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朝暮什么事儿了,安朝暮就耐心的等候在片场的角落。
看到她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快要把自己隐形了,顾云起却有些不忍心,于是先前说道:“你回去再补一觉吧。”
安朝暮听到这话后,非但没有感动,反而皱着眉头:“顾云起,大家都在这,你让我回去补觉真的合适么?”
顾云起想了想也是,只好妥协了,“现在天还没亮,你在这里坐着,不要乱跑。”
安朝暮感觉顾云起这个人非常好气又好笑,大大的白了一眼:“我的哥!你以为是陶瓷娃娃么?你忘了我在剧组不仅仅演了这个配角了么?服装师这个责任虽然让你给撤去了,但我还是道具师呢!在片场跑一跑、看一看,不是应该的么?”
顾云起原本有些发蒙的大脑,在这一瞬间清醒了过来。
是啊,他怎么给忘了,她是安朝暮。
是那个可以自己走出去荒郊野岭的女子,是那个可以守护古遗址的志愿者,是个不畏强权说在节目里真话的她。
甚至,她的生命里,还有很多他所不知道的事情。
就像她对他说过的,“我听过的传说、经历过的故事,也许比你吃过的大米是少一些,但绝对比你说的这个故事,可怕千万倍!”
这样的一个她啊,他或许真的不应该用这种办法来守护了吧……
顾云起突然有些挫败感,但强撑起情绪,“那好吧,你去忙吧,我也准备拍摄去了。”他得好好想想,自己应该如何去用正确的方式爱护她。
安朝暮点头,完全没有察觉到,顾云起心中已经云海翻涌了。
余小花自认为是起了个大早的,在她老公顾其琛被顾云起电话吵醒以后,余小花也醒了过来。
然后从顾其琛那里得知顾云起临时要改剧本,余小花立马起床收拾。
但还是,挡不住她的龟速,一翻打扮后才出门了。
余小花这个人,特别会享受生活,一点不亏待自己,所以即便是顾云起已经催的她特别着急了。
她也不忘记,吃早饭。
还特地让顾其琛带她去她最爱的、但是十分火爆的早餐铺子吃早餐。
于是乎,顾云起等到的是一个姗姗来迟的余小花。
顾其琛公司里还有事,把余小花放下来后,就开车走了,余小花慢悠悠的走进片场。
此时的顾云起刚刚收工,余小花趁着他还没有注意到自己,一巴掌拍在了顾云起的后背上。
顾云起有些恼怒的大喊道:“余小花!”
真的,顾云起不用猜就知道谁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从背后偷袭他!整个剧组里除了余小花,怕是在没有第二个人了!
余小花见顾云起有点恼怒,连忙厚着脸皮,哄道:“云起!你越来越帅了!”
顾云起还真吃这套,脸上的表情立马好看多了:“谢谢,但我希望你记住,下次不要背后偷袭。”wWW.ΧìǔΜЬ.CǒΜ
余小花假装乖巧的点头:“好的嘛,我知道错了!”
顾云起对于余小花诚恳的态度很满意:“反正,你也来了,我带你去见个人。”
余小花闻到:“谁呀?”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顾云起想起安朝暮,脸上就不由的浮现出幸福的微笑。
余小花这个机灵鬼,当然是捕捉到了顾云起的那抹笑容,心里顿时了然,一会儿要见的那个人,对顾云起来说肯定不一般!
顾云起带余小花找到了在片场里忙的热火朝天的安朝暮。
安朝暮还没有回头的时候,余小花看到那个背影总觉得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直到安朝暮回头的那一刻,余小花惊呼:“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见你!”
见到余小花,安朝暮也吓了一跳:“是你!”
顾云起夹杂在两个女人中间,一脸懵,“这是什么情况?你们俩认识?”
余小花喜笑颜开:“何止认识!安小姐还是我的救命恩人!”
听到余小花这么说,安朝暮笑道:“余小姐,言重了……”
余小花脸上写满的感谢,非常诚挚的开口:“不重!不重!对于我来说!您就是我救命恩人!”
顾云起持续懵逼:“所以,你们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余小花这才想起来,还有个顾云起在这里,于是和他详细的说明了一下情况。
在五个月前,就是安朝暮被封杀后的不久。
安朝暮实在是闲来无事,她一个人便跑去s城的古玩市场看。
安朝暮路过一家玉器店铺的时候,被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吸引了,立马钻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货。
刚好,那天余小花也在。
余小花这个人,爱财如命,爱珠宝也如命。
余小花闲来无事就喜欢买点首饰什么带带,用顾其琛的话来说,他媳妇儿这是童年的时候穷怕了,现在有他了,才恨不得把十个手指都带上珠宝,以此来证明自己家很有钱。
可余小花与安朝暮那种理智购买、理智收藏是不同的!
她余小花虽然喜欢珠宝,但是只能算个半吊子。
余小花对于珠宝玉器的名贵有概念,对于首饰的美丑也有概念,可对于物品的真假是没概念!
安朝暮走进店里的时候,老板没来招呼她,安朝暮猜想一定是有大顾客在这里,并且即将要成单,所里老板没空打理自己。
果不其然,安朝暮看到店里有个女顾客和老板在讨论货物。
那女顾客正是余小花,她正在全神贯注的看一支满绿冰种翡翠镯子。
不远处的安朝暮发觉了那镯子的不对劲,悄悄的靠上去了,侧着耳朵听俩人的对话。
店老板和余小花说:“美女,这个镯子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世界上就这一支,其他地方绝无仅有!若不是看您美若天仙、气质非凡,一般人我是不会拿出来给她看的!”
被店老板夸赞的余小花心情大好:“是么?那你再给我介绍介绍这个镯子到底是什么吧。”
店老板把镯子放在余小花面前的布上:“这个镯子,是翡翠,翡翠您个知道吧,万玉之王!又称为缅甸玉。最贵的莫过于帝王绿色和冰种!绿色是色这您能理解吧。”
盯镯子盯到痴迷的余小花狠狠地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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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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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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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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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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