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边关成了种植大户>第145章 今天只谈美食
  “陛下的意思是战王爷亲手将寻姑娘推了出来对,目的只是为了两国和平?”赫连蕤眼里闪过诧异,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他们也算是知己的好友了,虽然不是用心的那种,但以他对冷斩风的认知来说,他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可看赫连曼的意思,就是他想的那个。

  就在此时,是林千寻的声音传来。

  “陛下、赫连快来吃饭了。”林千寻的声音打断了各怀心思的两人,尤其是林千寻对两人的称呼上,让赫连曼十分的不舒服。

  但有这么多人在,他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儿和林千寻闹别扭。两人抬脚往石桌走去。

  晚饭十分的丰盛。

  有烤鹿肉,鹿肉蘑菇煲仔,还有烙的春饼,将肉切成大小一样的细丝,随后卷上葱丝,鹿肉丝、蘑菇丝,豆腐丝,还有一点点绿色的野菜,咬一口可谓胜过神仙了。

  几人落座后,面前摆着各种美食,尤其是那个表面,浮着一层淡黄色的鸡汤,实则鸡汤下温度超过一百度的汽锅鹿肉了。

  就在赫莲曼趁着几人不注意,舀了一口,直接往下灌的时候,林千寻眼疾手快的一把打掉他手中的勺子。

  当啷一声勺子掉在地上甩成了几节,赫连曼一脸尴尬的扭头看着林千寻,正要开口问时。

  “陛下你不问就喝鹿肉汤,不怕这汤烫伤喉咙。”林千寻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我还以为千千不想让我吃东西。”赫连曼尴尬一笑,随即露出几分的欢喜来。

  在座的几人也是有些纳闷,不就是喝个肉汤了,林千寻何必如此大动干戈。竟然敢拍到一国之君的勺子,要是换做往常早就掉脑袋了。

  “这道气锅鹿肉是我根据家乡的美食汽锅鸡做的,别看肉汤一点热气也没有,可鸡汤下面是温度能烫死头牛,听闻有个食客不明所以,仰头灌了下去,当场丧命。”不是林千寻危言耸听这件事是真的。

  在场的人一听不由得后背窜起一层鸡皮疙瘩,尤其是赫连曼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庆幸的拍拍胸口,随着感激的向林千寻递了个眼神儿。

  “竟真的是有这样的事情,我们还以为你不想我们吃东西呢。”傅长青是这里面明林千寻关系最亲近,所以他开口说什么林千寻并不会计较。而林千寻也不会因为他的玩笑话生气。

  “怎么可能,我和月姐姐费这么多的心思,做这么多的吃食,不就是用来招待你们嘛,再说了,我是那种小气的人吗?”林千寻有些哭笑不得的看了眼傅长青,随即将视线移到月娘身上,而月娘则一脸娇羞的睨了一眼傅长青。

  “这个怎么吃?”赫连曼连傅长青的醋都吃,见林千寻耐心的向傅长青解释着,他心里不舒服的,同时立马向林千寻询问,,林千寻坐在赫连曼身边,低头看着薄薄的春饼,随即伸手取了一张,用筷子夹了各种配菜,手脚麻利一卷,随后在众人注视下咬了一口。

  “就这样吃,这个包个皮叫春饼,而和春饼一起的配菜,自己喜欢吃什么就夹什么。”

  “原来如此,那这个呢?”赫连曼简直像个好奇宝宝随即指着鹿肉蘑菇煲仔问。

  “也是我家乡的一种美食在南方,特别流行,叫煲仔,将喜欢的蔬菜肉混合着米一起上锅蒸,起先呢,在石锅底层刷一层油,然后放入淘洗干净的米,你的上面放上蔬菜蘑菇,接着倒入酱油,蚝油、盐、料酒,葱姜蒜,店更好点儿的,将肉换成海鲜,遂随后加入水,上锅蒸就好。”林千寻今天格外的有耐心,解释的也特别清楚,座上的莫无情走过许多的地方,他也去过大启的南方,所以听到林千寻提到蚝油不由的开口。m.xiumb.com

  “我以前走南闯北,也吃过各种农家小菜,夫人提到的这种蚝油,,我也是见过的。蚝油是用蚝(牡蛎)熬制而成的调味料。蚝油是沿海渔民常用的传统的鲜味调料,它以素有"海底牛奶"之称的蚝牗牡蛎牍为原料,经煮熟取汁浓缩,加辅料精制而成。蚝油味道鲜美、蚝香浓郁,黏稠适度。听闻蚝,又名牡砺。属贝壳动物,形如淡菜。牡蛎广东称蚝,福建称蛎。浙江称蛎黄,北方称海蛎子,蛎肉鲜美,营养丰富。可鲜食,加工干制即成蛎豉,还可制罐头、蚝油、蚝粉等。”

  “看来莫公子真的是走过许多的地方,在我家乡蚝油的生产历史并不是很悠久,大概也只有不到两百年的历史吧,听闻1888年,在广东省珠海南水乡,一家小小的家庭作坊悄然成立了,主要出售一种新款调味料--蚝油。

  作坊的主人李锦裳,生于1868年,祖籍广东新会七堡镇涌沥村,幼年丧父,与母亲蔡氏相依为命,务农为生。

  因为见义勇为得罪了当地恶霸土豪,受到他们迫害,于是背井离乡,辗转来到珠海南水定居,南水是珠江口一个小岛屿,盛产生蚝,李锦裳为补生计,他开设了一间小茶寮,在小茶寮煮蚝出售。

  一天,李锦裳与往日一样生火煮蚝,因忙碌着别的事出门忘记照看,很长时间后,传来浓烈香味,他赶忙跑回来,心里想:坏了,恐怕煮糊了!

  揭开锅盖一看,呈现在他眼前的竟是厚厚一层沉于锅底、色泽棕褐的浓稠汁,香郁扑鼻,引人食欲。

  于是他随意取了一点放在嘴里品尝,顿觉美味无比。

  无意之间,一种新的调味品--蚝油就这样发明诞生了!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得来全不费工夫"。

  李锦裳抓住了这个幸运的机会,灵机一动,专门熬制这一新款调味品出售,并于1888年正式成立李锦记蚝油庄。从此以后大江南北,做菜时都会用蚝油增鲜。”林千寻笑了笑根据系统给的资料,随后给在座的几人普及。

  “皇宫时常吃海鲜的,竟然不知道牡蛎还可以做成这样的配料,着实令人唏嘘不已。”人们一边感叹,一边咬着春饼道。

  “都说了是无心插柳的结果,陛下何必较真呢?”林千寻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赫连曼。

  “千千要不我明天命人送来牡蛎,交给你去熬制出所谓的蚝油,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蚝油呢,想尝尝蚝油到底有多美味?”赫连曼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突发奇想冲林千寻的提议。

  “好啊,陛下有多少就送来多少吧。”林千寻如此爽快地答应,无非就是想尝尝古时候的牡蛎,到底是什么滋味甘甜还是干柴味。

  “好。”赫连曼欢天喜地的答应了。

  在座的几人目不斜视,但各有心思。

  尤其是傅长青和莫无情,视线相对,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不可思议。看样子赫连曼是铁了心的,要林千寻留在大豫,而林千寻也没有一丝的反驳之意。

  一顿饭吃的宾尽主欢。

  饭后,傅长青借着方便的时机,将林千寻叫到了一旁。

  站在通往厨房的拐角处,这地方较为隐秘,两人谈话也不会被更多的人听到。

  “表弟媳,你这是要打算留在大豫了?”傅长青的语气十分的平淡,但眼里闪过焦急和不解。

  “表哥这话从何说起的?”林千寻站在方寸之间,两人之间的距离近的可以听见彼此的呼吸声以及轻微的心跳。林千寻听到这话后脸色丝毫没有改变,反而笑着问。

  “我看你和大豫的陛下关系十分亲密,有些担忧罢了。”傅长青脸色一僵,随即开口道。

  “表哥你可听说了一件事?”林千寻丝毫没有生气,反而兴致勃勃的问。

  “什么事?”傅长青一脸不解,看着林千寻,而林千寻陡然转身盯着枝头繁华似锦的海棠花,绯色的海棠花,花瓣重叠,香味十足,引得蜜蜂蝴蝶迟迟不离去。

  “听赫连曼说,大启陛下冷子轩已经同意我坐大豫皇后,为了推动两国和财顺利进行,他竟要分我做公主,随后替代大启皇室女子,嫁入大豫当赫连曼的妻子,还听说大启皇帝冷子轩正从世家贵女中替冷斩风,挑选正妃以及侧妃,冷子轩从根本上就瞧不起我这个异族女子,他只希望两国能够顺利和谈,随后贸易畅通,至于牺牲了谁,他一点也不在乎。”林千寻内心毫无波澜,只是平静的叙述。

  此话落在傅长青耳中,就宛如惊雷乍响。

  “表弟媳说的可是真的?”傅长青因为震惊而瞳孔增大,嘴唇微微颤抖着。

  林千寻自然感受到了他的激动以及不相信,可这话从赫连慢嘴里出来,十之八九是真的。

  “这事儿是真是假,表哥修书一封给冷斩风,自然就知道了答案。”。

  就在此时,被两人听及得冷斩风,坐在林宅中,一脸怒意。

  “陛下这是何意?”冷斩风看着那封信,冷冷的问王锌。

  王锌哆哆嗦嗦的小声回答。

  “正如信中所言,陛下已经替王爷在京都看好了几个世家女子,和谈事宜顺利进行,板上钉钉尘埃落定之时,就是王爷迎娶王妃之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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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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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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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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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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