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如果身世凄惨就是无恶不作的借口,那其他人是不是也可以有样学样。到时候,这天下又会变成什么样?
他能做的只有这么多的。至于他们日后如何,那就是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盛大人这话是什么意思?”高捕头能从一个乞丐,混成上元县人人敬畏的捕头,要是没点聪慧,恐怕没人相信。
盛明逢说的并不隐晦,加上他就是当事人,自然能第一时间听出盛明逢话里的不对劲,“盛大人可是知道了什么?”
“昨天晚上,高夫人在大牢外过的夜。”
“什么?”初春的夜晚有多冷,没有人比高明远更清楚,小时候,无数个黑夜,他都是睁着眼睛到天亮,每个季节的冷,他都记忆深刻。他在乎她,自从成亲,他便事事护着他,不想让她受一点委屈,可是他才关进大牢,她就睡在了外面。若是他真的不在了,她又要怎么办?
本来毫无斗志的高明远,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满脸怒意,“我早就知道王家人不可靠,但是我怎么都没想到,王家人居然连自己的女儿都不闻不问。若是老子早知道他们这般狠心,当初就不应该帮他们。”
“现在也不迟。”盛明逢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告诉我们幕后之人,配合我们抓住此人。我护住你们二人。”
“盛大人……你……”高明远没想到盛明逢会对她说这样的话。从小到大,他遇到过太多太多虚伪的,恶意的人。以至于他都记不起上一次有人对她施与援手是什么时候了。如今,他绝望之际,甚至已经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昨晚,他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承诺,今天,他又听到了这个世界的善意……
高明远看着盛明逢,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若是他能早一点遇到他,是不是如今他就是另外一番境遇了。只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发生的事情也永远没办法重来。
“谢谢。盛大人,真的谢谢你。”
“我要的不是道谢。我想要什么,你应该知道。”
高明远点点头,转身走到稻草边坐下。他这样一个小人物,是怎么认识那个人的?wWW.ΧìǔΜЬ.CǒΜ
这件事情要从他十岁那年说起。十岁那年的一个深秋,他像往常一样去街上乞讨。一直到了中午,破碗里也没几文钱。他打算想办法多要点钱的时候,无意中听到旁边的乞丐说城东最近经常有死人。死人身上的衣服面料很好,运气好的话,还能见到银子。
十岁的他,其实早就知道怎么乞讨能让自己填饱肚子了。但是他野心大,除了想吃饱肚子,还想攒些钱。他不喜欢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他想攒一笔钱,过正常人的日子。哪怕是去乡下买一亩地,盖个茅草屋,他也会很开心。
于是,他明知道这件事情有问题,甚至有些冒险,但是他还是去了。
那天的天很黑,没有星星,更没有月亮。他找了一个看似隐蔽的地方躲起来。打算等运送尸体的人走了再出来。子时刚过来,林子外面就有了动静。高明远不敢出来,就用耳朵分辨。听脚步声,来人应该不少。
那些人过来没多久就走了。外面没动静之后,高明远担心有人跟他抢,急匆匆跑过去,一个一个检查死人荷包。或许他运气好,或许一切都是天意。他在那些死人堆里发现了一个荷包,很鼓,很大的一个荷包。荷包里面放了不少银子。
高明远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银子,开心的他手足无措。要不是场合不对,他都要大笑两声来宣泄开心。
那个时候,他忘了,幸运这个东西,怎么会惦记他这个被命运遗忘的人?
所以,他没有高兴多久,旁边的死人突然坐了起来。“喜欢银子吗?”
高明远太兴奋,没察觉到不对劲,听到有人和她说话,下意识点点头,“喜欢。这世上就没有人不喜欢银子。”
“小乞丐,是个有胆识的。”低沉,犹如死人一般冰冷的声音传来。高明远终于察觉到不对劲,可惜这个时候已经晚了。那个人把他带回了他的住处,为他起名高明远,叫他武功,教他读书写字。他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可是那个家……比地狱还要冷,还要让人畏惧。
一开始他想逃,但是他太小,武功又不好,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一次次逃跑一次次被抓回来,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三年后,那个人突然放了他。
高明远在此回到上元县,居然觉得,当乞丐竟然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可是,那个人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之前,是他想多了。
在他重新当乞丐第三天,那人找来了。他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他安排到了衙门。一个小小的衙役,他一做就是八年。
这期间,那个人来找过他,但是每次也只是看看,然后什么都不说,第二天就走了。八年后,那个人突然来找他,告诉他,他的主子有任务让他完成。他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他也是帮人办事的。在那个人眼里,他只是一个有野心,还听话的傀儡。
是啊。傀儡。一个傀儡,根本不需要真心,更不需要什么关心。
于是,他一次次传任务过来,他一次次顺从的完成。只为自由,只为摆脱。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也一点点变的比像自己了。他变的不择手段,变的心狠手辣。有一天,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甚至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但是,他已经没办法抽身了。再后来,上元县人口失踪,吴县令的事情,王主簿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所有的所有……他把自己妥协到了一个深渊。为了一个所谓的,他以为的自由,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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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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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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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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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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