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只要我在身边就找我,还是要你那奇奇怪怪的东西做什么,再说了果果一个小娃娃也是吃不干净的。”赫连曼不以为耻,反而为荣,一脸淡定的说着,可如果仔细看的话,他的脸颊微微抖动着,估计也是羞耻辱骂。
“我发现你自从在这事情上开了窍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要是你这样怎么要被外人知道的话,岂不是要笑掉大牙,以后还是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林千寻快速穿好衣服,然后起身就往外走。
“千千不要吵走,再陪我睡一会儿,好不容易有休息的时间。”赫连曼伸手一把将林千寻搂在怀中,随即下巴放在林千寻的肩头,鼻尖全是林千寻身上大大的香味一时间,他觉得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在张开,贪婪吸收着林千寻身手的香味,他觉得他得了一种病,一种离开林千寻就活不了的病。
“我睡了一夜自然是要去方便的,再说了也是到吃早餐的时候了,待我洗漱完毕,陪你吃了早饭再陪着你,如何?”林千寻露出无奈的笑了,解决了孩子口粮的问题,憋了整整一夜,浑身上下都不自觉。
“你快些去,早早的洗漱完毕就陪着我,今天一整天不能离开我的视线”赫连曼说着话,没由的打了一个哈欠,昨天晚上他和月大两个,在泉说说了许久的话,等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前半夜了,而且今天早上他又雷打不动的定时定点起来,打了一套拳之后又处理了几个比较重要的组奏折,这才找了时间回来。ωωω.χΙυΜЬ.Cǒm
林千寻见赫连曼还在打哈哈,觉得他昨天晚上应该是没睡着,不过此时她已经顾不得了,就匆匆地跑了出去。
等解决完之后,洗漱,看孩子,等再次吃早饭的时候,草草吃了早饭,找了个时间补觉去了。
林千寻并没有睡反而是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带着小千去了林子里。
皇家的狩猎场的十分的大,一眼望不到头。两人骑着马,从不同的方向穿过去,林千寻骑在马上风吹起她的长发。挡住了前方的视线,不过很快被她用手别到了耳边。
前方看见蹦蹦跳跳的兔子,飞舞的野鸡以及穿梭在林间觅食的野鹿。
她弯弓搭箭,直听嗖的一声,箭羽穿过空气直射目标。
嘎一声野鸡被射中,随即林千寻满心欢喜的打着马儿跑到目的地,弯腰一把将射中的野鸡捡起来拎在手上。
既然有了第一只猎物,那么接下来的狩猎过程十分的顺利,她猎到了一只肥硕的兔子,一只野鹿。
再说了这里的人数并不多,猎那么多的猎物,有些浪费了,她便拎着自己的猎物往回赶,恰在刚才分手的路口,碰见了小千。
小千的猎物个数非常的少,只有一个,但他的个头齐大的,是一只黑色的棕熊。
“想到这狩猎场上竟然有熊?”林千寻是一弄随即打马靠近,别便看见那只熊被小千一箭射穿,喉咙当场死了。
在现代棕熊也是国家保护动物,而且好多的现代人也不会去捕猎,因为市场上就有许多可以吃到的东西,而在古代野生动物的数量十分的多,时常会下山觅食糟蹋庄稼,亦或者伤到人畜,所以好多的猎手便会定期的去打猎,靠着打猎挣两个补贴家用的银子。
再说了,在皇家狩猎场,这里的猎物几乎是圈养的,所以小千打到的棕熊应该也是人工饲养。
再怎么说小千的武功还是很厉害的,她露出笑来。
“小千的武功好像精进了不少。”
“嗯。”小千欢喜的点点头。
“既然是你猎到的,今天的佛跳墙,便用你列猎的猎物来做,到时候留一只熊掌给你。”林千寻能想到吃的法子便只有佛跳墙了,里面加上各种配料,到时候熬上两个时辰带到骨肉酥来,盛出来那美味应该是无意用语言形容的。
小千欢欢喜喜的跟着林千寻回去了。
随后由内侍帮忙处理,熊皮进行特殊的加工之后便会做成过冬御寒的衣服,而林千寻并没有占有,只留给小见。
毕竟是他猎到的,如果自己拿去做衣服也说不过去,再说了冬天她也不需要穿那样笨重的衣服,到时候找些鸡鸭绒,再弄点棉花田冲起来,做成一身轻便的羽绒服,也就省去了笨重的棉衣。
最后她指挥着内侍在陶罐里放入了海参鲍鱼等各种珍贵的食材,然后先用大火熬煮,沸腾之后转为小火。
处理完这一些事情以后,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的事情,才回到屋子给孩子喂了口粮,随即让奶娘将孩子送出来晒晒太阳。
她则坐在一旁想着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此时门被打开,赫连曼从里面出来,他揉着眼睛看一下,坐在台阶上的林千寻不由得一愣。
“千千你又在想什么?”
“想想农庄里的麦子已经收了,随后我在想着种点东西。”林千寻坐在地上不起来,扭头看了一眼赫连曼,发现他睡了一觉之后精神好了许多,随即开口说。
“这里的冬日很长,一般人们会种一些萝卜和白崧。”赫连曼想了想也只有这两样东西了,因为比较耐放,才可以做成腌菜或者晒成菜干。
“这些我想到了,只是我觉得咱们吃的油有些问题,大多数用动物油,植物油很少,我便想着种点生长周期短的葵花和油菜,等第一场霜下来时候就可以收了。”林千寻支着下巴,一字一句的道。
“都听你的,我只听说过油菜籽,至于葵花籽是什么,一时间想不出来。”赫连曼态度十分诚恳,而且言语间带着几分的好奇。
“我看皇宫中的小零嘴也十分的少,常见的干果也不多,而这个葵花籽既可以用来榨油,也可以用来当男零嘴,更多时候做糕点点的时候也会用到,等着我种出来的时候好让你尝尝。”林千寻记得的看过一本书,好像上面介绍个在中国古代葵花子是在明朝才有的,至于以前大多数吃的都是南瓜子。
而且她来大豫这么长时间了,赫连曼很疼自己,但送上来的糕点也无非就那几样。
而且她觉得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这些干果少了一样都不行,她便想着由自己亲手种出来,然后在全国大范围的推广,到那时候百姓的生活会慢慢得到改善,她的愿望也就会慢慢的实现。
“都听你的皇家农庄,此时估计也只种上了萝卜和菘菜,我一会让月大带着东西去农庄,在那些皇家农庄的奴仆,将你说的葵花籽以及油菜籽种起来。”赫连曼,想都没想立马答应,再说了他也不会质疑林千寻这些种子是从何而来的。
林千寻想了想觉得也是,要是耽搁了耕种的时间,到时候在第一场霜下来的时候收不起来那就麻烦了。
她回了屋子,经过一番倒腾之后很快便出来了。
“也就是我说的葵花籽和油菜籽是我家乡经过多少个科学家实验出来的,种子生长周期大概也就两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我们赶在第一场霜下来的时候就可以收回来了。”林千寻说着这话随后将包裹递了过去,赫连曼接过之后,放在掌心颠了颠,觉得不是很重。
“里面还有我写的种植的注意事项,按照这个法则准没有什么错。”林千寻又提醒了一句
“好。”赫连曼答。
随后,他趁着方便的时候将东西递给了月大。
月大接过之后,不问缘由,快马加鞭的将种子送去农庄。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大概在吃午饭的时候佛跳墙的香味慢慢的溢了出来。
赫连曼耸耸鼻子,好奇的歪过头看着林千寻。
“这是佛跳墙,早上你补觉的时候,我和小千去狩猎,得了一头熊,随后我们两个便让厨子,剁下熊掌,混着鲍鱼,海参等熬煮起来。再等一个时辰,等到骨肉酥烂的时候就可以吃了。”林千寻扒着的米饭笑着解释。
“什么是佛跳墙?”赫连曼问。
“”"佛跳墙"名的由来,在我家乡在福州民间有四种传说:
说法一是:
佛跳墙原名"福寿全",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福州官钱局一官员宴请福建布政使周莲,他为巴结周莲,令内眷亲自主厨,用绍兴酒坛装鸡、鸭、羊肉、猪肚、鸽蛋及海产品等20多种原、辅料,煨制而成,取名福寿全。周莲尝后,赞不绝口。问及菜名,该官员说该菜取"吉祥如意、福寿双全"之意,名"福寿全"。
后来,衙厨郑春发学成烹制此菜方法后加以改进,口味胜于先者。到郑春发开设"聚春园"菜馆时,即以此菜轰动榕城。
有一次,一批文人墨客来尝此菜,当福寿全上席启坛时,荤香四溢,其中一秀才心醉神迷,触发诗兴,当即漫声吟道:"坛启荤香飘四邻,佛闻弃禅跳墙来"。
同时,在福州话中,"福寿全"与"佛跳墙"发音亦雷同。从此,引用诗句之意:"佛跳墙"便成了此菜的正名,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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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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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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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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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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