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紧闭,苏仲拾阶而上,拍了拍门上的铜环。没有人回应。他感受着推了一把,门被锁上了。
这时,有个身材佝偻的白须老头儿走了过来,看到苏仲后问道:“嘿,找谁啊?”
“请问佟敬农老师是住在这里吗?”
白须老头儿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谁啊?”
“我是出版社的。”
“去前面礼堂找他吧,这会儿人指定在那儿呢!”白须老头儿伸手随便往前方一指,悠哉悠哉地走了。
苏仲一路打听礼堂所在。这里应该算是除了丸子老宅外,历史年龄最悠久的一座建筑了。还是上世纪刘七十年代的建筑风格,房顶上用水泥浇筑着“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口号。
礼堂占地足有五百多平方,周围都已荒废,生出了枯黄的杂草。在半人高的杂草里,堆放着几个一米见方的立体字。苏仲还上前特意看了一眼,是“人民公社”和“供销社”几个字。看来在那个激荡的年代里,这个地方曾一度扮演重要的角色。
苏仲正要进入礼堂,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了手风琴的声音,是颇具年代感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间礼堂虽然历经风雨,外表破旧得不成样子了。但是里面却是经过了精心装修的,橡木地板,四周的墙壁安装上了高三米、宽三米半的镜子,加上半人高的扶手,感觉这里更像是一间舞蹈室。
正中央坐着十几个人,都是老式的折叠椅。这些人之中年龄最大的估摸着八十多了。而最年轻的一位看模样也有四十多岁了,正是拉手风琴的那位。
此刻,一位梳着背头的老者正兴致勃勃地随着伴奏深情地唱着:“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只有风儿在轻轻唱……”声音浑厚,与曲子相得益彰。Χiυmъ.cοΜ
这首歌曲也是苏仲的母亲最喜欢的,不过他对音律一窍不通,此行也不是来听歌的。但苏仲还是安静站在了一旁。丁晴的看法一点儿都没错,他是一个存在感极低的人。进来后竟然没有一个人察觉他的存在。
一曲终了,在场的人都啪啪鼓掌。演唱的老者不好意思了,拱了拱手:“献丑啦,献丑啦!”
旁边戴着一顶旅行社帽子的老人说道:“老谭啊,不愧是作曲家,嗓子亮堂。你不应该写曲子,应该去唱歌啊!”
“行啦,你就别拿我开涮啦!”老谭挥着手笑道。
苏仲这才发现,原来这位老谭也曾经在电视上见过,是国内很有名望的一位作曲大家。
“不好意思,打扰各位一下。”旁边传出了一个颇具磁性的声音。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不知何时,旁边多了一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的年纪,身材稍显瘦削。
“小伙子,有事吗?”一位蓄着白胡子的老人拿出了一把二胡,已经跃跃欲试了,开口是山东的强调。
苏仲微微一笑:“请问佟敬农老师在吗?”
白胡子老人冲身后望去,喊了一声:“老佟,有人找。”然后就扭回身来,招呼身边的同伴:“来来来,咱们继续。”说着,便吱吱呀呀地拉起了二胡,前奏是京剧的西皮流水。
坐他旁边的有一位六旬开外的老爷子,银白色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一条小辫儿,颇具艺术气息。他喝了口热茶,清清嗓子,站起来就唱:“将身儿来至在大街口,尊一声过往的宾朋听从头……”
苏仲朝他们身后望去,但见最远处站起来了一位老人。这老人拄着一只拐棍,觑目朝这边瞅。
这位老者太有名了,苏仲一眼便认了出来。他大踏步走过去:“佟老师您好,我是从长霞市过来的。”
佟敬农摇了摇头,说道:“对不住啊,我现在身子骨不行了,不能再出席活动了。还烦请你回去转告一声。”
看来,老人误会了,把苏仲当成了活动组织方,前来邀请他了。
苏仲忙说道:“不,佟老师,您误会了。其实我是为了长霞市的一件案子来的。”
佟敬农看着他,眼神中露出了微微讶异的神色。京剧已经开了场,这里显得有点儿吵了。他指了指门口:“我们去外面说。”说完后,他还不忘嘱咐旁边人一句:“老庞啊,你别走,那件事还没说完呢!”
老庞点点头:“没问题,佟老您慢点儿。”
这样一位威望素著的老人,苏仲也不敢怠慢,搀扶着佟敬农来到了门外。
但佟敬农却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往东边的方向走去。苏仲只得搀着老人往前走。拐棍点滴的“咚咚”声很有节奏感。
走了没多远,佟敬农开了口:“长霞市来的?”
“是的。”
“哦,那地方……我今年倒是去过一次,不过都是四月份的事了。我们进去。”说话间,两人来到了一处茶馆。说是茶馆,外表看上去只是一栋破旧的二层小楼。外墙的瓷砖剥落了不少,门楣上“春来茶馆”的字迹也已经掉了色。
和市面上常见的装修高古典雅的茶馆大相径庭。
两人进入了茶馆里,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笑呵呵地迎上来:“佟老,来来来,请进。您可有程子不来我们这儿了。”
佟敬农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招了招手,示意苏仲坐在对面。他对老板说道:“这两天身子骨不大好,还是老规矩吧。”
“得嘞,您老稍候。”老板转身高声喊道,“碧螺春一壶,京八件各装四小碟嘞!”
佟敬农端坐着,肩膀很平,目光虽不似以前有神采,却也是无比威严。
茶水茶点端上了桌,他亲自帮苏仲倒了一杯:“尝尝看,这儿的茶不错。”
苏仲受宠若惊。这倒并非是他势利或者是碍于了对方的社会地位。苏仲之前已经详细了解过佟敬农其人,为人文采飞扬,却务实低调。经常利用个人的影响力向政府谏言,常为基层百姓谋福利。生活中行为正派,从来没有过任何的负面新闻。
“谢谢佟老师。”
佟敬农微微颔首,给自己倒了一杯,而后问道:“你是警察?”
苏仲笑了一下,只是说了一句:“黄维扬教授是我在警校的授业恩师。”他没有亲口承认,只是讲出了自己曾在警校学习的事情。
佟敬农点了两下头:“听说过,听说过。有一次开会,就在北京,我还远远地见过黄教授呢,如雷贯耳啊!”
苏仲也微笑说道:“黄教授也很敬佩您。”
“好了,客套话就免了,说说正事吧。”
“佟老师,长霞市最近发生了一起案子,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
佟敬农不假思索地说道:“是那件碎尸案吧?”
苏仲点了点头。
“几个老家伙前几天倒是念叨这事来着,听说死的是一个香港的富商。”
“没错,而且受害人和您认识。”
佟敬农低下头沉思片刻,摇了摇头:“香港那边我虽然认识一些人,但是并没有人说过这件事。小伙子,你是不是搞错了?”
苏仲拿出了一张照片放在了桌上。
佟敬农拿起照片仔细看了一下,皱起了眉头:“这个人……有点儿眼熟啊,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苏仲说道:“今年四月,长霞市文学峰会,结束后他曾经邀请您用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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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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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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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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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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