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毕炜亲自来说,并且还带了纪长安的口头承诺,邓毅爵说什么都不会同意。
在看守所里,苏仲终于见到了这个曾经被他视为唯一朋友的人。自从认罪后,白长礼就被关押到了这里,等候着法律的审判。几天不见,他整个人消瘦了许多。
脚上戴着一双沉重的脚镣,手上的手铐冰凉,身上那件橙色的马甲上印有清晰的“长看”,后面是一个耻辱性的数字。当白长礼拖着脚步从那扇厚重的铁门进来的时候,他本能地抬眼往这边看了一眼。只是一眼,就令他脸色苍白,深深地把头扎了下去。
苏仲的一双眼睛布满了血丝,右手握成了一只拳头,攥得死死的。
旁边的毕炜看到这一幕后,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就出去了。这种场合,他并不适合在场。
毕炜来到了外面,点了一支烟,抬头望望湛蓝的天空,一时间思绪万千。
屋内,威严的狱警站在旁边,这一次是以探望的名义来的,如果是审讯,就要求必须至少有两名警察在场了。
白长礼没有坐下,他一双眼睛双目噙泪。白长礼突然嚎啕一声,跪在了地上:“苏仲,我不是人,都是我不好,我不该……我是个畜生,我该死!”这一举动,连旁边的狱警都吓了一跳。
苏仲冷眼看着他,蓦地拍了一下桌子:“你当然该死!!!白长礼,你还是人吗?”
白长礼嘴唇翕动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他不敢抬头看苏仲,跪在了地上浑身抽搐。
“我现在恨不得杀了你!”苏仲咬牙切齿地说道,他额角的青筋迸出,像是要吃人!
白长礼颓然,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苏仲。十五年的日日夜夜来,他清楚苏仲是如何度过的;他自己也是一样。自从那个夜晚之后,他每天晚上几乎都会被噩梦惊醒。
“章士豪已经死了,你为什么不去死?为什么不死?!”苏仲的声音在审讯室回荡开来,震得白长礼耳膜生疼。
“我……我……苏仲,我是被逼的,我真的是被逼的呀!”白长礼的眼泪鼻涕混在了一起,嘴巴咧开,“我知道我该死,我知道我死一千遍一万遍都应该,我对不起你!我太怕章士豪了,他他妈是个疯子,他是个疯子呀!”
白长礼这才断断续续讲出了那一晚发生的事情:
白长礼自幼和苏仲关系就好,随着渐渐长大,他发现了一个很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他喜欢上了苏仲邻居家的女孩儿,那个每天陪伴在苏仲身边的卢津瑶。
白长礼并没有苏仲那么志向远大,他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认识了校里校外的一帮狐朋狗友。
有一次,白长礼去找其中一个人,到了他家推门就进,却看见这小子拼命往沙发下塞着什么。白长礼笑了:“你小子藏什么宝贝呢?给我看看。”
那人还在遮掩:“没有没有,没什么。”
“嘿嘿,你还撒谎,我都看见啦!”说着,白长礼跨前一步,从沙发坐垫下拽出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性感的女人,周围配上的文字更是令人面红耳赤。就这样,白长礼第一次接触到了黄色书刊。
那人苦苦求情:“胖子,你别把这事告诉我家里,我求求你。这本书借给你看还不行吗?”
白长礼随意翻了两页,那些文字描述的内容令他心跳加速、口干舌燥,他没有拒绝。从那一天开始,白长礼便深深陷了进去。以往看见村子里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他将她们视为长辈,恭恭敬敬地打招呼。
可是从那以后,一切全都变了。白长礼看她们的眼神中,多了一些亵渎与轻浮。他也从那群所谓的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些消息,诸如哪个女孩儿不规矩,谁谁家的老婆偷汉。这样的小道消息,使得白长礼莫名兴奋。
直到有一天,这些人下流的话题引到了白长礼一位熟人身上——卢津瑶。
白长礼听他们说卢津瑶外表正经,其实骨子里很骚。
白长礼知道苏仲和卢津瑶关系很好,他皱眉说了一句:“不能吧?”
那人嘴里叼着一支烟,得意洋洋地吸了一大口:“怎么不能啊?你看她平时总是和苏仲在一块儿,我跟你打赌,他们俩肯定上过床了,赌什么都行!”
他这话一出口,旁边的人也赶紧说道:“对对对,我也看到过,俩人在后山上放羊,说是放羊,都他妈躺一起了,能没点儿事吗?”
“呵呵,苏仲才是艳福不浅呢。咱们最多也就是扒墙头偷看一眼孙寡妇,晚上撸一发。人家苏仲都他妈实战啦!”
大家哄笑一阵。
白长礼自此之后就留心观察起了苏仲和卢津瑶,他发现卢津瑶对苏仲确实是出奇得好,比好朋友还要好。有一次看到卢津瑶给苏仲擦汗,那是一节体育课,苏仲刚刚跑完了三千米,坐在地上喘气,跟一头负重的老牛一样。wWW.ΧìǔΜЬ.CǒΜ
卢津瑶走过去,递给了他一瓶水,嘴里嗔怪道:“看看你,三千米就累成这样了,将来怎么考警察?”
苏仲笑了,接过去说道:“这两天感冒了,身体不舒服,要不然不至于跑这么慢。”
“呀,你感冒啦?怎么不早说,万一严重了就麻烦了。”说着,卢津瑶拿出了手帕,轻轻替苏仲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
白长礼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内心五味杂陈。阳光照射下,卢津瑶显得愈发漂亮了,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仿佛诉说着千言万语。直到那一刻,白长礼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卢津瑶。
可惜,这种暗恋是极其痛苦的,因为有苏仲在,因为苏仲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白长礼把这种欲望深深掩埋在了心底,每一晚对他来说都是煎熬。他仿佛是在与自己邪恶的念头作战,可每一次都会败下阵来,对卢津瑶的邪念反而更深一层。
有一天放学后,白长礼失魂落魄地走着,看着前面并肩而行有说有笑的苏仲和卢津瑶,他的灵魂仿佛被剥离了身体一般。
这时,有个人走了过来:“妈的,看见苏仲就来气,有机会非得修理修理他。白胖子,跟你说一声,到时候可别拦着我!”
白长礼扭头看了他一眼,原来是马佑谦。这人家底殷实,平时学习成绩也不好,作业不写,经常逃课,属于混子那种类型的。
他说了句:“算了吧,人家又没惹你。”
“操他妈的,全学校都知道卢津瑶是我的,他他妈还敢往前凑,找打!”
白长礼知道他只是逞一时口快,说道:“人家卢津瑶都不拿正眼看你,还说是你的。”
马佑谦说:“怕什么,他们俩不是也没结婚呢吗?没结婚,那就有机会。算了,跟你这胖子说不明白,我走了。”
看着马佑谦走远,白长礼却站住了脚步,他反复咀嚼着马佑谦的话:对啊,没结婚我就有机会,凭什么卢津瑶就一定是你苏仲的?
白长礼终于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对卢津瑶的淫念不再是一种邪念,而是一种对异性渴求的
光明正大的情感宣泄。
往后的日子里,看似和平常一样,但是白长礼却找各种理由接近苏仲,其实他真实的目的,是接近卢津瑶。
只可惜,苏仲那时候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在他看来,这只是好朋友之间的友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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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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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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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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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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