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向阿仲,“这是谁送过来的?”
阿仲沉吟了一下,“是一个看着挺儒雅的男人,哦,对了,他还留了口信下来,让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过去找他!”
说着,阿仲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了起来,“他写在一张纸上的,我差点忘记了!”
陈芽儿一头黑线,这都可以忘记吗?
好在找了一会儿,阿仲总算在一个账本里找到了,有点不好意思,偏偏还要嘴硬地说道:“我就说我记得的,我夹在账本里不就是想着时常要翻到账本,不会容易忘记了吗?”
那现在不一样找了很久,陈芽儿没好气地想着,从他手里接了过来,打开一看,“朱令先?朱家酒庄?”
陈芽儿一边看着一边念了出来,抬眼朝着阿仲。
到底她不是本地人,对这附近并不熟悉,因此对方给的这个地址她也实在不知道从那找起,只能问阿仲他们了。
然而她这一看过去,却见阿仲在听到她说的话之后有些怔愣住了。
“怎么?对方很有名气吗?”陈芽儿试探着问出声。
陈芽儿不免想起来当初桂香楼的东家燕云熙似乎背景也很深,不过不会真的连在京城都很有名号吧?
正等着阿仲给她科普,阿仲却淡淡地说道:“好像是有听说过,我到时候帮你打听打听吧?”
陈芽儿狐疑地打量着阿仲,心里稍有疑惑,仔细打量过一番之后也没看出什么异样,如此便作罢了。
看阿仲要离开,陈芽儿又再次喊住了他,“对了,有件事情差点忘记跟你说一下了!”
阿仲站在原地等着她说完,陈芽儿把找小猴子的事情跟他交代了一下,让他要是有人找上门的话留意一下。
阿仲嘟囔了一声,“事真多!”但到底还是应承下来了。
陈芽儿老母亲的眼神看着他离开。
小皮猴的事情暂时交代了下去,陈芽儿那边还得去办宋家村买地的事情。
常掌柜有事情不在,可能没法跟她一起去,原本是让阿仲陪着她一起的,但是要是阿仲跟她一起去了,客栈没人看着,到时候要是有人找来的话可能就错过了,因此陈芽儿也就没有喊上阿仲一起了。
“我自己去就行了,你帮我照看一下我爹和阿胜吧!”陈芽儿收拾着就要出门了,阿仲看到便上来问了一声。
一旁的阿胜正端正地坐着写毛笔字,听到陈芽儿和阿仲说话的声音也朝着这边看了过来。
陈芽儿并没有发现,阿胜一直直盯盯地看着陈芽儿走远,好一会儿之后才终于垂下头来继续写字。
阿仲回过头来刚好注意到孩子失落的情绪,顿时心生不忍,“阿芽就是办一下事,晚上就回来了!”wWW.ΧìǔΜЬ.CǒΜ
揉了揉阿胜柔软的头发,他绝对不会承认他其实更想的是就是揉揉他的脑袋。
阿胜躲避了一下,点了点头。
阿仲察觉了他的小动作,有些醋意,这孩子的头谁都不让摸,只除了陈芽儿那个臭丫头之后,只有她摸他的脑袋的时候,这孩子才会乖巧得像只小猫咪。
撇了撇嘴,阿仲忍了忍,才总算没有继续上手。
陈振云出来看了看,没有找到陈芽儿,反倒看到了大堂练字的阿胜,眼睛转了转,“阿胜,我们去玩陀螺吧!”
因为陈振云一玩就像个小孩子一样,顾不上吃饭了,所以陈芽儿就把陀螺放在了懂事的阿胜那里,让阿胜拿着,让他把握着度,不让陈振云沉迷于此。
阿胜纠结了一下,同陈振云商量了一番,“等我写好了字,我们再去玩!”
陈芽儿还让阿胜监督着陈振云,不然他一玩起来忘乎所以,会不小心打烂东西的。
陈振云听到这话,嘟起了嘴巴,不高兴,但是随即很快眼睛一亮,“我来帮你写吧!”
说着走到阿胜身边,十分熟练地从笔架上取下了一只毛笔,拿了一张纸铺好,蘸了墨水,竟姿势十分端正,拿笔的手势也很正确。
阿胜惊讶地看着,随后就看到陈振云只是默读了一遍他放在桌上写好的字,随后就十分顺畅地写了起来了。
“好厉害!”阿胜不自觉便开口赞道。
陈振云微偏过头来,哼哼了两声,“是阿胜太笨了!”
不远处阿仲不经意转过头来就看到了这一幕,并不觉得陈振云会写字,远远地朝着这边喊了一声,“阿云,你别到阿胜跟前捣乱,让阿胜好好练字!”
阿胜张了张嘴,云叔叔没有在捣乱,距离太远,阿胜又不习惯高声说话,到底还是没有纠正阿仲的话。
他收回了心神,仔细地看着陈振云写字,发现他不止可以看一遍就顺畅地写出来,而且还写得出来一笔好字。
阿胜顿时对陈振云十分崇拜了起来,眼神都闪着亮晶晶的光芒。
之前他一直都是因为陈振云是陈芽儿的爹,又因为陈振云的行为像个小孩子一样,履行着陈芽儿交代给他的任务。
但是到了现在,陈振云在阿胜的心中的形象一下子就高大了起来。
阿胜可不认为陈振云的这一手好字是陈芽儿教的,陈芽儿写的那张宣传单上的字,他就算不懂,可对比起陈振云的字来,他也知道那一个写的字要更好看一些。
“云叔叔,能不能教教我怎么写字?”阿胜发现陈振云在提起毛笔写字的时候浑身的气势都顿时不一样的,不是平时他所看见的那个他,比一般的大人还要更加让人不禁端坐起来。
因此朝着陈振云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里也不觉带上了小心翼翼。
陈振云原本专心致志地写着字,被阿胜这一句话顿时唤回了心神,傻白甜地笑着点着头,“好呀,好呀!阿芽说了让我好好带着你玩的!!”
阿胜去跟阿仲要了一本书,这是之前陈芽儿就跟他交代过的,但是阿胜一直不敢去烦阿仲,就算阿仲不说,他也能看得出阿仲也不是那么悠闲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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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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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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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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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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