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边关成了种植大户>第443章 大朝会
  “所以你就不要动了,我叫你要吃的东西拿来升到一会儿热点水,你烫一烫脚。

  我先灌个汤婆子让被褥里暖一暖。”冷斩风看了一眼林千寻,只见她脑袋埋在双臂间,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还不住的跺脚。

  二话不说,冲进了屋子里,先洗了一下手,然后拿出了几个汤婆子,又将旁边烧的滚烫的水灌了进去。

  在林千寻的注视之下,套好了外面的布袋。

  麻溜的将汤婆子捂在了被子下,等二人吃完晚饭烫了脚之后就可以安心的睡了。

  等冷斩风出来的时候,林千寻已经打开了食盒,露出了里面的吃食。

  “这吃食做得确实不错,应该出自女子之手。”林千寻说着给自己盛了一碗热汤,不得冷斩风出声灌了一口。

  总算浑身暖和了不少,她将剩下的递了过去。

  “没有,咱们在外面修建的这个山庄里面没有女子,山庄里收留的人你也清楚,不过他们的厨艺,这些年确实长进了不少。

  如果想出去谋生,倒也不至于让自己饿死”冷斩风接过之后,二话不说又一口喝了下去。

  感觉身上的寒意散去了不少。

  “我还以为出自女子之手呢,刀工味道都出乎人的意料,还是有些小家子气了。”林千寻自嘲的摇了摇头,随后加菜端了过来。ωωω.χΙυΜЬ.Cǒm

  两个人头抵着头,肩并着肩,将食盒里,饭菜吃得一干二净。

  吃完之后,冷斩风将东西收在了食盒里,最后替林千寻倒了一些烫脚的水

  不过,林千寻是一边烫脚一边洗脸。

  等再次进入石洞之后,窗户上的兽皮帘也放了下来,洞内有一颗夜明珠。

  “你出门怎么老带这些东西?”林千寻以为是油灯或者罩子灯。

  谁知道冷斩风却用的是夜明珠。

  “不就是一颗珠子吗?皇宫里光这样的东西就得一箱子,不用白不用”冷斩风将那颗珠子放在了床头,偌大大的石洞一下子亮如白昼。

  夜明灯的亮并不刺眼,反而十分柔和。

  林千寻笑着说。

  “他们出海时带来了这些珠子,说南海的夜明珠最好了,没想到是真的”

  “南海产珠子,听闻南海边居住的渔民们自己也养蚌。”冷斩风对这些的身外之物并不看重,而且他身份尊贵,皇帝赐来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大多数都放在王府中的仓库里,落了厚厚的灰尘。

  “珍珠和夜明珠是两种东西吧?”林千寻这么多年,依旧没有搞清这些东西,而且多数在珍珠送上来一部分用来缝制衣服或者做手势,剩下的通通敷到了自己的脸上。

  她只觉得品质越好,对她来说最有好处。

  至于出在哪里,又经过谁人之手她不在乎,加上她不喜奢华,这些东西送来之后都是赫连曼亲手处理的。

  有了孩子,自然都是几个小丫头们拿着把玩。

  “自然是不同的,夜明珠是一种石头,珍珠是从蚌壳里养出来。

  我看你这些年用珍珠敷面确实有效果,光滑细腻你不说,你的模样和我见的时候一模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没有要老的意思。”冷斩风收拾之后,感觉到屋子里没有任何的风

  而且屋外火堆,他们也不再管。

  门口放了一盆银丝炭,林千寻怕一氧化碳中毒。

  让冷斩风将靠近门口的窗户打开。

  这才舒舒服服的爬上了床,汤婆子将被窝热,她舒服的呼了口气。

  “估计是我不爱操心,吃得好睡得好的缘故,你没听说心宽体胖,而且活得久。”林千寻睡在里面靠石壁的位置,挡了一层狼皮。

  在狼皮侧又捂了好几床被子,这样就不怕寒气进入体内。

  “也是富贵人家的女子总是老得慢一些”冷斩风懒得追究,他洗漱之后,将水放在了一侧,旁边是恭桶

  随后和林千寻两个并排躺在一起。

  林千寻自然喜欢,源源不断的暖宝,像个八爪鱼一般的,趴在能斩风的怀里。

  两个人又说了一会话,不知不觉的便睡了过去。

  时间转瞬就到了大朝会那一日。

  林千寻坐在自养心殿的镜子边,正任由荷娘帮她梳头。

  “娘娘这次好多的人都来觐见,听闻长相各异,皮肤发色,更是闻所未闻。”荷娘满脸的兴奋,她也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人。

  今日是正式场合,而且又是盛世隆重的大朝会,一向喜欢简单朴素的林千寻,在赫连曼的要求之下换上了朝服。

  一袭大红色的宽袖凤袍,身后的百鸟朝凤,几乎是用珍珠和金线镶嵌而成,就连袖口处都绣上了牡丹花。

  牡丹花更别说了,是几十个绣娘赶制了半年的时间做出来的。

  林千寻还是第一次见这样华贵的衣服,加之她头上的凤冠。

  珍珠翡翠黄金宝石,密密麻麻的镶嵌了一层又一层。

  光着凤冠足足有十斤重,荷娘先是替林千寻简单的挽了一个发髻。

  随后又将做好的假发固定在了两侧,口上的刨花水是玫瑰味的。

  “我也很好奇他们长什么样”林千寻眯着眼睛,任由荷娘替自己打扮。

  荷娘从镜子里又检查了一遍,觉得林千寻的额间少了一个花钿。

  手脚麻利的画了一个牡丹,给她涂上了大红的口脂。

  就连林千寻的手指也没放过,一向不爱涂丹蔻的林千寻,今天早晨迫于无奈,为何娘和芍药二人强行按住。

  最终她就变成了一个穿着大红凤袍,涂着红唇,红手指,且又戴着一顶能压死人的凤冠,脚上穿着红色的绣花鞋。

  绣花鞋的鞋面上镶嵌了一排珍珠。

  在众多漂亮的宫女的陪同之下,上了软轿,去了太极殿。

  一路上牡丹芍药,荷娘欢欢喜喜。

  林千寻差点没崩溃,好比平日不穿高跟鞋,正式场合要求的话,定然是不适应的,不是崴了脚就是蹭破了皮。

  她此刻脑袋不敢向左右摇摆,双手支地固定好脖子,就怕被头顶的凤冠压断。

  “这凤冠太重了,早知道换个轻便的”林千寻抱怨了一路。

  身边的几个丫头怎么也不接她的话题。

  觉得十分没意思,只好闭目养神。

  朝觐的人从皇宫大门进入之后,缓缓的向太极殿走去。

  等林千寻见到赫连曼的时候,赫连曼对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

  尤其是看着林千寻从辇轿上下来,被几个丫鬟搀扶着,她一边捂着脑袋,一边龇牙咧嘴的样子。

  二人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他依旧被林千寻惊艳。

  穿上这样正式的凤袍,她整个人美得不可方物。

  忙不跌的上前,拉着她的手。

  “千千,你今日可真美”赫连曼说着,在林千寻的手背上亲了一口,旁边的几个丫鬟羞红了脸。

  虽然知道他们主子平日里的相处都是这个样子,但今日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来,着实少见。

  “美是美,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几乎直不起脑袋了,早知道我要戴这么重的凤冠,我就应该早早的给你们说一下改变的方案”林千寻说着,这大半个身体靠在了赫连曼的身上。

  “今日隆重的场面,不允许你戴一些简单的首饰,我觉得你这个样子庄重又美丽。今晚上回去让我一个人瞧一瞧。”赫连曼凑进林千寻的耳朵低声说了一句。

  林千寻没好气的啐了他一口。

  不过内心还是十分期待,两个人相约进了太极殿。

  然后坐在了主位上,陆陆续续的朝觐人员便来了。

  林千寻视线极佳,即使隔着几十米远,她依旧能看清楚来人的长相,穿的衣服,发型面相。

  果然和她想象的一模一样。

  反倒赫连曼有几分的好奇,那他毕竟是一国的皇帝,再如何好奇也不能露出惊讶的表情。

  朝觐使的衣服也是五花八门,有披着半边的僧人,有穿着波斯服,还有宽袖宽袍的,更有赤膊的,肤色除了黄色之外还有白色,黑色。

  头发五颜六色,帽子的形状也是千奇百怪。

  他们陆陆续续入座之后,伺候的内监们便端着各色糕点,茶水,水果,陆陆续续秩序井然的穿梭在众人之间。

  月大今日穿的特别正式,是一身黑色的绣着金线朝服,他腰间别了一把宝刀。

  宝刀上面镶嵌着钻石,就站在赫连曼身侧。

  身姿挺拔,面容俊秀,浑身气质出众。

  等众人们彻底安静之后,他便开口唱喝。

  “使臣拜见吾皇。”

  话音落,声音好像低沉的钟声,向店内飘去。

  诸位使臣立即站起身,不约而同的面相赫连曼。

  微微躬身,齐声问。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声音宛若雷鸣,震得耳膜生疼

  林千寻不由的皱起了眉头,赫连曼享受此刻的荣耀,满脸含笑。

  “众使臣不必客气。”

  “使臣拜见皇后娘娘。”月大不紧不慢的提醒。

  “参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声音此起彼伏,气势浩荡。

  林千寻从使臣队伍中看见了冷斩风,他穿了一身紫色衣袍,一脸含笑。

  她努力屏住呼吸,挺直腰板,调整心态,冲众人道。

  “不必客气。”

  多余的话,也不适出自她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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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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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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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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