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金玉莲和何秀秀,她们两人最开心。
她们不是林家的人,却因为嫁进林家而有机会享受这份待遇,不开心才怪呢。
还有十天就是新的一年,最近猪肉生意不错,林向宗每日都能赚个三百多文,林向耀也不偷懒,每天都跟着林向光去山里取盖房子用的木头。
至于金玉莲她们,跟着秦音苧学做衣裳,为大家赶制新衣。
林之衡则帮大人们带着林大丫和林之樂在院子里学字,三叔教给他的字,他学完之后,负责教给弟弟妹妹。
就连林五凤,最近也勤快不少,主动担起喂猪的活。
最近林五凤经常跑出去割猪草,勤快得有点让人不敢相信。
“大嫂,四凤,你们有没有觉得,最近五凤太勤快了?娘都没有叫她去割猪草,她就自己去割了,也没喊她洗衣裳,她也麻利地每天都拿衣裳去洗!你们说,她是不是中邪了?”何秀秀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好奇开口。
自从娘摔了一跤之后,娘变得温柔又善良,不但没有再打她们,骂她们,还十分关心爱护她们,她当初也以为娘是中邪了。
后来相公告诉她,娘是觉得她救了娘一命,才对她们那么好,她才明白,娘是猛然醒悟。
可是林五凤怎么会突然变了个人似的,那么勤快了呢?
难道林五凤也觉得之前太过懒惰,如今要发奋图强了?
“别胡说,五凤勤奋一些不是好事吗?这样对她以后嫁人也有帮助。”金玉莲挺希望林五凤一直勤奋下去,这样一来,不但可以给她们分担分担,以后嫁人也能好嫁一点。
林四凤脸上有块黑斑,怕是不好嫁人,他们养一个小姑子也就罢了,可不想再多养一个。
以后她两个儿子都得娶媳妇,家中有两个嫁不出去的姑姑,那多难听啊!
林四凤在一旁默默做着针线,她听着两位嫂嫂在说话,自己插不上话。
对于嫁人这件事情,她一开始也有憧憬的,只可惜,这两年上门提亲的都是一些老鳏夫,她突然担心嫁人了。
她只希望娘不要把她嫁出去,她会努力勤奋,不会拖家里后腿的。
“我当然也希望五凤一直都这么自觉勤奋啊。”何秀秀是最乐享其成的一个。
林五凤帮她去洗衣裳,她就不用洗了,她打心里感谢林五凤。
就在这时,秦音苧走了进来。
“五凤呢?她又跑去哪了?”
她找了一圈,也不见林五凤,本来想让林五凤照顾一下林之衡他们,她出去一趟,可里里外外找了一圈,没找着。
“五凤去洗衣裳了!娘,最近五凤可勤奋了。”何秀秀如实禀告秦音苧。ωωω.χΙυΜЬ.Cǒm
秦音苧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林五凤居然转了性子?
难道是她教导有方,林五凤和林向耀都变得越来越勤奋了?
若真如此,那她还挺有教育人的本事的。
秦音苧满意地笑着,她突然笑容僵硬,似乎想到些什么。
林五凤不是突然变勤奋,按照原著的进度,女主和男主该相遇了!她经常往外跑,不是因为勤劳,而是因为她救了南王世子君无郢,所以才要每天都出去照顾他。
她若是没有猜错,此时此刻,林五凤肯定不在溪边洗衣裳,肯定是在山洞里照顾君无郢。
她要不要去破坏他们的发展呢?
秦音苧摸着下巴,沉思着。
她要是去破坏他们的发展,书中男女主的感情线应该会发生改变吧?
那接下来的一切应该不会发生吧?
她也不知道原主突然身死有没有林五凤的手笔在里面,但林五凤狠心抛弃原主是不争的事实。
以后林五凤飞黄腾达之后,是要抛弃他们的,她要不要现在就折断林五凤的羽翼,让她飞不起来呢?
秦音苧在内心挣扎许久,最终还是决定不去干预原著主线的发展。
兴许她自己变好了,林五凤飞黄腾达的时候,就没有理由抛弃她的。
更何况,林五凤是女主,女主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她要是阻挠林五凤,说不定还会让林五凤记恨上她呢。
到时候就真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她还是当做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秦音苧把林之樂交给金玉莲看着,她带着林之衡和林大丫出门。
“奶奶,我们要去哪啊?”林之衡疑惑抬头,望着秦音苧。
秦音苧笑了笑,耐心回答他,“我们去采点野菜,我们今晚吃野菜汤好不好?”
她有看到许多嫩龙葵,她想采点回去煮鸡汤。
这田地里那么多,又没有人摘,她就多摘点,好吃还能清热解毒。
“就是这种了,衡儿,大丫,可别摘错了。”秦音苧给他们一个小箩筐,让他们自己摘来玩,她自己则认真地采摘起来。
没过多久,她摘了满满一筐。
“走吧,我们回去。”背上竹篓,她又一手牵着一个往家里走。
回到家里,金玉莲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晚饭,她们一见秦音苧摘了那么多猪草回来,有点疑惑。
何秀秀忍不住问出口,“娘,你这是做什么?干嘛要洗这些猪草?”
猪吃的草还用洗得那么干净?
他们人吃的,都没有那么认真的洗呢。
“这可不是给猪吃的,这是我们今晚的菜。”秦音苧让她们过来一起帮忙戏。
何秀秀一脸震惊,“娘,可这是给猪吃的猪草啊。”
他们还不至于穷到去跟猪抢食吧。
这种猪草她在何家的时候吃过,那不是因为何家日子过得太苦,所以没办法。
嫁到林家之后,她就再也没吃过这些草了。
况且这些草一点也不好吃,还苦,她也不知道娘怎么会突然想吃这些草。
“它们叫龙葵,不是草,是一种药吧,可清热解毒,很好吃的。”秦音苧想想都有点迫不及待。
在现代,小的时候,爷爷就爱摘龙葵煮鸡汤,或者鸡蛋汤喝,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品尝到这美味了。
何秀秀不懂,她看了一眼金玉莲。
金玉莲比她有眼力见,帮着秦音苧洗着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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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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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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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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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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