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送给编辑的一封情书>第二十四章
  不知不觉,两个人聊聊侃侃又到了凌晨。

  “呀,都这么晚了。”白轶偶然瞥到了手机,让一个男生在自己家里待到这么晚,真是太出格了。白轶虽然意犹未尽,但是也不得不结束今天的话题。

  沈河立刻明白了,看了看时间,吃惊的说:“已经这么晚了吗?”于是起身说:“天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白轶坐在那里,看着沈河穿好衣服,往外走去。

  “注意安全啊。”

  “好。”

  夜深得十分寂静。

  听着沈河的脚步逐渐消失,白轶拿着还未喝完酒的酒杯来到窗前。她每天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时刻,深深的夜色,仿佛可以容纳下一切该有的和不该有的。

  整个世界都静下来,不会有人打扰,让人有种难得的自由。

  白轶一向喜欢高层,可能这跟小时候家里住在山坡上有关系吧。她从小住在海边,一年一年春花秋月的过,让人不知尘世中岁月过了几遭。

  白轶的妈妈在白衣笑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望着窗外,仿佛那是一幅画,只不过会随着时间改变。

  夏天,白轶会跟妈妈一起看大雨倾盆的下,荡涤世间一切污垢。雨后的傍晚,是白轶最喜欢的,有大大的一圈彩虹,从窗户这边的山腰,一直跨到远处的海中。那时候海天一色,只在交接处荡出一条银色的线,隔开波光粼粼的海和落日。

  冬天的时候,白轶的爸爸也会加入她和妈妈,三个人裹成熊一样,看雪,看每年大年初三都会有的海上烟花。

  秋天就更美了。从高处放眼望去,联排的枫叶红遍了山谷,各种灰雀在树和树之间来回跳跃……

  而现在,白轶看着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裸眼五百度近视的眼睛里,窗外的万家灯火此刻也如同小时候窗前波光粼粼的大海和漫天的星辰一样,是一种盛大的璀璨。

  第二天早上,白轶照例七点起床,醒来后发现自己昨夜忘记熄灭蜡烛,就这样燃了一夜。不过除了哔哔啵啵的声音以及满屋的留香之外也并没有发生什么。惊了一下,忽然觉得一把火全烧了其实也没什么。

  不过也不是第一次了,她坐在床上发了会呆。

  此刻,在平静的、不断的重复的生活里,白轶辨认出了一些自毁的快感。

  洗漱,做一顿温柔的早餐,搭配好穿着,然后出门,装腔作势的活着,像那个自杀多次的太宰治:

  “我本想这个冬日就去死的,可最近拿到一套鼠灰色细条纹的麻质和服,是适合夏天穿的和服,所以我还是先活到夏天吧。

  好,那就先活到夏天吧!”

  不知怎的,白轶的心情在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好了起来。白轶走到办公室,照例开电脑,选一款自己喜欢的咖啡豆,磨豆,烧水,等水开,冲泡。等咖啡的香气飘满了整个屋子,白轶也就正式进入了工作的状态。

  编辑的工作跟白轶的想象想去甚远。也不是说什么本质的差异,只不过,总有些东西,一开始你以为它会长成一棵葡萄,结果发现,自己原来得到了一个葡萄柚。章程安经常感慨,编辑这个工作,就是好汉不爱干,赖汉干不了的事情,它对编辑的个人素养,探索精神,决断力,市场分析能力,乃至审美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m.χIùmЬ.CǒM

  也许其他的出版社并没有这么严苛的要求,但是身在出版界首屈一指的无用,白轶认为,自己在这个强大的编辑团队里,真的,还是太嫩了。

  白轶找到姜宇轩将高井答应来中国的消息告诉了他。

  姜宇轩倒是并没有像白轶这样惊讶,平静的布置了下工作。他让白轶将活动进一步精简,在将需要的活动场地列出来安排人联系。

  事先安排好的生日庆典将会如期举行,想必这个活动在国内学术界会引起不小的轰动。

  之后就是白轶没日没夜的些活动策划案,各项几乎都要有条不紊的开展。

  白轶已经通知吴菲下厂印书,如果进行顺利第一批书下周就能拿到。

  吴菲下午打电话过来,因为之前并没有确定会用美莎樱花纸,所以印厂没有库存。

  “最快要多久才能将纸运到?”白轶一下子收紧,脑子飞快的运转想着对策。

  抱怨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

  吴菲停顿了一下,说:“大概要一个礼拜。”

  白轶沉默了一会,说:“稍后你把印厂负责人的电话给我,高井老师已经答应来中国了。在活动开始前必须拿到第一批书。”

  白轶刚放下电话赶紧给印厂的负责人大区电话,再次确认印刷日期。不过对方也给不出具体的时间。

  拿不到书,白轶的心就一直悬着。她每天都打电话过去询问跟进进度。持续高度紧张的几天,白轶整个人都在崩溃的边缘。

  只要停下来,脑袋里想着的都是关于《名山无尽》的事情。

  在早高峰拥挤的地铁上,一条微信提示音打断了白轶的思绪。白轶艰难地从人群中抽出手来一看,是小蛮,白轶在国外的同学,如今在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

  “宝贝,周末就是圣诞节了,来家里吃烤鸡喝热红酒吧。”

  白轶的眼睛一热。最落魄的时候,有知心的朋友在身边,真的是世界上最暖心的事情了。感动之余,眼睛忽然瞥到左手边的一个大叔。大叔似乎是个基督徒,九点半的北京地铁上,他拿着圣经,正翻到约翰福音:

  whichwereborn,notofblood,norofthewilloftheflesh,norofthewillofman,butofgod。

  这是最好的城市,这是最坏的城市,这里有着最干净的灵魂,这里有着最肮脏的肉体,这里有着最亲密的距离,这里有着最遥远的渴望。

  白轶知道自己周末怕是也要工作,并没有明确的答复是不是能过去。

  最近唯一能让白轶透口气的就是时不时的跟沈河聊聊天。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按照以往的理解不过是自己不会拒绝别人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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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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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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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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