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赵云等人吃瘪。
曹昂此时的目光,落到了贾诩的身上。
而贾诩,见曹昂向自己询问意见。
贾诩沉思片刻,然后开口道:
“世子,属下建议,用火攻!”
火攻?
当听到贾诩的计策之后。
赵云等人,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于是乎。
在慕容川的注视下。琇書蛧
赵云等人,直接分成四波。
直接把慕容川士兵们,所在的四座小山围住。
就在慕容川心里疑惑,赵云等人这是干什么的时候。
下一刻。
只见在慕容川的恐惧中。
赵云等人的箭头,纷纷被火把点燃。
“放!”
伴随着一声令下。
密密麻麻的箭矢,如同流星雨一般。
直接铺天盖地袭来。
炙热的火光,直接照耀了半边天。
刚刚还在得意的鲜卑骑兵们,在看到这一幕之后。
瞬间被巨大的恐惧所笼罩。
“劈里啪啦!”
几乎就在火箭落到山上的那一瞬。
原本那些被鲜卑士兵们,当作救命的稻草的树林。
此时却仿佛是催命的毒药一般。
一点火星落下。
它们就瞬间被点燃。
而那群躲在树木下的鲜卑骑兵们。
自然而然的,被当做了烤乳猪。
就在火焰燃烧的同时。
原本安静的山上,突然刮起了微风。
风助火势,火趁风威。
不一会儿时间。
四座原本就不怎么大的小山丘。
此时仿佛变成了四座烽火台。
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音此起彼伏。
空气中。
此时也在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儿。
至于刚刚还趾高气扬的慕容川。
在看到这一幕之后。
整个人都傻眼了。
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快乐竟然如此短暂。
而一想到自己属下的三万骑兵。
转眼间灰飞烟灭。
慕容川整个人大喊一声,然后脑袋一歪,直接晕了过去。
眼看着自家大汗晕了过去。
那些一直视慕容川为精神信仰的鲜卑骑兵们,此时直接信仰崩塌。
在巨大的求生欲望的支配下。
那些目前还没有被火光吞噬的鲜卑骑兵们,纷纷高喊着投降。
一边喊着,就有人不断的从山上跑下来。
甚至有的人,大半个身子,已经被火焰吞噬了,此时还不忘跑路。
而这个时候。
许褚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就在那群鲜卑骑兵们,刚刚跑下山来,还没有走动两步的时候。
伴随着“嗖嗖嗖”的一阵破空声。
曹氏连弩的巨大爆发力。
直接把他们送去见了慕容川。
……
大火持续在燃烧。
足足三个小时之后。
大火仍旧没有熄灭。
看着原本郁郁葱葱的树林,眨眼间变成了光秃秃的小山丘。
不知怎的,曹昂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了一句在后世流传甚广的标语。
即——放火烧山,牢底座穿。
想到了这里,曹昂的目光,不禁落到了贾诩的身上。
而贾诩本人,突然间见曹昂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
出于习惯,贾诩觉得曹昂这里,肯定没有憋着好。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谁叫曹昂是自己的主子呢。
于是贾诩想都没想,直接开口道:
“世子雄才大略,区区几万鲜卑骑兵,自然不是少主的对手。”
“这叫什么,这就要谈笑间,鲜卑灰飞烟灭!”
“……”曹昂。
看着贾诩那一脸谄媚的模样。
曹昂突然觉得,贾诩这个人,变得无聊了。
……
另一边。
就在曹昂这边热火朝天的时候。
几十里开外的公孙康所属。
此时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
当然。
公孙康能够注意到这里。
完全是因为火光太大,而不是因为公孙康拥有什么千里眼。
不过。
因为身处辽东。
加上这边地貌是平原、丘陵并存。
因此,公孙康知道。
这么大的火,绝对不是普通人放的。
更不是慕容鲜卑与宇文鲜卑的人,能做出来的。
既然不是他们。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南边来人了。
一想到南边竟然来人了。
公孙康这边,本能的菊花一紧。
“他们这次前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龙珠?还是为了我?”
……
此时,拿不定主意的公孙康,当即派人前去打探。
而曹昂这边。
等到大火彻底燃烧殆尽之后。
余兴未尽的乐进,此时直接一个人冲上了山顶。
就在众人感慨乐进已经杀疯了的时候。
不一会儿时间。
在众人的注视下。
众人就看见乐进单手拖着一具烧焦了的尸体,出现在众人面前。
如同木炭一样的尸体,加上一股浓郁的芳香。
眼看着乐进一步步向自己这边靠近。
出于本能的,曹昂等人连忙后退。
而乐进,看着众人那嫌弃的眼神。
先是一愣。
随即恍然大悟。
先是自嘲般的哈哈大笑之后。
然后乐进从自己的腰间,掏出两颗夜明珠,递向曹昂。
“少主,这两颗龙珠,是我从这具尸体上找到的。”
“也就是说,这具尸体的主人,是慕容川!”
“虽然说,我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但是他的尸体,可是我找到的!”
“既然是我找到的,那么这次战斗的首功,要算我的!”
牛叉!
见乐进兜了这么大一圈。
最终终于图穷匕见了。
在场众人,纷纷给乐进竖起了大拇指。
尤其是第一次和乐进组队的张郃。
此时看着乐进那一脸认真的模样。
只能在心里无奈道“比不了、比不了。”
至于所谓的龙珠。
早在众人踏入辽东之前。
曹昂就把这件事情的始末,告诉了赵云五人。
因此,对于乐进手里的夜明珠。
众人只是看了一眼,便不再言语。
虽然说。
这玩意儿很是珍贵。
但是一想到是从一具焦尸上找到的。
众人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犯恶心。
见没人和自己抢夺夜明珠,乐进也乐得高兴。
毕竟这么珍贵的宝贝。
若是拿到许昌城里卖了,也能换不少钱。
而这个小插曲过去之后。
见四座山上的大火彻底熄灭之后。
曹昂又让众将士们,找个地方挖了一个足有十米深的大坑。
然后再派人把山上那些烧的七零八落的尸体收拢之后,埋进深坑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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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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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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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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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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