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画锦堂>第一百零三章淹死
  “是霍家五娘做的?那可真是失传多年的手艺,她老公死了之后,她寡居家中,没日没夜的研究这灯,竹篾用了两大车不止,到底让她给做出来了。”

  “你说她一个寡妇,这么拼干什么?还不如嫁个好男人,舒舒服服过日子。”

  “我呸,你就想了,人家有手艺,有家财,娶这么个老婆回去,那可发达了,只在床上躺着等吃就行了!”

  “只可惜年纪大了点。”

  一条巨形的金鲤灯由十个人托着,稳稳地摆放在了场地中央。ωωω.χΙυΜЬ.Cǒm

  只见那条金鲤由嵌了金箔的薄绢制成,鳞片片片分明,仿佛能够张合,两根长须卷翘在半空之中,眼睛是两个玻璃制成的小灯,有烛光从里透射出来,更使得这条金鲤活灵活现,仿佛随时准备腾空而起,溯流而上。

  金鲤的不远处,摆着两个正在水边玩耍的小童花灯,神态逼真。

  “这鲤鱼化龙灯可不得了啊,十年以上的细竹就用了百丈,上边的金箔是用真金熔化拉丝嵌成,光黄金就用了半斤,还有那糊灯笼的薄绢,听说用的是云锦金纱,那也是一门失传的手艺,听说云锦里掺了金钱的。”林幽兰挤到安雅瑜身边,把从人群之中打听到的小道消息一一说来。

  “霍五娘可真有钱啊,等会儿烧了起来,那些金子可真的就烧了。”林副官手里提了三两个奇形怪状的灯笼,也凑了过来。

  “可不是,二三十年前也搞了这么个鲤鱼化龙灯出来,听说鱼身化龙之后,金箔熔成了小金珠子,晚上不少人打着灯笼彻夜不睡在地上寻找!还真有人找到了。”林幽兰指着周围那些人说,“他们都等着那一刻呢。”

  安雅瑜笑了笑,“那这些人可能要失望了,高温之下,即使金箔,也会消失无踪。”

  心底却往下沉了去,鲤鱼化龙已经出现了,那地狱搜魂人什么时候现身?

  人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的,堤坝上的人拥挤不堪,甚至有人差点滑下堤坝,维持场子的士兵只好隔不久就大声吆喝,“退回去点,退回去点,别挤了,别挤了。”

  不知谁一推,站在前面的人滚下了堤坝,差点跌进水里,在水边站了起来,指着上边就骂,骂了半晌,才拾起照相机站起身来,士兵维持次序,让他重往堤坝上爬。

  “我是记者,我就站在这里拍照?”那人并不想出去。

  “先生,无论是谁,都只能站在堤坝上,以免发生危险,这是督军下的命令,请您出去!”维持场子的士兵坚持说。

  周围的人早就鼓嘈了起来,“记者了不起吗?快出来。”

  那人只好一手拿相机爬了上去。

  安雅瑜想了想,忽然一怔,她记起来了,她在林泽夫桌上看过他的相片,这人正是胡一岳,小蔡之事,就是他拍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

  他手里拿了个相机,满脸不高兴,举着相机拍了两张相片。

  忽地,安雅瑜发现水面上似乎有五彩光芒一闪,不由一怔,把胡一岳的事忘了,紧盯水面,可此时,水面却什么也没有。

  可此时,霍五娘的徒弟小霍香身披大红披风站在船上团团行礼,四周岸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她团团向周围人行礼,“各位父老乡亲,为师花了一年时间每天彻夜研究,制成了这个鲤鱼化龙灯,让诸位一饱眼福,现在就由小女燃灯化龙。”

  她手指一翻,指尖上燃起了火焰,脚底下旋转着,大红披风随风而动,眨眼之间,披风扬起之时,她周身忽地烟火四射,披风跌落,银色的火花在她四周一层层地绽放,面孔隐在烟火之中,脚下却转动不停,她向那金鲤缓缓接近,来到金鲤的旁边,烟火蔓延,指尖点向金鲤之嘴,金鲤忽然间全身透亮起来,缓缓升至空中,它身上的鱼鳞一片片的剥落,落地之上,就化成了燃烧的火焰,浓烟当中,鲤鱼忽然变成了长龙,在空中盘旋翻滚。

  “鲤鱼化龙了!”场上响起了雷鸣的掌声。

  安雅瑜看得透不过气来,直至龙身收收,才叹息着回神,喃喃地说:“这等技艺真是从没见过。”

  “是啊,这是我们这里的特色。”周围有人一脸荣幸地说,“鲤鱼化龙之后,就是龙舟之赛,极为应景。”

  “看,那是什么?”忽然有人尖叫。

  “天啊,是阎罗,是地狱阎罗!”更有人大声说着。

  浓烟当中,一张人脸腾空出现,他面颊蓝绿,双目圆瞪,扫眉倒竖,头戴高帽,望着场上之人,仿佛在寻找世之恶人。

  “一定是阎罗王也看不惯这世间强权当道,来主持公道了。”胡一岳大声叫着,满脸兴奋,拿起相机直拍。

  众人面面相觑,惊慌失措,不知有谁发了一声喊,“快走啊,阎罗王来勾魂了。”

  场上一片混乱,众人四散而逃,忽地,那阎罗人脸咧开大嘴,无声冷笑,半空之中,飞龙忽然间炸开,火焰雨点般地落到了水面上。

  火遇水面,原本应该熄的,可不知道为何,那河面就如点燃了一般,忽地腾起阵火光,火光如飞龙一般向龙舟卷了过去。

  龙舟上的人纷纷跳水,那火卷至龙舟处,却不罢休,直烧上了舟体,一会儿功夫,好几个龙舟都中招了,还好舟上之人跳下河里,这才幸免。

  岸上的人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失声惊呼,有人大声尖叫自己亲人的名字,有人人更冲下岸去,准备施救。

  安雅瑜震惊之极,忽想起一事,“林龙呢?”

  远远看去,林龙那叶小舟已然着火,舟上却空无一人。

  维持次序的兵士们赶了过来,开始疏通人群。

  一个时辰后,林龙的尸体被送到了林泽夫面前,却是气绝多时,早已溺毙。

  忽然,有一个人拿了相机冲了过来,他头发散乱,跑到那林龙面前,像发现新大陆一般叫了起来,“是林龙,是放狗咬死人的林龙,是大帅外孙林龙,哈哈哈,真是报应!”

  旁边群众愕然,有人问:“什么林龙,林龙是谁?”

  胡一岳打了鸡血般的说:“前几天的头版头条,你没看吗?纵狗行凶的那小子,纵狗行凶的!”

  他手舞足蹈,口沫横飞的解说,人群渐渐围拢。

  “真是报应,这是阎罗王引来地狱业火要惩罚作恶之人!”一位老者抚着烧焦的胡须颤声说。

  “我呸,大帅外孙就不同吗,害得我们无辜受到波及!”一个壮汉气呼呼地说。

  几名士兵走了过去,挥散了人群。

  胡一岳合了相机赶紧拍了两张,匆匆离去。

  领兵的小队长发现了林泽夫,赶过来行礼,“督军。”

  林泽夫问,“你们怎么发现林龙的?”

  小队长心底忐忑,摇了摇头,“在下游,可能是事发之时,惊慌过度,掉进了水里,没多久就死了,倒没有受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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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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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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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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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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