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当真是留不得了。
车轮声阵阵,转眼间已经到了宫门口,丁青遥微微睁开了眼,想最后看一眼这巍峨富丽的皇宫,却对上了司武那如腊月寒霜一般的眼睛。
丁青遥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定了定自己的心神,往旁边挪了挪,使自己尽量离司武远一点,这样也安全些。
四周是杂乱的脚步声和讨好谄媚的说话声,有人对车上所装载的东西产生了怀疑,非要上前查看,采办的太监拦不住守宫门的士兵,只好掀开凉席。
“这些都是得病的太监,说是要拉出宫去活埋,不能脏了皇宫这块宝地。”说着便有钱币相撞的声音。
一番犹疑之后,那人挥了挥手,让他们出去了。
刘兴见车子动了起来,便趁势往丁青遥的方向靠了靠道:“阿遥,以前我们出宫都是用这个办法的,百试不爽,也没有人发觉。”
丁青遥心中有事,自然不如刘兴那般轻松盎然,看了一眼假寐的司武道:“以后还是尽量少出宫吧,省得娘娘为你担心。”
刘兴见丁青遥这样说,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道:“阿遥,你放心,外面好吃的好玩的这么多,哪有什么危险,那都是骗小孩子的。”
丁青遥在心中暗叹了一声,刘兴是乐不知忧,不知人间疾苦,世态炎凉,自是不知那些关心他的人的苦恼和忧愁。
丁青遥决定出宫之后,先是摆脱这个浑身都是杀气的刺客,然后再找个机会逃脱刘兴的视线,去马肆买一匹快马,趁夜出了这华盖云集的长安城。
三个人,三种心思,却很和谐地躺在板车上,波澜不现。
长安是十三朝古都,在其发展的极盛阶段一直充当着世界中心的地位。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而如今丁青遥站在这里,却有着一种桃花红依旧,物是人已非的感慨和惆怅。
她记得,自己刚接手“论两汉时期帝王功与过”这个学术研究的时候,曾跟着自己的一个学长来到过这里。
杨柳青青,斑驳的古城墙,缓缓的流淌的护城河水,似乎都在昭示着大翰王朝永不褪色的威仪。
那个学长只带了一盒城墙下的泥土回去,他告诉丁青遥他是研究两汉时期的将军的,特别是北击匈奴的霍去病,一直是他心中不灭的信仰。
时光已逝,如今唯有这巍峨城墙下黧黑的泥土,才能够证明那时的热血与冲动。
丁青遥笑了笑,站在城墙之上,看着来自四面八方,形形色色的游客,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至于那个某是谁,丁青遥活到了二十五岁还是没有找到。
“阿遥。”
刘兴拉住了丁青遥的手,轻声唤道。
身着太监服的少女站在长安熙熙攘攘的街头,商贾宾客摩肩接踵,茶叶,瓷器,鳞次栉比,小贩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像是少女手中的红手绢在空中飞舞,萦绕在耳际,热闹非凡。
丁青遥回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想着偷跑的时候不是很方便,便提议道:“我们穿着太监服太惹眼了,不如去成衣坊里换一件吧。”
刘兴也正有此意,他早看自己身上衣服不顺眼了,就等着丁青遥说这句话呢。
丁青遥趁着刘兴摇头晃脑找成衣坊的空当,小声对司武说道:“我已经带你出宫了,这下你可以走了吧。”
司武瞟了一眼丁青遥,把横在她腰侧的长刀收回,冷声道:“不用了,我跟着你们就好了。”
丁青遥心里咯噔一声响,蹙眉看向司武道:“你究竟有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们,作为一个人人喊打的刺客,我很怀疑你的用心,所以我不会让你跟着我们的,你哪里来的,便回哪里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司武哼了哼,没有说话。
刘兴见他们二人站在街头,不说话,也不动弹,遂转身走到丁青遥的身边问道:“阿遥,怎么了?”
丁青遥看着少年天真无邪的小脸,心中顿时泛起一丝愧疚感,阿九没有跟着来,自己要是再这么不告而别,最后不就剩下他一人回去了吗?
丁青遥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心中的不安彻底地压了下去,有些人的缘分走到了尽头,是强求不得的,还是顺其自然吧。
“没什么,只是表哥要走了,我最后叮嘱他几句而已。”
丁青遥只想赶快打发了司武才好,省得面对着他的时候心里发毛。
司武却对丁青遥的话置若罔闻,越过丁青遥,俯下身子,对刘兴说道:“三殿下,我可否跟着你们,顺便教你几招?”
刘兴有些欣喜地望向丁青遥,丁青遥朝他摇了摇头,面色凝重。
喜武的少年撇了撇嘴巴,摇晃着丁青遥的手臂,一副丁青遥不答应就不停下的架势。
三个太监站在街头摇摇晃晃,霎时间吸引了人们绝大数的目光,来往客商不禁对着他们议论纷纷,好似他们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
丁青遥被刘兴晃得心烦意乱,不耐地回答道:“我可以答应你,但你要和他保持三尺的距离。”
想到那把横在自己腰侧的长刀,丁青遥还是心有余悸,不得不对刘兴的安全做打算,希望司武没有什么坏心。
毕竟,刘兴他还只是个爱玩爱闹的孩子。
见丁青遥松口,刘兴兴奋地挽起了丁青遥的臂膀,也不管丁青遥愿意不愿意,拉着她就往一家成衣坊里跑去。
司武看着两人欢快的背影,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也让人脚底生寒,望而却步。
成衣坊的小二是个勤快人,见刘兴和丁青遥走了进来,忙迎接道:“两位客官需要些什么,我们这里有最新的布料和花样。”
丁青遥无心在这上面多花心思,刘兴喜欢浅绿色,便给刘兴挑了一件青色缠枝长袍,自己则能简单就简单,素衣罗裙,朴素大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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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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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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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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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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