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边关成了种植大户>第148章 我笑世人看不穿
  人都有好奇心,但她知道好奇心害死猫,只能在心里暗暗的想一想。面上不显。

  “别说孩子了,就连我换了这个地方都觉得不怎么适应,给我吧天天我很少抱着他呢。”林千寻不知道奶娘的心理,和往常一般将孩子接过来,天天闻到了母亲的味道,立马安静了下来,只是孩子的小脸上挂满了泪珠,看着十分的可怜。

  她一边哄一边给孩子喂口粮。

  “你爹啊这是彻底的将我们娘三给抛弃了,这些日子连个信也没有,估计大启的皇帝已经替他选妃子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们一家四口还有你的小千舅舅一起过日子。”林千寻看着孩子的脸,脸色也柔和了下来,小千站在院子里四处逛游。

  天天不知道母亲在说什么,吃的欢快。

  喂完孩子,林千寻就出了屋子。站在门口,向院子张望。

  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

  “小千”林千寻心血来潮,冲从院子里转悠小千喊道。

  小千听后,随之而来。

  “姐姐。”小千走到林千寻身边,拈起地上的树叶,轻轻一拨。

  “我们去挖笋,听说春天的笋格外外的鲜美。”林千寻心血来潮,就会带着小千找吃的。而小千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一听林千寻提议,屁颠颠的跟在身后。

  寝殿后的竹林占地半亩,竹林竹子挺拔,竹香浓郁,林千寻挽起裤腿,手里拿着使女递来的铲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

  小千不言也不语,紧紧随着。

  另一边养心殿,赫连曼刚落座,国舅爷就来了。

  “陛下,国舅爷求见。”月大站在门口道。

  “请进来。”赫连曼心情好,自是不计较国舅爷的失礼之处,很快月大带着一个身着丝绸软段的国舅爷步履蹒跚而进,一头雪白的发格外的显眼。Χiυmъ.cοΜ

  “参见陛下。”国舅爷走进后,冲主位上的赫连曼问礼。

  “舅舅坐吧。”赫连曼得语气带着几分的喜悦,而且眸子亮亮,国舅爷自然一点也不客气,在月大的搀扶下落座,随后侍女送来温茶,国舅爷慢条斯理得喝了口,转头看着主位上一脸喜色的赫连曼,将那丝不忿压在心里。

  “听闻陛下带了一个女子进了宫,这女子坏了陛下的子嗣?”国舅爷的声音平淡,好似漫不经心,实则步步为营。

  “舅舅倒是消息灵通,她就是大启新封的公主,只不过早些年和朕相识,有了朕的孩儿,前些日子朕才说服她进宫做朕的皇后。”赫连曼装傻充愣,愣是堵的国舅爷一口气下不去,上不来的,脸色涨红。

  “一个身份不明的女子做皇后,不符合国法,还望陛下三思,出使其它国家的使臣正在说服其它国的公主嫁入皇室为后。”国舅爷缓了缓,随即道。

  “舅舅,可是要反对朕迎娶大启公主,然后让两国继续开战韩,不管伤亡,不顾百姓死活,随后史书记朕一笔,说朕喜征战,不喜和平,拿百姓性命当回事?””赫连曼依旧笑嘻嘻的道。

  “陛下可真是折煞臣了,臣无这个意思。”国舅爷一听,噗通一声跪下去,地都颤了颤,不过,赫连曼没有出声,随即又道。

  “舅舅既然没这个意思,那就在家养着身体,等两国彻底何谈成功,朕就迎娶公主为皇后,至于那些小国的公主以及郡主就不要送来大豫,朕此生只要一个皇后,她已经替朕生了一个皇子两个公主,待公主身体调养好,朕和公主自然五年抱十个都是不成问题的。”赫连曼一边笑着一边说。

  国舅爷当场白了脸,这是彻底要独立了,他们这些人已经掌控不了这位新帝了。

  “月大好生送舅舅回府去。”赫连曼一刻也不想看着他们的脸了,随即冲一旁目瞪口呆的月大道。

  月大很快回神道。

  “属下遵命。”

  “国舅爷您请。”月大转身冲一脸呆滞的国舅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国舅爷知道自己怎么都要走了,随即起身摇摇晃晃道。

  “臣告退。”

  赫连曼点点头,看着国舅爷佝偻的背露出一抹冷笑,这哪是自己的亲舅舅,简直就是吸血鬼,恨不得把控自己,替他们谋取福利,可大豫皇室是赫连家的,怎能落入他人之手。

  时间已逝,很快就到了午饭,林千寻做好了青笋清汤面,随即冲一边服侍的侍女道。

  “请陛下来,我做好了清汤面。”

  “奴这就去。”穿着绿色衣衫的使女微微屈膝,很快领命就去了。

  小千走就早端着碗,吃的满头大汗,而林千寻被小千吃饭的样子勾起了馋意,在赫连曼未进来之前,偷偷吃了小半碗,待肚里有点儿垫底的后,才继续去下面。

  她的手艺真的很不错,面条拉成毛发粗细,随即将焯水的笋子切成丁,然后混着猪肉加上韭菜,葱姜蒜爆炒,单独盛出来,将面条煮出来,随即配料和面条一起放入瓷白的碗中,汤清,面白,菜绿,看着格外的有食欲

  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也经常跟父亲这样做,父亲的饭量比普通人大,一次可以吃下四五碗这样的清汤面,而且饭后半个小时后,他总会要在跑步机上跑两个小时。只是不想要自己变成一个圆乎乎的大叔。

  他父亲是特殊部队出身,对自己要求十分严苛,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晨跑十公里,回来后还要训练半小时,这样的作息规律从未被打断过,而且每年寒暑假的时候,她们两姐妹总是会被父亲拎起来晨跑,晨跑后吃完早饭,就去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所以她没有时间谈恋爱,即使有的话,也会被父亲吓跑的。

  没想到这个时候想起父亲的竟有几分的欢喜,她目光柔和地盯着一边的小千,好似看见了自己的妹妹一样。

  她也是这样爱吃,因有父亲严苛的作息时间,身形纤细,脊背挺直,而且头脑聪明,要不是长得像温婉可爱,没人会相信她,跆拳道已经到了黑段。

  就在此时,爽朗的笑从月亮宫外传来,随即赫连曼现身。

  “千千,这么快。我还以为要到晚上呢。”

  “我看寝殿外有竹子,就想找到了这是春天,春天必然有笋子,所以心血来潮,带着小千去了竹林挖了笋子,做了笋子猪肉清汤面,赶快尝尝。”林千寻说着话,起身体替赫连曼盛饭去。

  赫连曼也是许久没有这样轻轻松松实实在在的吃顿饭了,虽然这几日一直在赵宅待着,但吃饭的时候总是有其他的人在场,他有太多的心里话说不出来。现在好了,林千寻进了宫。虽然身边带着小千,但小千智力有问题,他们俩说什么小千自然也是听不懂的,所以赫连曼可以肆无忌惮的心里话。

  他有这些温馨的记忆,还是在小时候六七岁的时候,那时候父亲身体坚朗,母亲温婉可人,一家三口聚在一起,吃着饭聊聊天。温馨又让人沉迷。虽然那时候他不懂父母之间淡淡的感情,但很是开心。

  而如今他长大成人,遇到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和她安安静静的吃一顿饭。这样的日子是他多少年才盼来的。

  “没想到千千竟然想到了笋子,脑袋真是聪明。”赫连曼说笑间就坐在了小千的对面,然后拎起筷子盯着清汤面笑着道。

  “陛下对脑袋聪明的定义竟然是能想起笋子,陛下朝中的那些大臣定是聪明绝顶了。”林千寻听到赫连如此夸她,不由噗呲笑出身随即道。。

  “那些大臣怎么能有千千聪明,满脑子都是自己的利益得失,明天算计这个明天算计那个。一旦有人多拿多占,他们恨不得拔刀相向。”赫连曼提起自己的臣子一脸嫌弃,满心满意都是抱怨。

  “陛下说的这些也属正常,要是有人真的无欲无求的话,那就说明有问题,他们只会顾及自己的羽毛,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得过且过,那就是朝中一大蛀虫了。”林千寻在现在现代见惯了这样的人,真的是替百姓担忧。

  “千千的想法着实是与众不同,这要是让那些人知道的话,定会口诛笔伐,随后大骂你一个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赫连曼一笑,随即开口道。

  林千寻能想象到那些言官写奏章骂自己的样子,定是气急败坏的指着她的鼻子大骂,场景是定是十分的热闹。现在好些文人或者网友,不问青红皂白,定是一通乱说指责。

  这样的人没有理智,更别说会不会听别人的建议了。

  “我不怕,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林千寻笑着冲赫连曼道。

  “要是世人都和千千一般聪明的,这世间就会少了很多的麻烦,多了一些安宁呢。”赫连曼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一边吃着饭一边道。

  “世人终究是世人,明白的没几个,即使有明白,都喜欢做个聪明的糊涂人,何必为了世间的烦扰而为难自己。”林千寻喝了一口汤,笑着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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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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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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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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