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曹昂去年在辽东埋下的种子,已经结出了果实。
想到了这里。
曹昂当即带着信去找曹操。
当听到曹昂说,要发兵攻打公孙康的时候。
曹操这边,先是一愣。
随即直接转身走到隔壁。
不一会儿时间,只见曹操捧着一大堆虎符丢到曹昂面前。
然后十分大气道:
“需要多少人,自己选去!”
爸爸大气!
眼看着曹老板,现如今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土豪的气息。
曹昂就没出息的想抱大腿。
而曹操,见曹昂此时一脸感动的看着自己。
曹操的心里,不由一暖。
“看看,这就是咋儿子,对咋一心一意的儿子!”
想到了这里,曹操就想起了几个月前,自己竟然会为了一点儿权力,竟然会猜忌曹昂。
一念及此,曹操就不禁想用大嘴巴子抽自己。
不过,在抽自己之前。
对于汉献帝那个始作俑者,曹操也不会放过。
“是时候找个理由,再次敲打敲打小皇帝了。”曹操心想道。
另一边。
对于曹操现如今的想法,曹昂其实并不知道。
不过,当看到曹操把兵符都交给自己的时候。
曹昂的心里,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想着公孙康好歹也是一方诸侯。
再加上辽东那个地方。
虽然不像大草原一样,有着强大的异族。
但是辽东以北的那些地方。
那些老林子里,可是住着一群现在虽然弱小。
但是潜力,丝毫不弱于匈奴、乌桓的部族。
因此,在沉思许久之后。
曹昂这边,最终决定,全部选择骑兵。
而一想到骑兵,曹昂自然想到了赵云与乐进二人。
这二人,都是当先锋的一把手。
辽东地区平原居多,有这二人开路,自己也放心。
而除了这二人外。
曹昂还想到了徐晃,对于这么一个老成持重的人,绝对是军中的泰山。
对于,还有张郃。
一想到自己花费了那么大劲,才招揽过来的张郃。
现如今被自己丢在河内郡,完全没有发挥他的用处。
曹昂就决定,这一次带着张郃去辽东走一趟,也算是物尽其用。
考虑到辽东在龙珠的作用下。
现如今已经被打残了。
再加上那边平原众多,自己这边,又是全员骑兵。
这一次,曹昂没有选择带上于禁和他的神机营。
而是选择了许褚。
此时的许褚,虽然说明面上,是曹昂的亲卫。
但是因为曹昂这边,之前得到了诸葛连弩。
嗯,也可以称之为曹氏连弩。
因为曹昂得到了曹氏连弩图纸的原因。
再加上许都工匠的日夜加工。
现如今已经有了五千架连弩,全都在许褚手中。
既然如此,那就带上许褚有何妨。
武将已经选的差不多了。
至于谋士,曹昂这边,则是选择了贾诩。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贾诩。xǐυmь.℃òm
曹昂则表示,用着舒服。
而贾诩,在听到曹昂这次选择带自己出征之后。
再想到曹昂去年在辽东埋的那颗雷。
这一次的贾诩,连一句拒绝的话都没说,就主动的跑了过来。
得!
见一向是贪生怕死的竟然主动跟随。
就连曹昂都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
武将、谋士这边都选好了。
曹昂又想曹操要了四万骑兵,分别交给赵云、乐进、徐晃、张郃四人。
至于许褚那边,因为其手下的五千配备曹氏连弩的骑兵。
原本就是他在管辖,所以不用曹操拨兵。
而曹操这边。
见曹昂竟然只要了四万五千人。
出于强迫症。
曹操直接给曹昂拨了五万人。
对于此。
曹昂只想说一句“曹老板大气”。
……
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
三日后,许昌城北门外。
在曹操以及小皇帝等人的欢送下。
曹昂大军,最终出发。
六日后。
幽州。
就连冉虎都没有想到,曹昂大军,竟然来得如此迅速。
不过,对于曹昂的到来。
冉虎早有准备。
于是在曹昂命令众人暂时歇息之后。
冉虎这边,就把自己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曹昂。
原来,去年冬天。
当【龙珠】的故事,在辽东传开之后。
果不其然。
辽东的那些势力们。
如,辽东太守公孙康、高句丽国王东川王、慕容鲜卑部落首领慕容川、宇文鲜卑部落首领宇文太四人。
已经是杀疯了。
先是东川王命令高句丽的士兵,偷袭公孙康;
再然后公孙康联络鲜卑部落首领,一起进攻高句丽。
再然后,慕容鲜卑和宇文鲜卑两个部落又进攻公孙康。
短短五个月时间里。
高句丽直接被灭国。
公孙康的太守府,也两度被鲜卑骑兵攻破。
现如今,公孙康与两部鲜卑,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至于七颗龙珠。
目前根据外界流传的消息。
公孙康因为手里有五万骑兵,三万步兵,势力最大,独占三颗龙珠;
慕容川手里有三万骑兵,拥有两颗龙珠;
宇文太手里有两万骑兵,只有一颗龙珠;
至于最后一颗,目前下落不明。
……
我特喵!
曹昂隐约记得,去年的时候,公孙康他们四方势力加起来,也不多十万大军。
怎么现如今。
势力减少了,他们手里的士兵,反而多了呢?
见曹昂此时面露疑惑。
冉虎当即解释道:
“高句丽虽然被灭了,但是他们的百姓却是留了下来。”
“说起来,公孙康他们也够坏的。”
“本来一个势力,若要征兵,都会有一定的比例,毕竟大家都当兵了,谁来养活他们啊。”
“所以绝大部分的势力征兵,都是选择二十取一,有的地方,甚至会选择十取一。”
“但是公孙康他们,在灭亡了高句丽之后,他们直接把高句丽所属的男丁,全部瓜分。”
“公孙康因为势力最大,所以得到的人最多。”
“而两部鲜卑,虽然说他们得到的男丁少,但是他们却把得到的女人,拿去和北方林子里的野人做交易,吸引他们出来当兵。”
“因为这个缘故,两部鲜卑的兵力,一度超过十万,直接打得公孙康措手不及。”
“直到后来公孙康回过神来之后,他才逆风翻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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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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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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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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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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