“他是我一位故人,名叫顾朝。”
“嗯。”
凌枝静静听着,萧墨云的嗓音似乎带着几分伤感,又有几分追忆。
勇安侯顾家,那也曾经是名震朝野的大家族,顾老侯爷驰骋疆场三十年,曾立下无数的战功,有老侯爷的庇护,勇安侯家算是挺过了十七年前的康王之乱。Χiυmъ.cοΜ
新帝即位后没几年,就封了勇安侯家的小姐做贵妃,但就在顾贵妃诞下皇子那一年的中秋夜宴上,新帝突然发难,以顾家通敌之罪夺了勇安侯的兵权。
顾贵妃也是性烈,知道这些年新帝对她的宠爱只是虚情假意,当场便撞了柱。
顾老侯爷夫妻为表忠心,自尽而亡。
新帝也是想要赶尽杀绝的,但又怕动摇了朝廷根基,若是做得太狠太绝,不仅朝中大臣可能会心寒,也会让京中的世家大族忌惮一二。
这才免了顾家的死罪,只剩下的男子全部刺字流放,女子没入教坊司,下场凄惨得很。
“我与顾朝在军中同袍三年,他是勇安侯的嫡次子。”
萧墨云说到这里长叹了一声,再遇到顾朝是他想也没想过的,他只听说顾家人在流放至岭南的途中遇到了马贼,顾家男儿几乎都陨命当场,却没想到顾朝这样命大,还辗转来到了泯阳县,虽然到这两涧山做了土匪,但能活着总归是好的。
“你们感情不错?”
凌枝侧头看了萧墨云一眼,见他眸中神色似有几分怀念之色,心中也有些好奇。
当初萧墨云教她习武时的那份气度,她就觉得他是征战过沙场的,如今看来果然没错。
“我初入军营时,不过是从小兵做起,他是军中副将,虽然年纪尚轻,却无人敢小觑,他为人正直,治军严谨,在战场上更是勇猛英武,所向无敌。”
“他……还曾救过我性命。”
萧墨云缓缓握紧了拳头,曾经恣意潇洒的少年人,家逢巨变,颠沛流离,九死一生……或许如今,连顾朝都不知道他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但没关系,他会给他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萧墨云的黑眸泛起了一抹浅淡的晶亮。
这一夜,凌枝听着萧墨云缓缓提起过往,这是他第一次与她分享他曾经的经历。
庙堂之高,沙场之远,她都没有切身的感受。
但从萧墨云的描述中,她似乎看到了那样一副画面。
夕阳西下,驰骋沙场的少年人,他们挥洒热血,高举长刀,只为捍卫故土和家园。
这样的情景,只要一想就能让人热泪盈眶。
顾朝……
凌枝在沉沉睡去之前,终于将这个名字重重地刻印在了今日那个男人身上。
——
为了清洁羊毛和鸭绒,凌枝回头就给调制了大几瓶压缩的洗洁剂。
山里的梅花开得格外早,凌枝又让沈红绣带着马无病和几个孩子去采了些,将梅花的香气融入了洗洁剂里,洗出来的羊毛和鸭绒还带着一股子清冷的香气。
清洗之后还得将这些羊毛和鸭绒蒸干,相当于是高温杀菌,最后再晾晒。
羊毛纺成线,再用来织羊毛衫。
鸭绒要先做内衬,再缝进衣服里,轻薄又暖和。
这些日子山寨里的妇人们都行动了起来,没有人歇下,稍稍懂事些的小姑娘们都拿起了绣花针,安安静静地做起了冬衣。
凌枝给三胞胎也各做了一件羊毛衫和羽绒服,只是她针线有些不好,马大娘和沈红绣都帮着她,做出来的衣服也是勉强可看。
萧墨云与沈远在山寨里巡视了一天后,回到小木屋就瞧见了搁在床榻上的羊毛衫和羽绒服,他还有些诧异,羊毛衫是白色的贴身穿里面,羽绒服用的藏蓝色的粗布料子,他抖开看了看大小身形,竟然与他相仿。
身后是推门而入的声音,凌枝端着饭菜搁在了桌上,又仿佛随口说道:“天气冷了顺道也给你做了衣裳,你得空试试合不合适。”
她的声音压得很低,说得又轻又快,但萧墨云却从中听出了一抹局促。
萧墨云伸手轻轻抚过羊毛衫,那软糯的触感让人手指生温,一双黑眸中也闪烁着星星点点的亮光,“谢谢,我很喜欢。”
这些日子,山寨里的男人好多都穿上了羊毛衫或是羽绒服,巡视山寨的时候,萧墨云难免看到那些人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显摆。
就连沈远,都会不经意地在他面前露出一截羊毛衫的衣袖,说是他闺女给做的,那嗓音里就带着莫明的骄傲和炫耀。
听到萧墨云这样说,凌枝唇角不由扬起一抹笑意。
用过饭后,俩人歇下,还是一个床上,一个床下,这样的日子约摸都有大半个月。
萧墨云一直没和她提下山的事情,反而每天都和沈远忙忙碌碌,凌枝不知道他们在捣鼓什么,但看着萧墨云对山寨的态度一天天地改变,她心中微定。
这样也许就意味着,萧墨云不会对山寨的人赶尽杀绝。
这一夜,山寨里的人都早早歇下,但半夜里,却传出一声声狗吠,甚至还有人敲响了示警的锣鼓声。
凌枝与萧墨云同时坐起了身来,便听到屋外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是李茂敲响了屋门,“萧公子不好了,有人从后山攻上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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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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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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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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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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