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云少墨两人还木着脸,千羽臣挑眉,拉起云苏龄的手就吧唧一口。
“噫——”
云少墨疯狂搓鸡皮疙瘩,身为全场年纪最小的,居然被无情地塞狗粮!
呵,忒!
整个过程,云苏龄都只是冷静地不说话,只有被亲手背的时候,才有点不好意思想缩手,又被死死拽住。
明眼人都看得出,她不是一般的高兴。
挺少见她表露出这样明显的情绪,云远锋问道:“母亲,是治疗成功了吗?”
“嗯。”云苏龄点头,“已经没问题了,这一点是我最高兴的。”
千羽臣眼尾一翘,捏住她的小拇指:“最高兴的难道不是和我在一起吗?”
动作和眼神都十分危险,大有她否认的话,他就把她亲晕在这里的架势。
虽然某人还是亲都没亲过的大可怜……
作为合格的女朋友,云苏龄只是但笑不语,让他抓心挠肺似的,磨了磨牙。
玩笑过后,云少墨倒是稀罕地盯着师父,眼睛一眨不眨的。
“看什么?”千羽臣穿着黑色短袖上衣,暗红色的短发和他左手臂上的纹身,只能用一个词形容——帅炸了!
看着看着,云少墨摸摸他的纹身:“以前老觉得师父你本质是个小屁孩,突然意识到师父不会再变小了,原来……”
对上师父略带威胁的眼神,他吞了口唾沫:“原来真是一个霸气和魅力并存的,大帅逼!”
朝大帅逼竖起大拇指!
大帅逼矜持地撩了把头发,帅得发光。
应该是谈恋爱真的会让人改变,云苏龄以前没注意,现在总会不由自主把目光落在他身上。
然后,就注意到他左手臂上的纹身。
指尖戳了戳纹身,她问:“什么时候纹的?”
“不记得了,可能几年十几年前?”千羽臣挠挠耳朵,没把这当回事。
她便再次看向纹身。
“永恒唯一”四个字,加上字母“ysl”——很普通,确实是很多年前的风格。
不知想到什么,她安静地抿唇。
以为她是心疼自己纹身时疼,千羽臣胡乱揉她的头发:“干嘛,我不疼。媳妇要是心疼的话,亲我一下不就好了?”
他就是习惯性地在嘴上占她便宜,要是她真主动亲他,他一定烧高香!
“啵!”
清脆响亮的声音,对面一老一少立即捂住眼睛,从指缝里悄咪咪偷看。
云苏龄的唇从他脸颊上离开,好像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男人瞬间石化,接着又抓乱自己的头发,嗖地扭开头。
乱糟糟的发丝没能完全遮住,那通红的耳朵尖。
嘿,好一纯情大帅哥!
千羽臣内心激动大吼:高香!高香在哪里?啊!烧了我自己吧!
……
晚上,云苏龄刚洗完澡,正想躺床上玩会儿手机就睡觉。
听到敲门声,开门,见是千羽臣就让他进来。
“干嘛。”云苏龄抱着胳膊,好笑地说道,“你别得寸进尺啊,刚在一起第一天,我是不可能让你来我房间睡的。”
“……”
第一个念头被扼杀在摇篮里,他连说出口的机会都没有!
狠狠抹了把脸,他亲密地拉起她的手,捏了捏指腹。
“没事,以后总会有机会的。我就是想一直和你待在一起。”
说着说着,这男人握着她的手,手背贴在自己脸上。
整个就是一大型的黏人精。xǐυmь.℃òm
“我给你带了个东西。”男人背在身后的手,掏出一个小纸袋。
纸袋只有巴掌大小,纯黑色没有任何花纹,像是手工自制。
云苏龄接过,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才徐徐打开。
是一对耳环。银色勾边,很小的白色琉璃珠,坠着水红色的流苏,小巧精致,很符合她的风格。
红色总是让人想起眼前这个如太阳一般张扬的男人。为了配她黑蓝色的头发,才选择的水红色,不突兀,并且能增添一些活力。
不用问都知道,又是出自“贤惠”男人的手。
云苏龄一边往梳妆台走,一边笑:“你怎么什么小饰品都会做啊?以后没钱了,也许还可以摆地摊,你负责做东西卖东西,我负责数钱……还不错。”
闻言,千羽臣也好笑地跟上,正想说他们现在也不至于会混得那么惨,忽然就瞥见她脚踝上的某个东西。
声音在喉咙里滚了个来回,带着喉结也上下滚动。
趁着她坐下,他蹲在旁边,轻轻抓住她的脚踝,抬起来。
“你戴上了啊。”
那是挺久之前,他当着她的面给她做的足链,黑绳蓝水晶,里头藏了一颗红色小爱心。
脚踝有些痒,但云苏龄没躲,戴好耳环端详片刻,发现再合适不过。
“之前觉得,和你不清不楚的,戴了不好。”她对上他的视线,“现在,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告诉所有人,我是你的。”
我是你的。
仅仅四个字,就让男人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他站起来,又微微弯下腰,在她眉心印上温柔的一吻。
原来,这个不怎么温柔的人,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她一个人啊。
“怎么办,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好像都还不够娶你,就……想给你最好的。”
三书六礼、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哪怕如今是现代社会,他记的依旧是古时的规矩,因为很早以前他就只认定她为自己的妻子。
云苏龄眨眨眼:“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吧,而且……你哪儿来这么多肉麻情话啊?都不像你了。”
回答她的,是一个紧紧的怀抱。
月色暖白,三三两两的星辰点缀在墨色里,明亮、闪耀。
两人相拥许久,察觉某人黏个没完了,她才推了几下把他推开。
男人这才稍微收敛。
“对了,差点忘了。媳妇,明天你陪我去看个人吧。”千羽臣道。
他说,在白市其实还有个他认识的人,只是一直没什么联系。
“一百年前我不是受重伤导致灵魂受损嘛,过了几十年,我路过白市的时候,有一次旧伤复发差点死在河里,就是孟珍救的我,后来也时常帮我。”
千羽臣语气平淡,说自己受伤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孟珍对我有恩,人也挺好。我刚刚听说她生病住院了,可能有点严重,想明天去看看她。媳妇,和我一起去吗?”
云苏龄点点头,两人都是注重恩情和因果的人,看望恩人是应该的。
次日上午八点,两人带上水果篮,出发去新城区那边的人民医院。
刚到医院,云苏龄和千羽臣就碰到了好久不见的赵婷思。
曾经穿着警服的年轻女人,此刻正穿着一身女士西装,抱着保温壶。
“啊!云小姐,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里?这位是?”印象里,赵婷思应该是没见过千羽臣成年的样子。
不等千羽臣挺起胸膛,跟以往每一次那样做自我介绍,就听云苏龄说:“这是我男朋友千羽臣,我陪他来看望朋友。”
咻——砰!
旁边有个小孩的粉色气球漏了气,飞到空中炸开。
千羽臣膨胀了,满足了,快乐了。
赵婷思又跟他打招呼。想来也是,云小姐这样优秀的人,理应有很多人追。
云苏龄问:“你现在在公司做上班族?你这是?”
赵婷思抱着保温壶的手,有些不自在地摩挲几下。
她有些不好意思:“嗯是的,我的公司就在附近,待会儿我就要上班了,先送点早饭给我姨奶奶。”
本来也就是客套的寒暄,云苏龄没耽误她时间,和她在交叉路口分开,便向孟珍的病房去。
结果走了一阵,才发现千羽臣带错了路,兜兜转转好不容易才终于找到正确的病房。
“姨奶奶,那我先去上班了,有什么需要就跟护工讲,她会跟我说。中午我再来看你。”
刚走到房门口,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病房里传出。
原来赵婷思的姨奶奶也在这个病房吗?那还真是挺有缘的。
云苏龄跟着千羽臣后头,走进病房。
病房里三张病床,但另外两张都空着,只有靠窗的那个躺着一位老妇人,七八十岁的样子。
病床旁,赵婷思正收拾着保温壶准备离开,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护工帮忙收拾。
“云小姐,千先生?”显然,赵婷思没想到他们会来这儿。
云苏龄一脸茫然,戳了下千羽臣的腰。
他比她还要懵逼,看到病床上的老妇人,才确定没走错地。
“孟珍?原来你是赵婷思的姨奶奶?”千羽臣打量孟珍,发现她比印象里还要苍老许多。
也是,上一次见面是四十多年前。
他想起什么,低声跟云苏龄解释,他当初骗孟珍说自己的特殊能力之一就是长生不老。
孟珍信了,因为她也是一名特殊能力者。
“咳……咳咳,千羽臣?好久,咳咳,好久不见。”孟珍面色灰白,整个人看上去不仅苍老,而且十分虚弱。
千羽臣皱眉,没想到她病得这么严重。
见姨奶奶和他认识,并且平辈相称,赵婷思更好奇了,但这会儿该去上班,只好一再邀请他们中午一起吃个饭,这才离开病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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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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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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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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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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