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的路两边修建了不少古香古色的建筑,有的还装饰成了竹屋的风格,与周围的环境相映成趣。只是这里尚未规划完毕,很多临街的店铺都锁着门。有的地方台阶和柱子都落满了灰尘,还偶尔可以见到结网的蜘蛛。
这里不像是即将开放的旅游景区,反而像是已经关闭的。虽然已经是深秋了,但这里的树木依然蓊蓊郁郁,相比于外面深秋的萧条,仿佛是一处世外桃源的所在。
汽车沿着进村的主路颠簸着。苏仲的眉头却渐渐皱紧:“你确定是这里吗?”
丁晴不忿:“不相信你自己查啊!”她好不容易才摆脱户籍警帮忙查出了许建的落脚地。可是来到了这里,她也开始怀疑了,只是嘴上不认输而已。许建原本是酒吧里的领舞,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村子里蜗居呢?
车子一路前行,来到了村东边的一处院落。这里比苏仲白云镇老家的房子好不了多少。一个身材消瘦,蓄着络腮胡子的男人正在院子里打水。m.χIùmЬ.CǒM
停稳了车,二人来到了院子里,丁晴问道:“请问,许建住这里吗?”
络腮胡男人闻声慢慢扭过了头来,眼神茫然:“你们找他什么事?”
“市公安局的,有几个问题想问他。”丁晴亮出了证件。
络腮胡的眼神有几分躲闪的意思,扭过头去:“不知道,没听说过这个人。”说完,他拔腿就往屋里走去。
苏丁二人此时才发现,原来他的右腿是瘸的。
“许建!”苏仲突然大喝一声,就连旁边的丁晴都吓了一跳。
络腮胡听到这一声,猝然站住了脚步。
苏仲猜得不错,这个瘸了一条腿的男人,正是当初在酒吧里领舞的许建。
丁晴之前见过许建的照片,身高一米八五,身材标准,阳刚帅气。无论如何都无法与面前这个颓废的络腮胡男人联系在一起。
许建最后叹了一口气,慢慢转过身来:“你们想问什么?”
许建,今年二十六岁,高中辍学后,他就去了一家舞蹈室当保安。后来学校的舞蹈老师觉得他条件不错,又有天赋,便免费教他。两人配合的拉丁舞还曾经在市里的比赛中得过一等奖。
但是许建对于当舞蹈老师没什么兴趣,而且他不喜欢这个比他大十岁的女搭档。许建离开了舞蹈学校后,就去了夜店当领舞。
这里的收入比舞蹈学校那里高得多,最多的时候一晚上连赶了三个地方,他挣了一千五。
许建这时候点上了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说:“我也不瞒你们,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我想找女朋友,去夜店经常能碰到。”
“恐怕不是找女朋友吧?”苏仲毫不留情地揭穿了。
许建却没有任何的惊讶,他大概已经想到了,警察既然能找到这里来,很多情况应该都已经掌握了。他低下头去,半晌说道:“是……我这人花心,渣男。但这种事情都是你情我愿的,也不能说我犯法吧?”
“余佳琦和佟令仪是怎么回事?”
“和余佳琦认识,是因为她常去酒吧。基本上一个星期要来三四次,我们就认识了。”
“然后呢?”
“还能怎么样,上床呗。”许建悄悄抬头瞄了一眼丁晴,发现这位漂亮的女警正瞪着自己,又赶紧低下了头。
“佟令仪呢?”
许建说道:“认识她是后来的事情了,看她挺漂亮的,我就动心了。要了她的微信。”
“你有没有和她发生过关系?”
许建摇了摇头,他起头看着苏仲。见苏仲正盯着他,慌忙说道:“真没有。为了这事,余佳琦还去酒吧里闹过一次,最后酒吧那边就不让我出现了。我后来知道了佟令仪的背景,就再也没有动过心思了。”
苏仲看着他那条伤腿,扬了一下下巴:“腿怎么回事?”
一说起这个,许建气得握紧了拳头在桌子上砸了一下:“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原来,就在许建离开了酒吧后不久,他又在老外滩的另一家酒店找了一份工作。他在这一带算是小有名气的“舞王”了,丢了之前的工作并不觉得可惜。唯一的遗憾就是余佳琦了,女大学生、长得漂亮、家里有钱,这三个条件无论哪一个都能成为许建吹嘘的资本。
许建是真的喜欢余佳琦吗?并不是。他在余佳琦的眼里不过是个玩物,但余佳琦在他的眼里却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具而已。
两人不过是作为了彼此欲望发泄与炫耀的本钱。
那一晚,许建又看上了一个白富美,但是许建往日里展开的追求并没有什么用,反而招来了白富美对象的警告,还当众扇了他一巴掌。许建好歹也算是老外滩的“名人”了,这一下算是彻底下不来台了。
他的心情很坏,喝了很多很多的酒,然后凌晨四点的时候步行回家。他整个人摇摇晃晃的,脚下一点儿力气都没有,胃里更是翻江倒海的难受。
为了早一点儿回家,他想抄个近路,钻进了一条幽深的小胡同里。醉态毕现,许建不得不扶住了墙走了两步。可即便如此,还是脚下一个踉跄,摔倒了。
许建就这样靠着墙,意识逐渐模糊。朦胧之际,他忽然觉得耳边传来了脚步声。在寂静的深夜,这脚步声格外清晰且沉重。
当他强打精神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见有一个身影站在了面前。
许建打了几个酒嗝儿,向左翻了个身想继续睡。
“许建吗?”黑影幽幽问道。
“嘿嘿,”许建笑了两声,眼皮都懒得抬,“你……你谁啊?……天……天太晚啦,有事……明……明天再说。”
黑影咧嘴笑了一下,忽然从身后拿出了一根碗口粗的棍子,高高举了起来。
许建根本就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呢,就听到了骨折的声音,紧接着,左腿传来的撕心裂肺的痛。
“啊——!”深夜,黑暗幽深的胡同里传来了许建的惨叫。
面对着两名“警官”,许建不敢说谎,他摸了摸自己的右腿:“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是谁干的,那条胡同平时都没什么人去,我第二天下午才被发现。到了医院里,也没接好,现在成了个瘸子……”
苏仲沉默着,他在思考着什么。
丁晴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追的那个白富美叫什么名字?”
许建说道:“姚欣鹭,他男朋友叫邵锦鸣。”
丁晴的目光看向了苏仲,意思是问他有没有必要查查这两个人。
苏仲的目光却停留在了许建身上,这个男人最近过得一定不大顺利,身体太瘦了。脖子都能看到凸起的青筋,眼窝深陷,整个人萎靡不振的。
离开了邢家坳后,苏仲就说晚上不必再去长霞大学盯梢了,各回各家。
“许建提到的那两个人呢?”
“他们不会是凶手的,打断许建腿的也不是他们。”说完这句话,苏仲就告辞离开了。
丁晴觉得苏仲说的太绝对了,她回到家后,查到了两个人的信息。姚欣鹭已经出国去了德国留学,邵锦鸣倒是还在长霞,不过现在已经是一个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了。
“既然你不查,干脆我自己来查好了。”丁晴拿出了手机,拨打了邵锦鸣的电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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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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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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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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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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