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圣严是个小人,觉得白长生家里有钱,这胖子出门身上都带着几张大票,所以也愿意跟他一块儿玩。白长礼说完后,啐了一口唾沫:“白老六就是看上白长生的钱了,他们俩小的时候可没少干坏事。”就在白长礼高谈阔论的时候,苏仲已经掀开门帘进了屋。毕炜和白长礼也只好先进屋再说。
最近换季,村里感冒的人很多,村诊所仅有的三张床铺都躺着输液的病人,就连那几把椅子都坐满了人。这些人大部分人是没有去参加刚才那个会议的,只有两三个人是刚刚赶来。
章士豪正在给一位病人挂上输液瓶,一回头看到了他们三人:“苏仲,你怎么把绷带拆掉了?”他一眼就看到了苏仲的右手。
“好了。”苏仲只回答了这两个字。
章士豪叹了口气:“现在换季,可千万别感染了,我看一下。”他抬起苏仲的右手仔细看了看。
白长礼在一旁苦着脸:“喂,小章大夫,我说你别光看他,你看看我行不行?我这条胳膊都快折啦!”
“嗯,你怎么了?”
白长礼不好意思说刚才的事情,只好说道:“呃……是我走在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ωωω.χΙυΜЬ.Cǒm
章士豪对苏仲说道:“好得差不多了,但是你要注意,尽量还是不要碰到伤口。”苏仲没有任何的反应。然后他就去看白长礼了,刚刚举起他的胳膊,白长礼就杀猪似的惨叫起来:“哎哟哟,轻点儿,轻点儿,不行了,太疼!”
章士豪扶了一下眼睛,摁了摁他的胳膊,白长礼疼得直咧嘴。章士豪轻松地说道:“没事,没伤到骨头,只是抻了一下筋,我帮你按两下就行。”
白长礼肥胖的身躯在他的按动下前后晃动着,像是一台蓄势待发的大号发动机。
苏仲站在原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毕炜见他不问话,便主动找章士豪:“刚才我们进来的时候遇到了两个人。”
章士豪想了一会儿:“哦,你说的是白圣严和白长生吧?这俩人都感冒了,本来说要输液的,但是看我这儿人太多了,给他们开了点儿药就走了。”
苏仲继续沉默着,他靠着桌子,面向门口的方向。
毕炜正要还问一些其他的问题,就听旁边有个输液的老爷子说道:“你是警察吧?”
白长礼大概是被章士豪熟练的手法按得很舒服,笑呵呵地说道:“他岂止是警察呀,还是……”
毕炜打断了他:“有什么事吗?”
那位老大爷情绪激动地说道:“那你们怎么还不破案啊?这整天人心惶惶的,大家都在传,说杀人凶手就在我们村子呢!哑巴黄都死了,是不是再死一个人你们才开心呀?”毕炜身为警察,这么多年面对过的刁难太多了。他只是轻笑一声:“警察的工作是要保密的,我们目前已经锁定凶手了!”
“是吗,谁呀?”老大爷质问的态度一下子变成了好奇。
旁边一位大妈说话了:“还能是谁呀?肯定是白老六呗,没听他刚才就问吗?”
又有一人说道:“也是啊,白老六这个人要好色了,看见女的就走不动道儿。小的时候就跟着人家女的屁股后面跑了,我那时候就说了,这小子长大了肯定得出事,看看,让我说中了不是?”
毕炜问了一句:“除了白老六,你们觉得谁是杀人凶手?”不料,他话音刚落,全屋所有的男女老幼,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了苏仲。
毕炜顺着他们的目光望过去,只见苏仲面色平和,内心毫无波澜,只是拿出了锡酒壶喝着饮料。
毕炜暗自摇了摇头。这帮村民们听风就是雨,想从他们嘴里打听出来什么消息,无异于痴人说梦。直到现在,这些人的内心还坚持苏仲是杀人凶手呢!
章士豪帮白长礼按摩完毕,白长礼晃了一下肩膀,笑了:“嘿,行啊你!真不疼啦。不赖不赖,改天给你送个锦旗。”
章士豪知道他只是在开玩笑,没有放在心上。何况在这么一个村子里,一面锦旗可有可无。
三人离开了村诊所,白长礼就走了。毕炜看着苏仲一路低着头不说话:“怎么了,你不会在想刚才那两个姓白的有什么问题吧?”
苏仲深吸了一口气:“你不是也这么想吗?”
毕炜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可是这两人和咱们的犯罪侧写不符。”
“嗯。”苏仲说道,“那畜生这么极端,很可能是童年遭受过不幸。不管是白圣严还是白长生,童年都是一种病态的快乐,他们不会是凶手。”
一想也对,这俩狐朋狗友常年厮混在一起,小的时候不缺吃不缺花的。尽管在一些教育专家看来这是一种教育缺失,但是这俩人应该很潇洒。这一点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并不相符。
毕炜问道:“你是本地人,有没有那种童年遭受虐待,父母离异的?”
苏仲想了一会儿,他的童年就不怎么快乐,只不过有了卢津瑶的陪伴。一个个儿时的名字浮现在脑海中,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人:“有!”
“谁?”
苏仲没有理他,而是大踏步往前走去。毕炜急忙追了上去。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一处院落,这里位于村子的北边,和之前推断的凶手地址是一样的。尽管当前的社会经济稳步上升,但是这座院落还是很破旧。黄泥混着杂草筑起来的墙倒塌了大半。门洞的顶上长满了杂草,院子里也道出堆放着杂物。
一座土坯的房屋还在倔强地伫立着,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这户人家并没有大门,毕炜跟在苏仲后面进去后,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他不得不问了一句:“老苏,这地方会有人?”
苏仲什么话都没有说,他也有好久不来这里了,看上去比几年前更显破败了。苏仲上前拍了拍门板,随着他拍击的动作,门板上的灰尘簌簌落下。
过了好一会儿,里面传来了一阵拖在地上的脚步声。随着“吱呀呀”一阵刺耳的声音,老旧的木质门板打开了,门里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一双无神的眼睛怯生生地打量着两个人。
毕炜看到,这个男人应该是他此生见过的最邋遢的一个了,没有之一:三十多岁的年纪,胡子已经长得遮住了脖子,脸上手上全都是黑黢黢的污泥;油油的头发结成了一块一块的,长到了后背的三分之二,要不是满脸的络腮胡,看背影真怀疑他是一个女人。
尽管已经到了春天了,但是温度还是很低。这男人上身只是穿着一件红色的秋衣,胸前和肩膀及双肘处破了好几个洞,下身是一条破的露出了黄色棉花的棉裤,油光发亮。脚上的鞋也不是一双,左脚的是一只破洞露出大脚趾的棉鞋,右脚却是一双夏季的拖鞋。
男人看了他们一会儿,突然惊恐地要关上门。苏仲眼疾手快,伸脚出去挡住了门板:“狗子,别害怕,我是苏仲,你仔细看看。”狗子觑着目看了一会儿,眼神中终于露出了光彩,他轻声重复着苏仲的名字:“苏仲……”突然间,他想起了什么,扑过来抱着苏仲嚎啕大哭。
苏仲丝毫不在意他身上油腻腻的,只是轻轻拍着这个男人的后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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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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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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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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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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