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舒展开身体,嘴角略微翘起,带着一种极度自信,仿佛一切尽在掌握的笑容。
“驱虎吞狼,让他们自相杀戮,咱们再火中取栗,说不定这次还是个机遇……若是能将这些心腹匪患一网打尽,那大帅以后的路就更加平坦了。”wWW.ΧìǔΜЬ.CǒΜ
“长官你有门路?”
王友堂喜出望外,他打从心底觉得曹景林想的的确是个办法!
雇佣兵而已,原本李连飞做的也是这个打算。
只是他找的那支雇佣兵太水,沙国人的洋枪队欺负欺负平民百姓还可以,真的对上了高惊雷,就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小绵羊,不仅没打掉高惊雷,还把自己给赔了进去。
要是换成曹景林设想的那些就不会了,那些可都是久经考验的猛人,连军队都拿他们没有办法的绝世凶徒!
若是换了他们,绝对可以跟高惊雷有来有回,甚至碾压都不是不可能!
“当然!”曹景林一言笃定:“花点小钱就可以,甚至许些口头上的承诺,不用费什么力气。
正好借着这次的机会,该干些事情了!
在宽城陪着李溪承玩了那么多年,要是再不出来透透气,脑子都快木了。
说起来唐靖这么多年对我也算尽心尽力,他死的那么惨,我也不能不给他个交代。”
“哈哈。”王友堂见曹景林如此,不禁心中也畅快起来。
他三番两次在高惊雷这个弱冠之年的娃娃手上吃瘪,心中自然不可能毫无怨气。
眼见有了出气的机会,甚至还可能攫取大量功劳,他整个心都快飘上了天:
“还是长官足智多谋,他高惊雷一个奶娃娃,碰到了长官只能说算他倒霉!”
…………
热河,连曼城。
这里之前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可在这十几年间,在热河却声名远播,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原因只在一个人,关东三大匪之中声名最盛的平王,何英飞!
这里是他的大本营,原本的官被他杀了个精光,附近的驻兵更是全都变成了他的手下或者是地里面埋着的枯骨。
何英飞自称是太平军遗脉,修习了当年天王的全部术法,一手太平要术无人能敌!
他的术法神出鬼没,有鬼神莫测之能。
据说他最早成名于同草原元代后裔争夺地盘的战役中。
那时的他,带着十几个人,就杀光了几千的骑兵队,获取了珍宝无数。
之后又在和热河驻军的战斗中,硬抗着几千人的炮火,将阵中指挥官的头颅给摘了下来。
至于其他什么改变地势地貌,凭空将一座小山移走,将大河填平这样的传闻,就更多了。
在他成名之后,整个热河的土匪全部都归顺于他,无一人敢于违逆,仅有的几个要反抗的,连动静都没弄出来就全军覆没。
随后他扯出了太平的旗号,自号平王,手下养着精兵强将无数,连官兵都奈何不了他。
别人都传他是关东三大匪之中实力最强的一个,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在毒娘子的手上吃过一个不小的亏……
当时倚仗着自己的太平术,他直接对上了毒娘子,两人针锋相对,最后还是毒娘子的魇胜术赢了一筹。
这件事情在他的心里一直都是个心魔,他始终想要再赢回来。
可惜这些年他的实力并没有明显提高,想要报仇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但今天,突然有人告诉他,毒娘子已经死了!
想要报那一箭之仇,再也没了机会!
三十六道太平术,即使他现在已经练成大半,可却颇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之感。
他依然不太能相信,当年那个实力超绝的毒娘子,就这么静悄悄的死了,如此的悄无声息,连半点风声都没有?
何英飞坐在他重金打造的黄金座椅上,静静的看着眼前来人。
他有色目人的血统,高鼻深目,下巴削瘦嘴唇精薄,看起来略显刻薄寡恩。
年轻时的他,跟当年太平军中的英王有些相似。
这样的长相,幼年时给他带来了不少的歧视和羞辱,后来获得奇遇的他,将当年羞辱过他的人全部埋进坑里面,种上了果树。
他觉得用别人血肉种出来的果子,吃起来特别的香甜。
喜怒无常从此成了他的代号,在他手下做事的人,没有人敢触怒他的,许多跟他说话的人都会被他阴鹜的气质震慑,显得畏畏缩缩,但眼前这人不是。
站在何英飞面前的是个年轻人,雄姿英发神采奕奕,透着一股年轻人特有的朝气。
何英飞将手里的烟锅放下,鹰隼般的目光直直盯着面前的年轻人。
“你说的都是真的?”
“千真万确!”
年轻人声音清朗:“毒娘子被李溪承李连飞设计袭杀,可惜的是,他一时不察,被毒娘子的手下高惊雷带人埋伏,杀死在了滨江城中。
高惊雷现在已经重新扬旗,改名黑袍军,在坠星湾大肆招兵买马,他还绑了袁大统领的三儿子,以此索要赎金二十万!
这些在龙江省都是人尽皆知的消息,你可以尽管去打听。”
“这倒不必。”何英飞轻轻磕了两下烟锅,惨白的脸上现出了几分血色:
“谅你也没这个胆子来骗我……这个叫高惊雷的又是哪个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毒娘子的手下没听说过这么个名字。”
“他是个年轻人,现在不过二十岁的年纪,之前并没有什么名头,只是听说曾经对县城中军官不满,当街唤出天雷劈死了那名军官。”
“召唤天雷,嗤!”何英飞一脸不屑,嗤笑起来:
“以讹传讹罢了,一个娃娃哪里来的这个本事,没想到毒娘子也算是一代人杰,手下竟然如此不济,被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娃娃给收服了,真够丢脸的……
这个高惊雷也是不知天高地厚,还敢要二十万,呵呵……不知道死字应该怎么写!”
“没错!”
那名年轻人也是一脸义愤填膺:“我家长官也觉得他太不懂事,原本大家还能和和气气,可现在主事人变成了高惊雷……
我家长官以为,不如给坠星湾换一个更明事理的大当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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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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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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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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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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