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村长想要自己赚这个钱呢?”
高惊雷猜测道。
“应该不会。”
孙启山摸着白胖的双层下巴,做出一副高人的样子:
“这几天我跟那村长还算是处得来,虽然不知他究竟做什么营生,可他的家底却真的挺厚,其他人或许想要挣这个钱,他还真不能。”m.χIùmЬ.CǒM
“村长没有阻拦,想要跟你结交的人也不多?”
“恩……”
孙启山在李二虎身后悄悄点了点头:“不是不多,是很少……”
高惊雷沉默了,他也有这个疑惑。
这几天在村里打转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小王沟村的人口委实太少了些。
要说少,也不算太少,关键要看跟谁比。
去年大旱过后,很多村镇里面十室九空,基本上全村死绝,小王沟比这些村子还是要强很多的。
可是跟一些正常的村落比起来,小王沟可就太不正常了。
在那些村落中,大家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路边都有倒毙的无名尸首,即使那样,人口也同这里差不多。
可是小王沟呢?
大家有吃有喝,幸福快乐,竟然人也这么少?
这就有点不太对劲了……
不仅成人少,孩子同样也少。
这会儿中原百姓基本都信奉养儿防老的理念,虽然大多数人根本活不到老的年纪,就已经一命呜呼,可在能生的年纪,仍然要生上不少。
就算夭折的多些,每家每户凑个三五个还是有的。
可是小王沟呢,很多都是只有一个……
有两三个孩子的,都是比较特殊的了。
将疑点藏在心里,高惊雷抬眼看去。
李二虎在前面叫的欢实,原来已经到了他的家。
跟村里大多数人家相同,家里面住的房子修整的不错,只是偌大的院落显的空落落的。
李二虎之前说过了,家中只剩下他老父亲一人,他姐姐死了之后,家中只有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了。
他父亲已经站在门口等待,对于儿子的长官,父亲表现的十分热情豪爽。
“来啦,赶紧进屋!”
他看起来非常爽朗,脸上带着关东汉子特有的淳朴与不羁。
他的身材跟李二虎差不多,都属于魁梧型的,这会儿看见几人,他笑的很是兴奋。
只是有一事很奇怪,从他身上完全看不到刚死了女儿的悲伤……
人家的家务事,高惊雷自然不会开口。
几人进屋,分宾主落座,李二虎父亲抬上来一口大锅,浓郁的香气顿时弥漫在暖和的屋内。
他掀开锅盖,这种香气立刻达到了顶峰!
嫩生生白花花的鱼肉在锅中翻滚,浓郁的汤汁中,进了味儿的豆腐忽上忽下,配着上面撒上一层的碧绿香菜,让人口水忍不住开始分泌。
更别说锅边贴着的一圈金黄色的玉米饼子,鱼汤浸润到玉米粒中,口感更佳丰富别致。
“好家伙!”
孙启山眼睛都亮了,就连向来都不动声色的宋江声,也隐蔽的吞了两口口水。
“嘿嘿。”老李乐了,露出一口被烟熏黄了的牙齿:“别的本事我不敢说,要说整治这鱼,我还真没服过谁。这鱼是我刚捞出来的鲶鱼,这种鱼肉最香了,我足足炖了一下午,你们快点趁热尝尝!”
老李拿出珍藏的山参泡酒,给几人倒了满杯,孙启山早就不客气的大快朵颐起来,宋江声也连连下筷子,别看吃相文雅,可吃的却一点不少。
只有高惊雷,迟迟没有动锅里的鱼肉。
也不是他侥幸,只是听到鲶鱼这两个字时,他就会想起一些事情。
比如,李二虎的姐姐,那个据说神经有问题,苦了一辈子的女人。
听说她变异后,就变成了下颌长着肉须,身上带着青黑色鳞片的怪物……
跟鲶鱼很像。
“这鱼肉,太香了!”
孙启山满脸的飨足,再喝上一口浸泡过山参的高粱酒,就算现在出门,外面凛冽的寒风都会完全感觉不到。
“我这手艺可以吧!哎,你们来的不是时候,要是等到冬天,我就去山上抓几只兔子,冬天的兔子最肥了,一烤滋滋冒油,下酒一绝!”
老李两杯酒下肚,黑红的脸上满是兴奋。
“老哥真会生活,我可太羡慕你了!”
孙启山竖起大拇指,努力用平凡的语言带给老李不平凡的感动。
他这拍马的功夫已经深入骨髓,完全刻进了基因里。
高惊雷有些怀疑,难道他就是靠这功夫才哄着他师父传了他本事,要么就凭他这奸懒馋滑的性子,怎么可能做赖派传人呢?
老李被他拍的飘飘然,口若悬河的讲述老李的幸福乡野生活。
“平时一到冬天我就上山,每次都不会空手回来,逮个兔子抓个山鸡什么的,都是稀松平常。
以前年轻的时候,我还打死过野猪呢!”
高惊雷嘴角微翘,果然,几杯酒下肚,就开始传统的吹牛皮环节了。
老李抓个兔子他还信,野猪?
还是算了吧,这野猪可不是家里养的那种串种,山上的那些,可是正经八百的野猪!
可以跟老虎大战几百回合的那种!
野猪平时就经常在松树上蹭,沾上一层粘稠的松油后,就开始在地上打滚,就这么一层接一层,直到在身上攒下厚厚的铠甲。
别说老虎的爪牙,就是子弹打在上面,都完全造不成什么实质的伤害!
老李抓野猪?
估计来个十个八个老李,都不够给野猪撞着玩的。
高惊雷看了看孙启山。
孙启山同样表情微妙,显然也是觉得老李喝多了,开始吹牛。
“等等,我拿个东西给你们看看。”
显然上了状态的老李,摇摇晃晃的爬起来,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件东西,递到了几人面前。
高惊雷打眼一看,有点发怔。
那是一个粗壮的牙齿,微微发黄,上面带着些氧化出的小坑。
作为部落里面长大的他,一眼就看了出来,这就是野猪的牙齿!
“这就是我打死的那头猪,留下来的战利品,怎么样!”
高惊雷和孙启山人傻了。
这啥情况,来真的,不是吹牛?
这老李徒手灭了野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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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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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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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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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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