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师傅说了,那常掌柜的事应该也能八卦了吧!
果然,阿仲半点不藏掖着,“常叔那是被胖叔给连累的,原本常叔那会儿定了一个媳妇的了,因为胖叔那时候被拒绝了,新婚夫妇原本该是你侬我侬,常叔经常被胖叔拉去喝酒买醉,常叔的新媳妇因为这跟他闹了矛盾,吵架离家出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说到这里,阿仲叹了口气,“常叔才是真正痴情的人,大家都说常叔是为了等他媳妇回来,所以一直没有再娶!”
陈芽儿听完一阵唏嘘,“看不出来啊!”
阿仲瞥了瞥陈芽儿,“是吧,看不出来吧!”
“看不出来什么?你们在说什么?”
胖师傅手里提着一块肉,从门口走了进来。
两人浑身一抖,对视了一眼,彼此做了个闭嘴的动作。
陈芽儿笑嘻嘻地转过头,“没有,没有,这不隔壁家的老王,平时看着不声不响的,没想到那么厉害,听说他媳妇又怀上了!”
“是啊,这不都第六个了,前头五个都是男孩子,他们夫妻俩这不盼着生个女娃吗?”阿仲适时地接上陈芽儿的话茬。
胖师傅眼神在两人脸上来回看了看,总觉得两人有什么猫腻,看了看,到底没有看出什么来,“隔壁谁家老王?怎么好像没听说过?”
“哈哈,您整天泡在厨房里,当然没有听过了!”
陈芽儿差点接不上话,还是阿仲了解胖师傅,连忙笑着插诨打科说道。
胖师傅也没有追问的意思,陈芽儿和阿仲两人赶紧收拾完,找抹布的找抹布,洗碗的洗碗去。
看着匆忙出去的两人的背影,胖师傅若有所思了一下便回头了。
陈芽儿拿着抹布出去了,擦完桌子,常掌柜也过来了。
“现在作坊那边已经开始准备了起来,应该不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建完,我们是不是该开始找一下销路?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两人彼此都知道这个问题,常掌柜也不多卖关子,直接问陈芽儿道。
“嗯,这个问题我也有考虑过,之前过来的蔡老板是有意向的,他那里我准备再去确认一下,当然,除了他,我们还得继续找销路,这一个来月的时间我都准备去找找,所以作坊那边我可能就顾及不上了!”陈芽儿看着常掌柜说道。xǐυmь.℃òm
一开始看着常掌柜那带着怜悯,让常掌柜浑身不自在的眼神总算没有了,常掌柜松了一口气,但是心里总觉得不对劲。
因着还在跟陈芽儿商量着事情,而且陈芽儿也没再带着那眼神看他,常掌柜就暂时没有多想。
“这也行,那你那边上点心,毕竟没有销路的话,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了!”常掌柜叮嘱陈芽儿说道。
陈芽儿也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
陈振云和阿胜两人现在对安居客栈都很熟悉了,每天早上自觉地练完字,背完书,便到安居客栈这边来。
陈芽儿开始外出去找人合作,可能顾及不上他们两人,但是经常跟两人相处的阿仲和胖师傅他们却能感受到两人身上发生的微妙的变化。
阿胜原本不爱说话,不仔细观察的话是看不出他的变化的,也就安居客栈的人不多,阿仲又每天跟他们两个接触,慢慢的就发现阿胜说话更加有条理,而且性子越发平静,不像之前那么安静却隐藏着浮躁。
阿仲虽然现在的身份是客栈的伙计,但是实际上却也还是王爷身边的人,不可能真的大字不识一个,阿胜是真的喜欢读书。
“阿胜,你来,告诉哥哥,你是不是很喜欢读书?想不想去私塾?”
客栈里没有一个人不喜欢阿胜的,不是因为阿胜的身世,也不单是因为他乖巧懂事,还因为这孩子长得可爱,世人皆有爱美之心,看到可爱的孩子,还是个乖巧懂事的,没有不喜欢的道理。
阿胜闻言想要看向陈振云,到底还是忍住了,他抬眼看向阿仲,眼神带着坚定,摇了摇头,“不想!”
阿仲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因为他这话顿时打住了,“不想?真的不想吗?上了私塾你就可以读书认得更多的字了!还有很多书可以看呢!”
京城的私塾自然是比镇上的还要高级,私塾里面确实有很多书可以看,当然,小人书是没有的!
阿胜还是摇了摇头,见此,阿仲有些无奈,他分明看得出来阿胜是喜欢读书看书的。
纠结了一会儿,又释然了,喜欢读书不一定会喜欢上私塾,毕竟上私塾要和人接触,阿胜之前的经历他也听陈芽儿说过了,这孩子的经历是比较坎坷一些,不喜欢和外人接触他们也看得出来。
想了想,阿仲还是觉得这事应该和陈芽儿商量一下,这孩子还是比较听陈芽儿的话的,人一辈子总不可能真的不跟人接触吧!
阿胜看到阿仲走了,心里稍稍放轻松了一些。
“我教你!”陈振云说话慢吞吞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但咬字还是清晰的。
他的声音从阿胜身后传了过来,阿胜眼睛一亮,嘴角微微扬起,看着陈振云的眼里闪着细碎的光芒。
这段日子里,他跟陈振云接触得比较多,比陈芽儿还要多得多,可以说他们俩每天都是在一块的,所以陈振云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
虽然陈芽儿说让他照顾陈振云,但他总觉得现在的陈振云根本不需要他照顾,反倒是陈振云在照顾着他,比起之前的陈振云,现在的他更像一个大人。
他教他读书,教他习字,是个真正的老师,尽管他现在说话说得不清楚。
之前的陈振云只有在教他读书写字的时候才像个大人,但是现在的陈振云教他的东西更多了,像是煮饭做菜!
这些变化陈芽儿还不知道,阿胜也有想过要告诉陈芽儿,但是陈振云看着暂时还没有要告诉陈芽儿的意思,阿胜纠结过,到底还是决定顺着陈振云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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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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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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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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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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