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一听这个声音立马变了脸色,这声音他太熟悉了,在梦里他都巴不得皇上多骂自己几声浑蛋高俅,这样也能多多受到皇帝的提赏。
“皇上!微臣实在是有眼无珠,不知皇上在此啊……”
“嗯?怎么?我来这里你不满意么?狗奴才。”
高俅跪爬了几步,连连给赵佶赔礼,又拉着高衙内和官差,哗啦啦的跪倒了一大片。林冲这才认出原来那个眼熟的人正是当今圣上,和林娘子也都跪倒在地。只有吴朗和黄风坦然自若的仍然喝着小酒。
“老赵,牛-逼啊,这感觉,我都跟着你飘起来了。”
黄风冲赵佶竖了竖大拇指。吴朗看了看地上跪着的人,先扶起了林冲,然后冲众人说道:
“都起来吧。”
高俅趴在地上偷眼看了看吴朗,又看了看赵佶,依然没有起来。
“混账东西!公子叫你起来就赶紧给我爬起来。”赵佶怒道。
此时的高俅惊惧万分,这个短头发的年轻人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几岁,他究竟是什么人?当今圣上竟然尊称他为公子,难道这大宋朝还有比皇上还大的?一旁的高衙内吓的更是脸色苍白,早就没了之前的嚣张。
“你们都退下吧,该干嘛干嘛去。”
赵佶指了指那些官差,高衙内好像如蒙大赦般转身也想往外走。“等等”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在高衙内耳朵里简直好像阎王一样。
吴朗笑着看了看他:“想走?留下一样东西再走不迟。”
“公子尽管吩咐,你要什么小的都给……”高衙内裤裆已经快要湿了。
“看我的如来神掌!”ωωω.χΙυΜЬ.Cǒm
黄风跳过去就是一掌,高衙内双手捂脸,不料黄风手上是虚招,势大力沉的一脚奔着胖子的腿间就踢了过去。
“啪嗒!”
众人好像听见了一个微弱的声响,好像是鹌鹑蛋被车轮碾压过的声音,这是所有男人的噩梦。
“啊,我的……我的家伙碎了啊!干爹!”高衙内疼的晕了过去,高俅面色从容的看了看,一句话都没有说。
“嘿嘿,其实这招叫断子绝孙碾压十八式,这只是第一式”黄风得意的看着众人。
“好好好,壮士果然神勇过人”拍手叫好的竟然是高俅。他摆了摆手,那些官差抬着昏迷的高衙内出了院子。
吴朗眼中寒光一闪,这个家伙,喜怒不形于色,胸有惊雷面如潮平,要是不小心用他的话,恐怕将来会是个大麻烦呢。
官兵走后,高俅当起了侍应,一个劲儿给吴朗和赵佶斟茶倒酒。见他这么服帖,吴朗叫林冲派人去接潘金莲和武大郎,准备好随时返程了。
这次一共可以带七人返程,吴朗本人不算上,武大郎、潘金莲、林冲、高俅、再加上黄风和赵佶,现在是六人,也算是够本了。
大家在林冲家把酒言欢一直到了晚上,吴朗拿出强光手给众人演示自己的高深道法,院子中的人无不叫好,高俅一直在观察着宋徽宗的眼色,看他对吴朗恭恭敬敬,这小子绝对是个我惹不起的人物。
夜色深沉,吴朗正在屋中熟睡。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无声无息的跳上了房顶,扒开了一块瓦,向里边看了过去……
“喵喵喵,吱吱……”在古代,一个顶级的小偷要有高超的轻功,过硬的心理素质,闪电般的手速,最后,他还要会口技。
不仅是这几声猫叫,鼠叫,就连吴朗每次在床上翻动时,他还能随着节奏发出床板吱吱呀呀的声音。
这个人正是水浒第一神偷时迁!
刚才吴朗的强光手电发出的白光,远远的就被时迁看见了,这种东西在古代简直就是无上至宝,时迁既然看见了,怎么有不偷之理。
他在房顶又扒开了几块瓦,然后身子竟然一下子好像缩小了好几圈,从小洞外跳到了屋子里,这是上层的锁骨法!
时迁在房中悄悄走着,脚下好像踩了棉花一样,完全没有声音,同时他嘴里还不断模仿着一些蛐蛐之类的虫叫,简直是天衣无缝。
走到吴朗近前,伸手唰的一下,然后小小的强光手电就已经到手了!在此之前的那段时间,时迁一直都在观察和计算着他要偷的这个东西所在的位置,然后瞬间出手,再飞身上房,前后不过十几秒,绝不拖泥带水。
时迁的师傅曾经告诉他,这世上有两种东西绝对不要去偷:第一种是女人,第二种是自己完全陌生的东西。
今天时迁实在忍不住,就犯了这第二条规矩,他握着手电仔细的看了一会,突然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唰的一道白光打在了眼睛上,这一下完全触不及防,他的眼睛瞬间失了明!
时迁果然是顶级神偷,虽然眼睛看不见了,一脚踩空掉到了院中,但他还是没有发出多大声响,而且嘴里立刻开始模仿野猫**的声音,极其惨烈。
但此时院中还有一位顶级高手,那就是林冲,听到有东西落地时林冲唰的一下从床上蹦了起来,随手提起长枪就冲出门去,就算是野猫林冲也要出去看看究竟,因为此时皇上和太尉还有一个神秘的少年师叔都住在自己家中,他要比往日十倍的警觉。
林冲提枪跳到院中正巧看见两眼冒金星的时迁,二话不说提枪便刺,这一条长枪使的是出神入化,犹如一条条银白色的长蛇将时迁裹在了中间。
但是时迁贵为大宋第一偷,轻功也不是盖的,尽管两眼暂时还有些看不清,凭着一双耳朵听音辨方向,依然惊险的躲过了林冲的攻击。
两人一打一躲,吵闹声惊醒了院中其他人,高俅第一时间过来慰问吴朗而且还询问是否要自己去搬兵抓贼,然后才转身给赵佶磕头请安。
院中林冲已经明显占尽了优势,一条大枪将时迁死死锁住,就算他轻功在高,连施展的机会都没有。
“林教头,放了他吧”吴朗喊道。林冲收住了抢十分警觉的观察着时迁的动向。
“时迁是吧,你走吧,记得不亮了来找我。”吴朗撂下一句话就回屋继续睡觉了,时迁看了看手中的强光手电,又看了看林冲“林教头,果然好枪法,以后再来领教。”说完一闪身,人已经跳到了屋顶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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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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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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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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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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