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在边关成了种植大户>第九十九章 纨绔子弟
  午饭时间已过,午休时间正好,有了意外的收获,林千寻怀着满足开心的笑容抱着被子转身就睡了。

  第二日不出林千寻所言,那首梨花颂在整个镐城传播,许多人派了奴仆早早的占位置,更有甚者包全场,说是要听个人独场反正这一天小凤仙再次爆红,红到京兆府的来请他,给咱得母亲唱寿去,小凤仙应付的手忙脚乱的。

  “你这张嘴是不是开了光,说着小凤仙会更火没想到成真了?”月娘端着早饭,向一楼的邻桌的餐桌上,走路不像昨日一样夸赞的扭腰来了而是规规矩矩的冲着林千寻道。

  “我嘴没有开光,只是这种娱乐性超级强的经典作品,只要喜爱得人都会去捧场加上小凤仙是真的唱的好,他的嗓音婉转,身条纤细,尤其是穿上戏服的时候宛如变了一个,一个将唱戏当做一生的事业来做的人,自是能得到别人喜欢和尊重的。”林千寻一点也没说错,而且这首梨花颂在现代就很火,我们普通人都喜欢听,更别说戏迷了,所以火起来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你这小嘴叭叭的,一说就是一口大道理,我说不过你,今日去哪?”月娘自从认了林千寻做妹妹,自是照顾的周全。

  “去成衣铺,给孩子置点衣服,然后什么尿布,被褥等等,得一大堆呢,我觉得我也就在这些日子里生产了。”林千寻知道多胎提前生产的事情,在林宅的时候东西早早备好了可来了这里,她的衣服、孩子的,以及小钱的都没有,加上又认了个姐姐,怎么也得给她置办一身。

  “这倒也是,你确实得置办一些衣衫了,肚子硕大滚圆的,对了还得请个身世清白干净的奶娘,再找两个伺候的婆子,我记得镐城有两三个比较有名的产婆,我们这就去拜访,希望早早的都备下,毕竟我没有生养过,就怕你生产的时候,我手足无措的,耽搁事情。”月娘的眼睛都不敢往林千寻得肚子上看,孩子一天一个样,长的快的让人有些后怕,可又有些羡慕,这女子啊总是如此矛盾。

  “好,先置办衣服,随后我们去找奶娘,明日去拜访有名的稳婆。”林千寻觉得有道理,不管最后如何生,都得做好准备,希望自己和那些好生养的人一样,站着就将孩子生下来了。

  月娘点点头。

  三人吃了早饭,店留给伙计照看,林千寻没有过多的衣服,穿着昨日的衣衫,握着月娘的手,小千陪在左边,三人走在较为清净的大街上。

  太阳刚刚冒出头来,将东方的天际照的金灿灿的一片,街上不时传来一两声叫卖声,担着担子的挑夫匆匆擦肩而过,赶着车的人头也不回的冷着脸从他们身侧将将擦身而过,至于其它得街边摊贩,到泔水或者倒夜桶的面无表表情的走了。

  林千寻觉得这才是生活,有吵有闹有人有景。

  成衣铺子早早的开了张,老板脸上的睡意还留在脸上不肯褪去,见有人进来,热情的迎上来。

  “夫人要点什么?”脸上挂着笑,眼睛不多看,只盯着打量布匹和衣衫两个女子,因为小千实在有些不好接近了。xǐυmь.℃òm

  “有没有襁褓中婴儿可穿的衣服?”林千寻打量了一圈,发现布匹颜色鲜艳,布料柔软,可这衣服的种类实在太少了。

  “这个还真没有,如果夫人要现做的话,我们小店是可以做的,就看夫人需要什么。”店老板可不会轻易放过这些客户的,因为从衣着上看,林千寻是有钱人,虽然她怀着身孕,可面容清丽,皮洗白洗,就连四肢都纤细美观,看来平日注重保养,所以结合这些在这里买衣服是百分百的事情。

  果然不出他所料,林千寻和月娘交流一番,就知道这家店的布匹颜色上称,即使自己不会做,拿回去找个人做出来也行。

  “不知店内可有绣娘,如果有的话,给我多做几身,然后尿布,襁褓,帽子这些都需要,老板看着是实诚人,我也不会来虚的,还有再来几匹布,给我们三个做身欢喜的衣服。”林千寻这么一算要的还挺多的,估计下来少说得给一百两,看来她在上产前,谈好价格的话,等出了月子,就可以好好的收银纸了。

  “妹妹无需给姐姐做衣服,姐姐的衣服多的穿不过来呢。”月娘一听立马出声拒绝。

  “即使姐妹分的那么清楚做什么,我生产坐月子的时候,还得姐姐看着点人,不要让他们给我做不好的吃食,这衣服没多少银钱,你也知道我昨天谈的生意。”林千寻一把抓住月娘的手,随后笑嘻嘻得冲她挤眉弄眼,倒让月娘忍俊不禁。

  “好,听你的。”月娘笑了笑。

  后来一口气定做了好些,最后结算下来真的有一百两,林千寻也不心疼,想着回去了和系统好好商量,将纯手工做的换成系统空间的成品,这样孩子也舒服些。

  出了成衣店,直接去找奶娘,可奶娘这个事情不是这一天就能找到的,所以他们在街上走了许久,直到林千寻觉得腿胀的走不动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坐这吧,歇歇脚。”月娘也是第一次走这么就,扭头看着一脸淡然的林千寻,十分佩服。

  “好,喝点水吃的东西。”林千寻点点头,随后在靠近水塘边上,找了个小吃摊子,三人坐下来。

  “这的风景不错,吹吹风感觉好凉爽。”林千寻忙四处乱看,附近除了风吹树叶晃动的树影,还看到了塘中嬉戏的鸭子,以及上游有人在洗衣服梆梆的敲打声不时传来。

  “眼下才三月多,风轻云淡的,等到了入夏的时候,天一下子就得起来,没到三伏天,我就觉得自己快要过不下去了。”月娘端着大碗茶咕嘟嘟喝了一口,随后略有抱怨的拿着帕子扇着风道。

  “没有消暑的饮品?”林千寻十分好奇,听闻古人可是出了名的会享受,什么宅子四周引入水,到了三伏天后,帘子一拉,水从高处倾泻而下,凉意四起,还有的出去避暑或者制作凉饮方子,避暑方式比现代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只是这夏日冰少,所以我们这些普通人就得坐在门口吹着过堂风过日子了。”月娘见怪不怪的,她好看的眉微微蹙起,好似现在就坐在夏日炎炎的天里,热的心烦气躁的。

  “也是呢,没有冰饮品就会大打折扣,不过有井水啊,将夏日的果子做成汁,亦或者连着果子一起放到水井中冰着,午饭后,拿出来喝点也不错呢”林千寻知道这种法子最是环保又方便,地下水温低,浸透后,会有中透心凉的感觉。

  “是啊,可还是热。”月娘听后并没有多开心。

  “凉席,凉扇,你再做点冰饮凉皮凉面,或者吃个西瓜也不错呢。”林千寻能想到的夏日消暑的法子都说了出来,月娘拧着眉问。

  “什么是西瓜,凉皮又是什么,你家乡的吃食?”

  “这里没有吗?”林千寻猛然出声一问。

  “没有,听都很少听到,哪知道做法啊!月娘眉头微皱,十分诚恳的答。

  立马千寻沉吟了片刻,随即惊叫出声,“你确定”

  月娘点点头,“我确定。”

  “那就是,我有有了赚钱分法子了,姐姐要不要在客栈里卖?”林千寻面色刹时间激动不已,因为太高兴,一阵晕眩,差点做不住了,好在小千急时扶住,才没摔倒。

  “你的生意头脑我是佩服,既然你愿意给,我就敢做。”小千也不搭话,扶着林千寻最好,看着两人开开心心的聊着。

  “好,姐姐信我就好。”林千寻开心的不知道做什么了。

  坐在街摊上,突然有个红衣男子带着几个奴仆,一边走一边斜眼看着街上的人群,突然他的步子一转,很快就向他们走来。

  林千寻低头吃着馄饨,眼角余光关注男子的去向,突然面前有个黑色的阴影,挡住了自己的视线,随后语气有些轻佻的声音在头顶炸响。

  “吆,小娘子没人陪吗?”

  林千寻声也没给,继续吃着东西,反而小千正要拔剑,月娘一脸隐忍,不过并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这个红衣男子继续盯着她们。

  其实男子的长相并不是肥头大耳,反而文秀中带着几分的英气,想来又是个爱玩的。

  “公子即知道我们已有夫家,却上前来纠缠,你是当我们过的好,还是自己心里有些莫名的变态?”林千寻好不容易吃完一碗馄饨,抬起头,拿起手帕轻轻又缓慢的擦了擦嘴角,冲男子笑着问。

  男子脸色泛着红色,神情怔愣,很快他脸上的红晕褪去,便撩起衣裙坐在了林千寻的对面,拄着下巴用一双丹凤眼笑眯眯的打量着林千寻,眼里带着几分的兴趣。

  “变态应该不好夸赞我的话吧,小娘子?”

  林千寻笑了笑,随即伸出白皙的手指,手指隔着手帕,一把捏着男子的下巴,突然凑近他跟前,两人差不都多相距一两厘米的样子,林千寻薄唇轻启,男子突然眼睛睁的老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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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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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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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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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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