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归一在回家之前,以要和同学旅游的理由,晚回家了几天。
而这几天,巫行带她回了地府。
巫行作为秦广王,回地府不需要专门的地点和时间,只需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口诵咒语,转瞬便可以来到地府入口。
林归一现在处于半人半神的状态,地府的阴气不至于伤了她的身,但也不能像神职人员一般,长久地呆在那里。琇書網
不过,走一趟还是可以的。
地府大门一开,便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其实对于正常人来说,这股味道并不好闻,然而对于林归一来说,却是久违的味道。
面前的便是黄泉路,路上的彼岸花依旧火红热烈,林归一便踏着这“火照之路”,嗅着花香,正式踏进了地府之中。
此刻的她心情激荡,即使在记忆中,她已经回过这里,但是幻境和现实,终究是有差距,身临其境的滋味,总归要真实很多。
就像她现在看着路上飘着的孤鬼野鬼,也觉得异常亲切,同时,心中又莫名升起一股胆怯。
巫行静静地跟在她身后,没有出声打扰,由着她专心感受着这份近乡情怯。
走过黄泉路,便看到了出现在面前的忘川河,奈何桥横跨在河上,透过浓浓的烟雾,看到桥头隐约坐着一人。
林归一不由得心中感慨,日月更迭,沧海桑田,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唯有这人,永远不变地守在这里,等着每一个过桥的人。
她缓缓走上前去,靠近这孤独的背影,轻轻唤道:“阿英。”
那人背影一僵,似是不敢相信,久久没敢回头。
林归一见状,轻轻地笑了笑:“阿英,我终于回来一趟,你不回头看看我吗?”
那背影终于缓缓转了过来,露出一张久违的面容。
那人便是守着这忘川河的孟婆,也是林归一做判官的时候,唯一能陪她说说心里话的人。
孟婆其实早就听出,背后之人必是玄清,因为只有她,才会唤她阿英。
但是这几百年来,孟婆每次等到她的时候,她都像寻常魂魄一般,即使站在面前,也不认识她,所以,失望太多,便不敢再奢望。
但是,终于还是让她等到了,那个会笑着叫她“阿英”,会跟她说自己心事的判官玄清。
孟婆上前拉住了她的手,满眼包含着深切的怀念,不确定地问道:“这次,你是真的回来了吗?”
林归一耸肩道:“我也希望,不过,应该还差一点,我只恢复了大半功力,并没有修成神体。”
孟婆顿时皱眉:“怎么会这样?”
说着,便看向林归一身后的巫行,不,是秦广王殿下。
早在进入地府的瞬间,巫行便换回了官袍,变成了那个人人闻风丧胆的秦广王。
在学校里时,人人提起学生会会长,均是一副讳莫如深的表情,殊不知,那已然是秦广王殿下收敛了许多的样子。
在地府中,即使处于三不管地带的孟婆,都尽量避免与他打交道。
然而,此刻她看向秦广王的眼神,却实实在在地带上了些质疑。
秦广王一愣,不知怎么突然怪到了他的身上,而且更不知怎么,自己竟然是真的有些心虚。
林归一见状,连忙安抚道:“不过,只差临门一脚,等我在人间再积攒一些功德,估计就可以修成正果,等我回来了,便来给你讲讲我在人间这些年的际遇。”
孟婆见她微笑的表情,仿佛又看到几百年前,她给自己讲生前的经历时的模样,那副即使内心已经千疮百孔,但面上依然能保持微笑的样子。
于是孟婆也笑着点了点头:“好,我等着你。”
暂别了孟婆,林归一终于来到了秦广王大殿前,她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伸手推开了大门。
然后她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与他,只因为她还没有看清楚久违的大殿,便被迎在门口,笑得像两朵花一般的黑白无常,吸引了注意力。
这两个活宝,一动一静,一毛躁一沉着,但却相得益彰,惹人喜爱。
林归一想到这段时间以来,这俩时常出现在自己身边,处处帮助自己,却又要时时装作不认识她和巫行的样子,觉得既好笑,又发自内心地感激。
于是她再次郑重地对两人道:“谢谢你们,这段时间,辛苦了。”
两人笑嘻嘻地应了,就连一向沉稳的白无常,脸上也挂着遮掩不住的喜色。
笑得后面的秦广王殿下实在看不下去,只得走上前来,对两人冷冷地道:“傻站在门口干什么?快点进去!”
于是两人便缩着脖子分立到了两旁,给林归一让出了路。
这下,林归一终于看到了大殿的全貌,还是那个空旷的大殿,还是那几层台阶,台阶上,正中间的宝座,和旁边堆满文件的小座。
她缓缓走上前去,登上台阶,抚摸着宝座前的桌子,看着上面熟悉的生死簿,又想起了她刚来地府就职的那段时间。
她生前是当过官的,然而人间的官职,和地府的完全不同,即使聪明如她,也需要时间去适应。
而作为他顶头上司的秦广王,本应该尽快帮助她适应工作,然而秦广王殿下什么都好,唯独缺乏的就是耐心。
于是还是愣头青阶段的判官,当时也挨了不少骂。
不过她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管怎么骂,她都能虚心地听着,等人发泄完以后,再用极其冷静的声音,问清楚到底该怎么做。
这样一来,反而衬得发脾气的秦广王,一副无理取闹的样子,时间长了,反而将他的脾气磨小了不少。
林归一回想起当初秦广王被她逼得只能兀自喘粗气的样子,脸上不由得浮起微笑。
秦广王走上前来,看到她的表情,像是看透了她内心所想一般,也笑着接话道:
“那时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不管怎么骂,都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我好像一拳打进了棉花里一般,甚是无力。
不过,在工作上,你算是上手最快的一个,也幸亏是这样,才没能把我气得再死一遍。”
林归一闻言,顿时看向秦广王,歪着头道:“我倒觉得,现在殿下的脾气比以往好了许多,所以可见多经历一些事,多见一些人,才能锻炼自己的承受能力,让自己变得刀枪不入。”
“刀枪不入有什么好?会生气、会难过、会开心,才有过下去的动力,一成不变的日子,就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但也了无生趣。”
林归一想起自己刚来地府的时候,也是刚刚历经了人生百态,默哀大于心死,那段时间,确实是了无生趣。
幸亏后来,有一直给她找麻烦的秦广王,有的她身边逗乐的黑白无常,有能陪她一起说心事的孟婆,才让她渐渐有了过下去的动力。
于是她长叹一口气,释然地笑道:“没错,你说的对,既然是要生活,肯定是要面对酸甜苦辣,才能过得有滋有味儿。”
两人的目光交织到一起,碰撞出只有两人才能懂得的意味深长。
“那个……”
弱弱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视。
秦广王凶狠地转头,瞪向站在一旁的黑白无常。
白无常竭力保持住脸上的淡定,对秦广王道:“殿下,您让我们拿来的笔。”
林归一心中一动,也看了过去,只见白无常双手托着一个黑长木盒,看到木盒的大致长度,林归一对里面的东西隐隐有了猜测。
于是她惊喜地看向秦广王,秦广王也没有卖关子,伸手将木盒拿了过来,伸到林归一面前,将木盒打开来。
林归一看着木盒里的事物,即使已经在意料之中,却还是不由得心情激荡。
这木盒里静静躺着的,正是她在做判官时的法器——判官笔。
这判官笔身长约两尺,笔身修长,笔头尖细,是唯一能在生死簿上留下笔迹的笔,也是她与人对战时的法器。
只是许久未见,这笔仿佛陈旧了许多。
林归一不解地看向秦广王,这法器竟然也会变旧吗?
秦广王轻笑一声:“法器都是会认主的,主人灵力充沛,法器自然就看着光鲜亮丽,相反的,主人衰败落魄,法器也会跟着变得陈旧。”
林归一听到他的形容,不由得撇了撇嘴,然后再看向判官笔时,目光便多了些怜悯。
在天地间独一份的法器,落在了自己手里,当真是委屈了。
于是她忍不住伸手抚摸了一下判官笔,突然,笔身发出耀眼的金光,仿佛感知到了主人的气息,拼命彰显着自己的存在感。
林归一轻笑一声,将它拿在了手里,似乎感知到了它的兴奋,等光芒终于散去,她惊喜地发现,判官笔之前的陈旧一扫而光,变得焕然一新。
看着手中的笔,她突然想到,怪不得在第一次学写毛笔字的时候,便有种异常熟悉的感觉,原来,自己原本就是干这一行的。
秦广王对她道:“你现在法力还未完全恢复到从前,虽然这笔认主,但你用起来,恐怕不能达到原先的水平。”
林归一无所谓道:“反正现在也没有用的着它的地方,用它来打凡间的小鬼,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了。”
“未必,”秦广王的神情陡然变得严肃起来,“你还记得当初是谁把你害成这样的吗?”
“你是说……旱魃?她不是被你封印了吗?怎么?她现在有异动?”
“没错,”秦广王道,“就在我们超度冤魂的那几天,我感受到了封印的松动,我让黑白无常去看过,没有发现异常,但我有预感,之后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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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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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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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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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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