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志反驳:“你别听二堂哥吹牛,他就是不想读书,才说二舅舅能教他考状元……”
见哥哥不同意自己的话,阿思急了:“二舅舅又聪明又好看,当然能考状元!”
阿志一脸无语,又见妹妹信心满满地说:“二舅舅不光能考状元,还能考举人,秀才!”
“你可得了吧!连秀才举人和状元是什么都分不清……”
阿思的确不明白什么叫做“考状元”,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二舅舅的崇拜。
谁让他每次从镇上回来,都会抱着她,夸她是仙女,又漂亮又聪明呢?
况且二舅舅才是聪明又好看呢!二舅舅对自己笑的时候,阿思觉得,她像是被甜甜的桂花糖整个包住了。
只要二舅舅开口,她什么都愿意答应他!
许是阿思长大一岁如今能招架住哥哥的问话了,阿志也到了人嫌狗厌的熊孩子年纪。
兄妹两个只要是在一起说话,没两句总能吵吵起来。
“二舅舅是世上最好看的人!”
阿志迅速反驳她:“阿娘不好看?”
“二舅舅是世上最聪明的人!”
阿志又问:“阿娘不聪明?”
阿思学乖了,这次道:“二舅舅是世上最好看又聪明的舅舅!”
阿志嘟囔道:“你才有几个舅舅,就‘世上最’了……”
姚殊笑着看兄妹两个斗嘴,又问阿思:“那么喜欢二舅舅?”
小女孩点了点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林桡,道:“也喜欢阿爹。”
在她心里,二舅舅的好看和阿爹的好看是不一样的,但好看的,她都喜欢。
姚殊却不知道阿思小小年纪却是个颜控,只问了一个大人都会问的问题:“那二宝,是喜欢二舅舅多一些,还是喜欢阿爹多一些?”
阿志在一边插嘴:“还有大舅舅!”
姚殊被两个孩子逗得合不拢嘴:“对,还有你大舅舅。”Χiυmъ.cοΜ
阿思傻眼了。
她手上拿着九连环,脑子里飞快地想着——大舅舅对她特别好,可是二舅舅和阿爹更好看啊……
回忆起二舅舅笑着叫她“仙女”时,她仿佛吃了糖一般的心情,二宝张口便要说“二舅舅”,却被一直没有开口的男人抱在了怀里。
林桡眉眼沉静,抱着小女儿的手很好地控制着力道:“阿爹来问,二宝最喜欢谁?”
男人低沉的嗓音中带着笑意,阿思扭头去看,撞进了他深邃而包容的眸子里。
许是“阿爹”这两个字对孩童天然的吸引力,又许是林桡的眼神过于温柔,再或是父亲嘴角浅浅的弧度难得一见,阿思搂住了林桡的脖子,软软地道:“最喜欢阿爹。”
阿志立刻反驳:“马屁精!你前几天还搂着二舅舅说最喜欢二舅舅!”
阿思理直气壮道:“前几天最喜欢二舅舅,现在最喜欢阿爹,不行么?”
“那阿娘呢?”
“二宝当然最喜欢阿娘!这世上二宝最喜欢的是阿娘!最讨厌的是哥哥!”
眼看两个孩子又要吵吵起来,姚殊赶紧把阿志捞过来,捏了捏他的脸:“大宝,妹妹这么可爱,让着点她怎么了?”
阿志一下子想起了被娘亲掐脸的恐惧,赶忙闭了嘴,一副我很乖很听话的样子。
小女孩仿佛获得了巨大的胜利一般,“咯咯”笑个不住。
而姚雷搬着已经修好的桌子进屋时,看见的便是这一家四口其乐融融的样子,仿佛他们本来就该在一起,旁人没有任何插足的余地。
他把桃木桌放回原来的位置,对两人道:“阿殊妹子……林家大哥,桌子已经没问题了,我家里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啊!小雷哥,多谢你——我去送你。”
姚殊突然想起家里还有另外一个人,赶忙就要起身,却被姚雷摆手制止:“不用不用,你们夫妻好不容易团聚,我,我自己回去就行!”
说着,没等姚殊站起来,便逃一样离开了小院。
许是姚雷脸上的神情过于局促,又或者是那一句“夫妻团聚”,他离开后,姚殊觉得屋里的气氛令她不自在起来。
身旁的男人嘴角还挂着未散的笑意,眼神柔软,把小小的阿思抱在怀里——
他与她是夫妻。
若是一个寻常农人便也算了,姚殊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把感情交付给那样一个名义上的“丈夫”。
可是林桡不同,从见他第一眼起,姚殊就知道这个男人长在她审美的点上。
更何况他稳重、有责任感,对她和孩子们都很好……
若是相处久了,万一她会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上这个男人怎么办?
每到这个时候,姚殊就又想溜了……
她强压着浑身的不自在,清咳一声,对两个孩子道:“阿娘才刚想起来,姥姥那里还有些事,阿娘得过去一趟。大宝和二宝在家里玩好不好?阿爹刚回来,也需要休息。”
两个孩子没察觉到什么,只是林桡看了她一眼,察觉到妻子的抗拒,却终究没有说什么。
姚殊对上林桡了然的眼神。
只见他眉眼沉静,抱着女儿对她低声道:“阿殊,你早去早回。我等你。”
姚殊心里一颤,扭头就走。
她一边往外走,一边无声地喊——
他不是从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吗?怎么不再凶一点?脸上还有疤,不是应该吓哭小孩吗?
长得一副冰山脸,走什么温柔路线?!
可是说到底,男人柔和下来尤其显得清隽的五官、无害的眼神,还是深深刻在了姚殊的脑海里,任她如何抗拒,都挥之不去。
姚殊到了父母家时,一眼便瞧见了门前拴着的红棕色骏马,姚二郎正叽叽咕咕与马儿说着什么。
马儿还认得姚殊是方才给了它桂花糖的人,见她走近了,还亲昵地用脸蹭了蹭她的肩膀。
“姑母!马儿认得你!”姚二郎方才与红马说了很久的话,都没见回应,不由道,“果然是姑父的马!”
姚殊哭笑不得:“什么乱七八糟的!它哪里还认人了?”
仿佛听懂了姚殊的话一般,马儿又蹭了蹭姚殊,双眼中露出温驯的光来。
姚二郎惊奇道:“哇——它刚刚好凶的,还冲我喷气,怎么现在这么听话了?”
看着高大的马儿用力低下头触碰自己的样子,姚殊不由想起了马的主人。
它是否与他一样,都是外表带着些凶悍,可心却是柔软的?
她心里稍有些不自在,便转移话题问:“二郎,你不是回来写字吗?二十个大字写完了?”
姚二郎一下子苦了脸。
“这一上午,光写字就写了一百多个,可是要说大伯说的合格的字……”
姚峰是姚家唯一能担得起“严父”二字的,他说二十个大字,除了写对之外,字的格局、大小都有严格的要求,也难怪二郎迟迟写不完。
毕竟平日里姚晁教他写字,写得差不多就罢了,甚至缺胳膊少腿都没有关系。
小孩话里带着委屈,眼巴巴地往村口的方向看:“我爹怎么还不回来?他说了要给我带一个新弹弓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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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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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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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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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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