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人在细雨中穿行,却没有半点声音,只有踏在地上的整齐声响。
若是有人看见这一幕,定然会极其震撼,有如此军容,不知道是哪个将军带出来的强军。
当看到队伍最前头时,便不会再有意外。
长久的杀意浸润,让那匹本就神骏的马更加夸张,高惊雷估摸着,现在这匹马的重量,估计是普通马匹的三四倍!
更神奇的是,马有这样的重量,步伐却轻快的很,泥泞的路都不会陷进去。
哒哒哒……
李光打马从前方迂回而来,到了高惊雷面前,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
“将军,前面就是应山了。”
“嗯,有张献忠手下的踪迹么?”
“没有发现。”
“好,进城!”
李光这段时间也没闲着,他日日刻苦训练,不知是否跟随高惊雷时间长了,他仿佛一夕之间就开了窍,进步的极快!
现在的他,已经是个优秀的斥候队长,连他都没有发现张献忠的踪迹,看来他还没有到。
应山城就在眼前,高惊雷也懒得浪费功夫,径直带人闯城。
守城的士兵看见他的队伍,吓的够呛,通报了名姓之后,才将他放进去。
他手上带着左良玉的信物,此时应山之中,是左良玉手下大将金盛恒。
金盛恒盗匪出身,在群盗之中靠着个人武勇打出了名声,现在已经做到了总兵,这次被左良玉派来守应山,也能看出左良玉对他的看重。
高惊雷进城之后,他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
“还真的来了?”
跟徐成勇这样的人不同,他是盗匪出身,对官位的大小看的没那么重,他更重视的是能力,这也是他能一路起势分不开关系。
不管位置如何,实力才是硬道理。
高惊雷能在襄阳打退张献忠,甭管他是不是运气好,那都是实打实的战绩!
更别说他还连续打赢了两次,承天府也被他守住了,这更不可能光靠运气完成。
左良玉对高惊雷的策略,他是不赞成的,可他人微言轻,就算是说出来也不会起什么作用,于是他就干脆闭嘴。
那些人抢破了头去争襄阳的位置,他根本嗤之以鼻,从头到尾就没掺和进去,他可不认为高惊雷会乖乖就范。
就给人家两千人,还要人家把到手的钱吐出来,谁能干?xiumb.com
把人家当傻子呢!
盗匪出身的金盛恒,将心比心,如果换成他是高惊雷,绝对不可能轻易答应。
左良玉太过想当然了,屁股决定脑袋,他能做出这个决定也有他的原因。
让金盛恒意外的是,高惊雷竟然真的来了,而且按照守城士兵的通报,他还真的只带了两千名兵卒!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高惊雷还真的被左良玉给吓住了,只靠着一道手谕,就乖乖的跑来了应山,连之前到手的襄阳城和承天府,也全都拱手相让?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他可要看轻高惊雷了……
这么简单就被震住,成不了什么大事。
他甚至不太想见这样的懦夫,可按照惯例,作为城中守将,他怎么也要见一见同袍。
毕竟也是左良玉安排来的人,未来也许还要在一起共事,能不得罪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他一路坐到总兵,除了个人武勇,与他圆滑的处事手段也分不开。
他做好了准备,可见到高惊雷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吃惊。
这也太年轻了点。
虽说自古以来都有少年名将,可看高惊雷这样子,也就十几岁?最多也不超过二十……
难怪难怪,怪不得轻而易举的便被左良玉给震慑住,乖乖的撇下自己的基业。
这样一个少年,能有多大的本事?
顶天了也就是张献忠手底下那几个义子的水平……
金盛恒暗暗摇头,倒是长了一副好相貌,可惜了,小白脸能有多少本事?
他心中看轻,面上却不显,反而很是热情:
“原来是高兄弟,多谢仗义来援,客气的话且不多说,战事要紧,等打退了贼寇,我亲自设宴,给高兄弟接风!”
高惊雷抱拳,暗暗惊讶,鬼蜮之中,难得看见一个正常人。
若是不知道,还以为张献忠所有手下都和徐成勇一个画风。这金盛恒倒是会说话,他如此做派,省了不少事。
“金将军,我奉命带了两千人来援,你看我该守哪里?”
两千……
金盛恒险些扶额,还真的只带了两千人,高惊雷也未免太老实了点。
流寇刚起事的时候,两千人也能派上点用处,可现在张献忠裹挟了无数流民,动辄动手就是几万,两千人进去,连个浪花都砸不起来……
更何况,这两千多半也是刚刚招募的新军,一看到乌泱泱的流寇杀过来,怕不是当场就要吓到武器都扔了?
不添麻烦就算好了,还帮什么忙?
“这样,高兄弟你就负责策应,若是哪里失守,你再来帮忙便可。”
高惊雷嘴角弯起:“可。“
应山城里面,金盛恒早就做好了守城的准备,什么滚木礌石,金汤之类的东西,他都准备了不少。
尤其是金汤,几个大锅不停的煮着粪水,那味道能让人当场昏厥过去。
这东西是守城利器,只要碰到身上,当场就会燎起一串泡,进而溃烂,战场之上没有草药,杀伤力比起火炮来丝毫不差。
高惊雷知道金盛恒并不信任自己,连一点任务都没分配,他倒也乐得清闲,等到战事开始,自然有他发挥的机会。
并没有等待太久,流寇便如期而至。
这次领兵的还是老熟人,刘文秀。
上次被高惊雷打击的落荒而逃,彻底击溃了刘文秀的心防,不过接下来的几场胜仗,又让他找回了些许自信。
只要不对上高惊雷,大部分的明军依旧是土鸡瓦狗,完全没有什么抵抗能力,杀起来如同宰猪狗。
这次对应山,他势在必得!
只要拿下了应山,就打通了去河南的通途,他们转进河南后,便再也不用面对高惊雷了……
应山城不大,作为前锋的刘文秀,发兵三万,将应山团团围住!
大战一触即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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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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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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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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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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