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姚殊这样说,郑安不由得又想抽自己一个嘴巴——
明看着要天黑了,他想个什么借口不好,说要去巡捕府议事?哪有半夜议事的?
林桡明显不想去,皱着眉,像黏在凳子上一般,不肯起来。
姚殊不想把负面情绪带给一无所知的林桡,在她看来,林桡是最无辜的那个。
但她确实需要时间静一静。
“好了,不跟你闹别扭,”姚殊向前探了探身,为林桡整理了一下被阿思弄乱了的衣领,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去看看吧。你若不去,便止不了折腾。去瞧瞧怎么回事,回来告诉我。”
林桡的眼睛亮了亮,确认一般,定定地看着姚殊的眸子,继而露出一个释然的神情来。
男人点头应道:“嗯。回来告诉你。”
既是应和,也是承诺。
姚殊看他认真的模样,心中稍暖,低声道:“去吧。”
男人顺从地起了身,带着郑安往外走,高大的身形很快就消失在姚殊面前。
阿志和阿思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屋,对方才的事情一无所觉,还问姚殊:“阿娘,阿爹怎么出去了?他还说要提前做晚饭,不给阿娘知道呢。”
姚殊心里一揪,突然有些后悔放男人走了。
他与原书女主见过面了又如何?她不是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一天么?
看出了姚殊在发呆,阿志唤她:“阿娘,阿娘!”
“嗯?”姚殊回神,看向一双儿女,“什么?”
阿思有些不解,担心道:“阿娘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是不是生病了?”
阿志要比妹妹敏锐得多,他走近了,仰起头来问:“阿娘,是因为郑伯伯带走了阿爹,所以不开心吗?”
姚殊不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纠结的心事,只笑道:“没有不开心,阿娘是在想事情。大宝怎么这么问?”
小小的男孩煞有介事地说:“平日里郑伯伯见了我和妹妹,都会笑着和我们说话。可是今天郑伯伯走出咱们家门的时候,只说了几个字,有点不太对。”
阿思吃惊地看着阿志,冒起了星星眼道:“哥哥好厉害!”
阿志还是很吃妹妹这一套的,笑着撸了一把阿思的头发,一副摆明了还想听妹妹夸自己的样子,接着问:“哥哥哪里厉害?”
阿思也是个小捧场王,大眼睛眨啊眨,看上去格外真诚:“二堂哥经常说哥哥观察能力强,日后若要去做将军,一定比阿爹还能带兵打仗!”
小男孩忍俊不禁,笑着说:“前面半句我信了,后面是你自己加的吧!”
姚二郎现在最崇拜的人就是姑父,只恨不得让所有人都承认林桡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断断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阿思果然笑了笑,又夸了一句:“哥哥果然厉害。”
男孩双手轻轻捏住妹妹的小肉脸,开始揉啊揉,嘴上还欺负她:“好听话不要钱是不是?还有没有好听话?不说不放开!”
阿思“咯咯”笑个不住,偏偏就不肯再开口了。
小孩子的注意力是最容易转移的,姚殊见他们两个自己玩了起来,全然忘了方才还在问的问题,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她可没有办法跟孩子们说明那个令她担忧的存在,一如她无法向林桡解释,自己突如其来的醋意因何而起。
阿志和阿思吵吵嚷嚷地玩闹,明明是最普通最简单不过的小事,却能使他们快乐一整天。琇書蛧
而在小说里,因为母亲的离世,阿志不得不在幼时就扛起了生活的重担,变得市侩、狡诈。
阿思也因为受尽委屈,早早失去了眼睛里的纯真。
尚在襁褓中的三宝从小营养不良,在同龄人面前养成了自卑阴郁的性子——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狠,一个比一个毒,却又是那么的令人心疼。
后来杜蘅出现了。
她使尽手段,用了几年的时间,终于如愿以偿地和林桡成亲,也正式成为了三个孩子的“嫡母。
杜蘅在林桡面前一直表现出对三个孩子无限的宽容和慈爱,不让任何人欺负这三个孩子。
后来她怀上了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变了……
她承诺给孩子们更好的生活,却生生将阿志几个拖入望不到头的泥潭之中,任他们苦苦挣扎,无法适应、无法生存、无法逃脱。
想到这里,姚殊心中一阵尖锐的刺痛……
……
杜蘅听说了林桡要来,心里止不住的欢欣和雀跃。
她在房中换了一身又一身衣裳,直到将旅途中所带的为数不多的衣裙换了一个遍,最后还是选了林桡当日救下她时,她身穿的浅色纱裙。
杜蘅是家中嫡女,众星捧月地长大,衣裳从来都是只穿一次,哪里有过这样,衣服脏了洗洗又穿上的时候?
小丫鬟阿素在一旁问:“小姐怎么又换上了这一套?我昨日瞧着脏了,还差点扔了呢,嬷嬷这是连夜洗了出来?”
杜蘅整理了一下衣袖,闻言皱眉:“做什么那么多话?”
重生之后,她脾气差了许多,有时候不高兴,便是真的不高兴了。
嬷嬷瞧出了杜蘅眼中的不快,轻斥了阿素一句:“要你何用,连这点小事都不上心,还不快去给小姐挑首饰?要白玉兰花那一套,好搭小姐今日的衣服。”
阿素听话地去了。
等二人伺候着杜蘅梳洗打扮完,她往院里去了,不许二人跟着,阿素这才找到机会,同嬷嬷说两句体己话。
小丫鬟红着眼圈,委委屈屈道:“小姐最近是怎么了?有时候一句话没有说对,她便恼了,半晌不说一句话。奴婢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阿素也是嬷嬷从小看着长大的,对她虽不如对杜蘅感情深厚,却也将阿素看作自己的骨肉。
她不忍阿素受委屈,可又无可奈何,只好告诫道:“做下人的,要时时刻刻记挂着主子的喜好,伺候主子高兴,是咱们应该做的;惹主子生气了,便是没有做到位。你没瞧见阿汀几个的下场?”
杜蘅身边原是有四个大丫鬟,也都是自小一起长大的。
她重生回来以后,借着由头打发走了三个,只留下日后没有背叛她的阿素。
可在嬷嬷和旁人看来,这就显得过于不近人情了。
阿素手指缠住衣裳下摆的一个小玉坠子,低声道:“小姐说过,她从不把阿素当下人看的……这个坠子,还是小姐送给阿素,说是送给妹妹的生辰礼物……”
那个玉坠是杜蘅幼时爱不释手的东西,磕坏了一个角,便不喜欢了,正好那一日听说嬷嬷给阿素过生辰,便随手给了阿素。
可阿素却把坠子视若珍宝,每日戴着,却精心养护,不敢再有分毫磕碰。
嬷嬷摇头叹了一口气,摸了摸阿素的头发,低声道:“傻孩子。日后记得精心伺候着小姐,别忘了自己的本分。”
阿素咬着下唇,稚气未脱的脸上闪露出一丝挣扎,最后还是问了一句:“嬷嬷,阿汀姐姐她们如今怎么样了?”
嬷嬷的脸色一下子放了下来,训道:“不该你知道的,不要瞎打听!还需要嬷嬷教给你做丫鬟的本分?”
阿素一下子不吭声了,乖乖地摇头:“嬷嬷,我不问了,我就是关心……”
嬷嬷见她还算听话,便放下了一颗心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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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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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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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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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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