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魏子安身材魁梧,若不是他脾气不错,她又知道魏子安是个好人,她连跟他说话都有点害怕。
她怕魏子安一巴掌能拍死她!
她还是喜欢儒雅一点的男子,最好呢,能和她志同道合。
很明显魏子安与她一点都不和。
林宜念不置可否,她当然要防着了。
毕竟凌紫胭又不是魏子安的亲妹妹,让她如何放心?
“嫂嫂!你放心吧,在我眼里,子安哥哥就是……”她神神秘秘地看了看四周,在林宜念耳边道,“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老男人!”
林宜念蹙眉,她可是魏子安的夫人!凌紫胭跟她说魏子安的坏话,真的好吗?
不过她想了想,确实如此。
魏子安今年都二十六了,凌紫胭才十五,在凌紫胭眼里,魏子安确实是一个老男人。
不知道为何,她听着凌紫胭的吐槽,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觉得好笑。
“不许你这么说我夫君!”林宜念严肃维护自己的夫君。
凌紫胭吐吐舌头,“所以啊!嫂嫂不必防着我!”
看着她这俏皮的样子,林宜念忍不住笑了起来。
秦绵绵和凌紫胭差不多大,小的时候秦绵绵也爱跟在她后面乱走。
只是后来懂事了,秦绵绵知道自己的身世,便越来越像姐姐,变得小心谨慎。
凌紫胭的性子和秦绵绵简直是大相径庭。
不过,她喜欢!
“你不觉得夫君长得很英俊?”林宜念好奇道。
没有胡子的魏子安剑眉星目,他又有能耐,如今身份地位也非同一般,但凡女子都会对他有好感吧?
凌紫胭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她会一点心思都没有?
反正她不敢完完全全信任凌紫胭,这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她又不傻,怎么会因为别人的一两句话就断定对方说的话是真?
凌紫胭想了想,魏子安确实挺英俊的,他年轻的时候更英俊,那时候的魏子安白白瘦瘦,若是如今的魏子安和十年前的魏子安一样,那她或许会对魏子安产生好感。
可魏子安变了,变得又壮又黑,她对他没有任何除了兄妹之情外的感情。
“子安哥哥很英俊吗?嫂嫂!我看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怎么觉得子安哥哥又壮又黑呢?”凌紫胭微微嫌弃道。
林宜念再次被她逗笑,好吧!
她信凌紫胭了。
凌紫胭眼里的嫌弃骗不了人,不过,他们感情也是真的好,凌紫胭才敢这么光明正大的嫌弃魏子安。
林宜念忍不住笑了许久。
凌紫胭:……
果然如此啊!
情人眼里出西施,果然没有错。
在林宜念眼里,魏子安就是貌比潘安,她还是别与林宜念争论了。
两人走到一处花圃,“这叫雪罗花,是不是特别好看?但这话有孕的女子碰不得,以后嫂嫂有身孕,可别来这里。”
凌紫胭好心提醒林宜念一番,林宜念记下了。
不过既然这话有害,为什么还留着呢?
“既然对有孕的女子有害,留着它做什么?”林宜念好奇道。
凌紫胭解释,“这花对有孕的女子有害,但却是一种活血的药物,这是子安哥哥最喜欢的花朵,听说子安哥哥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抛弃他与伯母,后来伯母为了养活子安哥哥,经常去采药。
这雪罗花就是伯母经常采摘,然后拿去药房卖的花,子安哥哥看着它们,就能想起自己的母亲。
我经常看着子安哥哥对着这花圃发呆,每次他来这里的时候,都不希望被人打扰,他第一次凶我,就是因为我不小心折了一朵花,被他骂了一顿。”
凌紫胭说着,满脸委屈嘟嘴。琇書網
林宜念听罢,恍然大悟,原来魏子安还有这样的身世。
看来她对魏子安一点也不了解。
“原来如此,紫胭妹妹,谢谢你!”林宜念真诚一笑。
她要感谢凌紫胭跟她说那么多事情,否则,她还不知道这些故事呢。
凌紫胭笑了笑:“嫂嫂不必客气。”
魏子安虽然有很多兄弟,他手下的兄弟都很敬重他,但是吧,她总觉得魏子安很孤单,如今有了林宜念陪在他身边,他幸福,她也高兴。
两人绕了一圈,到了书房。
“前面是子安哥哥的书房,他不让我们进他的书房的,除了爹爹,连梁姨她们都不能进。”凌紫胭继续介绍道。
林宜念点点头,“好,我知道了。”
她们继续往前走,没走多久,便碰到梁燕娘母女。
梁氏不喜欢林宜念这个外来人,她也不希望任何人与林宜念靠得太近。
“紫胭,你怎么跟她那么熟了?”梁氏质问道。
凌紫胭回答:“梁姨,她是嫂嫂!是子安哥哥的夫人,我们应该要把她当成自己人才是。”
梁氏忍不住翻白眼,之前她们一直防着凌紫胭,没想到,凌紫胭没有嫁给魏子安,倒是被半路杀出来的林宜念给抢了。
凌紫胭没出息,不愿意去争,她不管,她只知道,她们不能放弃!
“哼!自己人?不过是一个陌生女子罢了。”梁氏瞥了林宜念一眼,没用正眼看她。
林宜念也毫不客气地回她一个白眼,梁氏不喜欢她,她也没打算讨好梁氏,她们以后就这样相看两相厌也挺好。
“紫胭,我们走吧?”林宜念挽着凌紫胭的手,示意她,她们离开,不跟梁氏她们起冲突。
她虽然不怕梁氏母女,但她也不想一来云州,就跟她们起冲突。
到时候魏子安会向着她呢?
还是会向着梁氏母女他们呢?
她一点把握都没有。
“站住!你就这么对待自己的长辈的?再怎么说,我也是子安的表姨!”梁氏拦住她的去路,不让她走。
林宜念抬头看她,“你是什么长辈?夫君落魄的时候,怎么不见你们出手相助,等他有了成就之后才过来享福,就你们这种厚颜无耻的人也算得上长辈?我看你们不配!”
林宜念毫不客气地怼她,气得梁氏想动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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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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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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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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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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