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霄霄和玉痕,这样的深藏不露,生意做得这么好,我一天好幼稚啊,还老是替霄霄担心。现在想想,这孩子从小就是个老谋深算的,我都差点忘记了他的这个与生俱来的能耐,嘿嘿,还是这样的霄霄令人安心,真是个好孩子。我娶媳妇干啥?不娶了,玉痕都结婚了,我就一心一意给霄霄带孩子吧。”
蔡久诚憧憬着,走到一片树林的时候,有些尿意,就进去解手方便,结果还没有出来,就听见两个人说道:“这房子都盖到这会了,马上都要完工了,怎么要咱们停?”
“最奇怪的是,结了工钱不让咱们走,说是有什么奇怪的好材料,我真的是很好奇,也不担心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吃喝?”
“不是说了么,让咱们一边整理那些竹子,一边打理园林,再等一等吗?”
“竹林坊的竹子本来就那么好,有啥要整理的?”
“哎呀,你真是没见识,刚才凌掌柜可是说了,要按着他给的图做出来。”
“对对,赶紧的走吧,赶紧的回去竹林坊,就按着图做。”
两个人说着话,就各自骑上自己的马飞奔而去。
“这是说竹林坊的房子是凌掌柜盖的?为什么晏王没有查出来?……哈哈哈,肯定是玉痕的手笔,所以晏王也查不出来。唯有玉痕可以让我们如此找不见痕迹。”
蔡久诚这样子想着,不由得笑了,天底下他最崇拜的人就是展玉痕,展玉痕做过的所有事,都值得自己佩服,但是蔡久诚这样想的时候,他已经越身而起,追着那两匹马而去,他要探个究竟,查一下到底是不是自己想的那样。
而在蔡久诚离开后,就有人闪进了凌风的屋子说道:“掌柜的,蔡师傅在林子里方便,估计听到了刚才那两个讲匠人的话。”
“没关系,都是自己人,他不会乱说的。”凌风说着话,就去休息了。
蔡久诚自然是去求证了,当他在竹林苑的那家新建的院子里转了好一会,看着院子的规模,却无法断定这个院子是不是展玉痕的手笔时,他就离开了,他想的是这么大的一个院子,是霄霄的也应该,因为只有展玉痕和霄霄有这个智商让人查不出来,让自己无法断定,既然玉痕要给大家一个惊喜,那就保住这个秘密,看到时候玉痕咋说吧?“
翌日,蔡久诚简单地收拾,就要离开,他想起晏王说还有一袋子麦种子,就不由得头大了,自己这是要轻功赶时间啊,带上一袋麦子也不是个事情,但是这个麦子是很珍贵的种子,真的不敢给别人带。
蔡久诚真的很是很苦闷,但他出门在楼道里的一看,门口放着的麦种子也就那么一小口袋,十斤过点。
“看来果然金贵,不然也不用这么小气,小气点好也好,这样子我正好就绑在身上去了,但是这也太埋汰我了,我如此的风流倜傥,背着个粮食袋子,太招摇了,我还是丑一点,凶一点,让这个成为我的身体上的一部分,还不引人注目。“
蔡久诚说完就把袋子拿进屋子,过了一会儿之后,一个衣着普通,肚子有点大的人出现了,看不到一丝蔡久诚的样子,蔡久诚把屋子四处检查了一下,给廖无烟留了一封信,就关上门走了,他知道这里自己走了之后,廖无烟会照顾的很好,不用自己再去叮嘱。
而与此同时,展玉痕也离开了北冥西京城,三辆马车,一辆车里是展玉痕和麦奴,另一辆车里是苏和子和雪盈盈,第三辆马车比较大,是芍药和两个使女,后面跟着的展玉痕从西京带出来的粮食和布匹,展玉痕想好了,这些东西不再是无偿支援,这一次是要和凌霄以及幽冥族人签一个合约,以物换物。
当然,展玉痕走的是这几个月里探子探出来的路,当初山鬼加了好几条路和小河的支流,设置了一些一模一样的路径,一般人的确容易迷路,展玉痕边走边看,觉得这山林好奇葩,可是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庆幸这条路早就被影卫查明白了。
“霄霄,你说你是怎样从这山林里走出去的?”展玉痕一边看着路边的风景,一边心里暗自想着。
麦奴坐在车上,此时已是初夏,所以不但车是敞篷的遮凉车,而且为了防晒,麦奴几个还戴着面纱。
这一会儿,麦奴透过面纱看着展玉痕一直若有所思的目光落在远处,知道展玉痕在想问题,就问道:“玉痕可是在思考这路?”
展玉痕心里说麦奴还是很懂自己的心思,他就说道:“第一次走这条道,看着这路很是神秘,也想着经过这些路会到达怎样的地方?
麦奴,你都去过哪些地方?“
展玉痕本来是个不说话也能过日子的人,但是为了霄霄他改变了自己,如今他愿意为了麦奴改变自己,所以他没话找话。
麦奴却是很知分寸,知道玉痕是怕自己行路寂寞,在努力和自己说话,其实玉痕在思考问题,所以她嫣然一笑,说道:“这一路走了有些日子了,也不知还有几日路程?”
玉痕见麦奴没有回答自己找的话题,就说道:“也是第一次走,不知道会走多久,不过这林子很好,我一路过来,好多的树也不认识,有些树上还有不认识的果子,虽然还没有成熟,却不知道能否食用……
要是霄霄在,这么多稀奇的东西,他肯定都能说得上名字,知道他们有没有毒?要是没有毒,他就会认为发现了新的水果……“展玉痕正说着,看到麦奴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他就不好意思地收住了话。Χiυmъ.cοΜ
麦奴就温柔地说道:“好好地,怎么就不说话了?”
展玉痕微微一笑:“一说起霄霄,我就忘乎所以,希望你不要见怪,毕竟我和霄霄一直相依为命,他是我从小带大的,就想给你分享,想着我喜欢的,在乎的,你也能够喜欢在乎。”
麦奴还是很温柔地说道:“我怎么会见怪,我曾经也是有家人的,只是他们都死于灾荒,留下我在这个世上,好不容易活成这样,遇见你,有了家,还有霄霄,我幸福的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喜欢都来不及,又怎么会见怪,你想说就说吧。
前些日子你说你们在山林里生活,说的那么好,霄霄小的时候竟是那么聪明,而你又是那么会照顾他,我听了好感动啊,相依为命正是如此,所以每当想起这些你讲过的曾经,我就觉得自己遇见你,就是上天对我的格外开恩。我相信我这一生会因为你而过的非常幸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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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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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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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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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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