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遥向他摆摆手,然后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润了润嗓子,茶水温热,想必是哑奴才换上不久的,有了他在,这萍水阁也干净温暖了许多。
丁青遥抬眸看向这个不会说话的男人,提笔在竹简上写道:“你不会手语吗?”
丁青遥终归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哪怕是在汉朝生活了那么久了,可举手投足之间还可见现代人的影子。
在现代,聋哑人是要上聋哑学校,学习盲文的,可古代却没有这么发达的制度,聋哑人一般都是与世隔绝的。
丁青遥灵机一动,接着在竹简上写道:“我教你学习盲文可好?”
哑奴摇了摇头,复又点了点头,眼睛里迸发出难以抑制的欣喜。
大学时丁青遥曾到一所聋哑学校做志愿者,帮助那些聋哑人,因此或多或少的也接触了一些盲文,教一些简单的不是问题。
“既然你答应了,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师父了,去拿酒来,这可是你的拜师酒。”
丁青遥心情郁闷,想着喝酒来发泄心中的愤慨,但又不好直言酗酒,只好借拜师来做托词了。
哑奴见丁青遥要喝酒,把头摇的跟破浪鼓似的:“不能喝酒,会醉的,喝茶好了。”
“才刚拜师,就不听师父的话了?”
丁青遥竖目怒瞪,气鼓鼓的样子看起来十分的可爱,哑奴一时忍不住,轻笑出声。
好吧,就让她喝吧,她心情不好,喝点酒能缓解一下苦闷的情绪,就算是喝醉了,还有自己陪着她。
想到这,哑奴便去拿来了酒,用茶杯做酒碗,给丁青遥倒上。
丁青遥的酒量在现代就不怎么样,平时不开心的时候,就喝点鸡尾酒,低浓度的红酒,来预防自己酒后失态。
古代的酒一般都没有经过酒精的提纯,烈性的很,三杯两盏下肚,丁青遥就有些醉了,满脸通红,双眼迷离,看起来像是个熟透了的大苹果。
她好像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走进了观梦阁,那白衣少年依旧坐在廊下,吹奏着一首她最爱的曲调,清风垂柳,百花盛开,她却湿了眼眶。
正要迈步走向此生最爱的男子,却见有一孩童和妇人走向刘康,刘康笑着起身,看都没看丁青遥一眼,抱起那孩童,揽着那妇人,缓缓地走进屋中,一道白光闪过,便什么也不见了。
丁青遥心里发慌,忙跑到门前,不管她怎么用力的推门,门就是不开。
她绝望了,大声叫着刘康的名字,然后就把自己叫醒了。
她酒劲还未完全散去,一边喊着刘康的名字,一边哭着说刘康的不是,他走的倒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给自己留下,只留下无尽的思恋与遗憾每日每夜的折磨着她。
说好的这辈子只有她一个女人,却背情弃义,和丁姬生了孩子却让自己养,难道他不知道她每日看着那酷似他的孩子,心里有多难过吗?
哑奴就守在丁青遥的床边,此刻见丁青遥苦闹不止,再也忍不住把丁青遥抱进怀中。
丁青遥闻到哑奴身上淡淡的兰花香,渐渐地安静了下来,沉沉睡去。xǐυmь.℃òm
刘康望着心心念的人儿,内心柔软到了极点,他俯下身去,在丁青遥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深深的吻,这个吻饱含深情与爱恋。
他知道今生欠她许多,无以为报,能做的,就是这样守着她,在她最需要她的时候,挺身而出。
他想起了和母亲的约定,只要与丁姬生下孩子,他就能诈死,永远陪着丁青遥身边。
就算不要荣华富贵又如何,他只要此刻怀中的人。
丁青遥感觉刘康一直就在自己身边,满意地砸了砸嘴,一夜好眠。
无论在这皇宫大院里发生了什么,都不会阻挡住第二天的朝阳,在第一缕阳光照射到刘康脸上的时候,他又做回了那个不会说话的哑奴,像是一个影子,守在丁青遥和刘欣的身边。
侍女送来早餐,丁青遥和刘欣坐下吃饭,哑奴就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们吃,眼里,心里是说不出的满足,有时他也会很天真的想像,若是刘欣是他和丁青遥的孩子,他们一家三口该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惜,造化弄人,这是永远都不可能的了。
刘欣用小勺搅拌了几下小米粥,便吵着闹着不喝了,要出去玩。
丁青遥看了一眼几乎没动,全都浪费的小米粥,皱了皱眉,对刘欣说道:“全都喝了,一点也不许剩,你知不知农民伯伯为了生产这一点小米费了多大的功夫,怎么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呢?”
丁青遥小时候也爱浪费饭,丁父就常爱用“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来教导丁青遥,没想到现在,她竟然把这句话运用到了大汉天子的身上了。
“姑姑,我不想吃了,这小米粥一点也不好喝。”
刘欣小脸皱在了一起,看起来十分的痛苦。
“早饭要是不吃的话,中饭也不要吃了,中饭我们也吃小米粥。”
丁青遥言语坚决,不容拒绝地对刘欣说道。
虽然丁青遥知道以后的刘欣的下场和所作所为,她不能阻挡董贤的出现,但现在,她希望他可以做一个体恤民生的好皇子。
刘欣见丁青遥只顾着吃饭,看也不看自己,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望了一眼哑奴。
哑奴别过头,只当做没看见,无奈之下,刘欣只好把碗里的小米粥喝完,到最后连一点渣都不剩。
丁青遥看着乖巧伶俐的刘欣,实在无法和史书上写的那个不爱江山爱美男的昏庸皇帝联系在一起,迫于时空压力,她也不能把他的命运告知与他,让他早做防范,很多事情已经冥冥注定,她只是个过客,不是他们命运的主宰。
一切,都看他们自身的造化了。
“以后若是你出人头地,有了权力,一定要洁身自好,爱护百姓,不得放肆轻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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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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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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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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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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