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仲一句话提醒了邓毅爵,他刚刚陷入了一股莫大的兴奋之中,竟然忽略了最关键的一点——目前警方并没有掌握宋娇凤杀人的直接证据。
何况这张照片也只是通过科技手段复原的,不一定是嫌疑人二十年前的长相。
聂文昭不服气,在后面小声嘟囔了一句:“这还用你说?”
苏仲假装没有听到。
邓毅爵靠着桌子,心烦意乱地点上了一支香烟,抽了两口说道:“大家先围绕宋娇凤展开调查,补充……补充证据吧。”
苏仲趁他们忙碌的时候,悄悄离开了。不过他这一举动并没有逃过所有人的眼睛,丁晴注意到了,便跟了出来。
“苏仲!”她在后面叫了一声。
苏仲转回身去。
“这件案子你怀疑不是宋娇凤做的?”
“不,一定是她!”苏仲很肯定地说道,“至少关明山的死,和她有关。”
苏仲嘴上说着,脚下不停。不过他没有乘坐电梯,似乎是想故意避开别人似的,选择了从安全通道走楼梯下去。
他边走边说道:“二十一年前,曹斌因为业务关系,和关明山认识了,他也因此认识了康美诚的干女儿宋娇凤。”他迟疑了一下,说道:“不,宋娇凤当时并不是这个名字。”
丁晴专注地听着。
“宋娇凤看上了高大帅气的曹斌。有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喜欢自己了,曹斌就选择了和焦丽丽分手。焦丽丽因为不甘心,几次缠着曹斌。关键时刻,宋娇凤就和曹斌联手,又或者是自己单独行动,杀害了焦丽丽,由曹斌负责处理尸体。”
“那么曹斌呢?”
苏仲沉思片刻:“这个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可能是曹斌拿这件事来威胁宋娇凤,宋娇凤开始是乖乖顺从的,可是后来没办法满足曹斌的贪婪,干脆铤而走险,杀害了他!”
丁晴知道这一切只是苏仲的推断,但她还是忍不住说道:“你当初说过,关明山也是被害的。他是宋娇凤的干爹,为什么也会死?”
苏仲沉吟半晌:“有两个可能:第一,关明山是个伪君子,人面兽心,长期侵犯宋娇凤,宋娇凤忍无可忍,设计杀害了他;第二,当时关明山已经破产,身无分文,他自己甚至去开出租车了。前后巨大的落差令宋娇凤产生了心理上的不平衡,杀害关明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
丁晴愣住了,问道:“你倾向于哪一种?”
苏仲伸出了两根手指:“如果前两个推断都成立的话,那么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为什么?”
“假如宋娇凤真的接连杀害了焦丽丽和曹斌,那么她就是一个性格冲动且易怒的人,这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事都干的出来。”
苏仲的一句话,说得丁晴脊背发凉。
不过他又想了一下,说道:“当然,这些只是我的推断,别忘了,还有一个关键的涉案人没有找到。”
“李伟书!”
苏仲听到这个名字,脚下的步伐忽然放缓了,他说道:“给你一个建议吧,围绕宋娇凤的关系网展开调查,说不定可以揪出李伟书。”
“苏仲,我被你绕晕了。宋娇凤不是比康美诚先到的养老院吗,后来才被安排过来照顾康美诚。她怎么会是嫌疑人呢?”
“假使我是宋娇凤,那我就要找个更好的身份隐藏自己。毕竟是三条人命,我隐藏得越深就越安全。南罗村养老院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丁晴还是觉得说不通:“那么康美诚呢,她在这里面扮演什么角色,难道宋娇凤所做的一切,她全都不知情吗?”
苏仲忽然站住了脚步,一直在后面跟着的丁晴差一点儿撞到他身上。苏仲郑重地说道:“宋娇凤先去了南罗村养老院,想把自己藏起来。但是她知道康美诚在外面等于是一颗定时炸弹,这样的一个人,只有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才是最安全的,所以……”
“安排李伟书送康美诚入院,而且康美诚进来的时候身上有伤,肯定是被打了。她是宋娇凤的人质!”丁晴一下子想通了,但是她还是觉得有哪里不对,“苏仲,你当初可是说过,曹斌的死是多人作案。如果宋娇凤是凶手,那另一个人是谁呢?”
苏仲看着她的眼睛,没有回答。
丁晴猛然醒悟:“康美诚!”
“不管是帮凶,还是人质,只有保证康美诚在她身边,宋娇凤才是最安全的。”
“苏仲,你先别急着走,我带你去见邓队,把你的这番分析说给他听。”丁晴情急之下,拉住了苏仲的胳膊。
苏仲却轻轻挣脱了,他说道:“我说了,功劳归你。丁晴,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丁晴看着他:“什么?”
“嫌疑人逮捕归案后,你们要让我见见宋娇凤。”
丁晴心有顾虑:“案子是你破的……”
苏仲却不在乎,转身一挥手:“我是走狗屎运。”渐渐走远了。
丁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最后的抓捕工作,苏仲肯定不会参与的。但是案件进展到了现在,关键线索都是他找到的。要论功劳,苏仲才是实至名归的第一。狗屎运,只是他的自谦而已。
丁晴刚刚打定了主意,不管怎么样,自己都要对邓毅爵说实话,就说刚才的那番分析,是出自苏仲之口。她刚打算走出安全通道,手机却收到了一条微信,是苏仲发来的:“千万不要对你同事说实情,就说案子是你破的。我们约好的。”Χiυmъ.cοΜ
丁晴看着手机里的那行字,心里很不是滋味。
接下来的几天,苏仲就没必要去公安局了。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他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撤去了墙上的卡片,然后带去洗手间点火烧掉了。白惜兮见到他的举动,好奇地问道:“苏仲,案子都破了吗?”
“唔,差不多了。”
“呀,你可真厉害!我听说你没来之前,长霞市警方一个星期都没有进展,你可真是兵贵神速。”
快吗?苏仲不觉得,他反倒认为比他预计的时间慢了许多。
“惜兮,你这两天好好看家,我得去白云镇一趟。”
“你是要回家吗?”
苏仲“嗯”了一声,他几乎不等白惜兮反应,就拉开房门走了。
苏仲先去了一趟超市,给母亲买了一些东西,随后才坐上了前往白云镇的公交车。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公交车缓缓驶进了白云镇。白云镇在长霞市的最东边,这里再向前不远就到了一处海边。平时少不了游客来这里度假。
苏仲在公交车站牌下了车,打了一辆三轮摩托一路往东驶去。
到了一处偏僻的小路上,苏仲叫师傅停住了车,付了钱,他拎着东西往一座小院走去。
这座小院五十多平,院墙只是简单地用篱笆扎了一下,站在外面可以把里面的情况一览无余。院门只是两扇简单的木板,丝毫起不到任何的防御作用。屋子是两间平房。院子正中有一个自来水龙头,旁边有一辆老旧的自行车,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正当苏仲站在门外发呆的时候,屋门推开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从里面走了出来。
“妈……”苏仲鼓动着喉头,使足了力气才轻轻叫出了一声。
老太太抬起了头,觑着眼睛望着他:“小仲,你是我的儿子苏仲吗?”情绪激动之下,她说话的声音都颤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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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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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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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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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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