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来了。
当察觉到来人竟然是传说中匈奴王庭的大单于之后,曹昂不由得一惊。
不过片刻之后。
曹昂的心情,又恢复了平静。
因为曹昂知道。
既然自己攻占了左贤王部的消息流出,那么匈奴大单于出手,也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区别只在于或早或晚罢了。
看着对面那兵强马壮的模样,以及满头白发的匈奴大单于。
有那么一瞬间,曹昂突然觉得。
此时在自己对面站立的,不是一支匈奴骑兵。
而是一群狼,一群在狼王带领下的嗷嗷叫的野狼。
“不对!”
突然,正在打量着匈奴大单于的曹昂突然一愣。
目光紧紧的打量着对面人马。
当发现此时在匈奴大单于身后,人马足足有十万之众时。
曹昂整个人都不好了。
当然。
曹昂这边所谓的不好,并不是曹昂害怕了。
而是因为,曹昂想起了一件事情。
回忆起曹昂第一次接触匈奴。
是在易京楼下与匈奴左贤王的交手,那一次,匈奴左贤王带了十五万匈奴骑兵;
第二次,则是在左贤王部南边,与梳齿的那次战斗。
那一战,曹昂等人共歼敌五万;
第三次是左谷蠡王部的偷袭,敌方来了两万人;
第四次是自己进攻左谷蠡王部,一万五千人;
第五次,是格桑及其手下……
第六次,是桑格鲁手里……
第七次,则是匈奴大单于手里的十万匈奴骑兵。
七次,匈奴一共出动了四十四万可战之兵。
这还不算赵云与乐进二人,这段时间清理的中小部落。
若是加起来的话。
目前曹昂等人遇到的匈奴骑兵,大概在五十万人上下。
按照战斗时期,兵民比例十比一来说。
若是要组织起来这么多骑兵的话。
那么匈奴这边,之前要有五百人的人口,才能支撑得起。
五百万人。
放在后世,不过是一个中型城市的人口规模。
可是放在草原上,并且还是汉代的草原之上,绝对不可能有这么多的人。
即便是匈奴这边全民皆兵。
民兵比例能够压缩到五比一。
匈奴这边,也得有二百五十万人。
二百五十万人。
若是匈奴这边真的有这么多的人的话。
那么绝对不会被汉人按在地上摩擦。
毕竟,在冷兵器时代。
单论身体素质。
汉人的身体是比不上匈奴的。
即便在有着“一汉敌五胡”的汉代,也绝对不行。
曹昂知道。
两汉之际,汉人之所以能够把匈奴按在地上摩擦。
其主要的原因有三。
第一,是因为汉代人人尚武,即便是读书人,也都是随身配剑,一言不合就敢大打出手的存在;
第二,则是因为自汉武帝之后的汉代皇帝们,那都是敢于和匈奴击剑的存在。
至于第三嘛。
则是因为汉人身上的装备,要强于匈奴人。
无论是铠甲还是刀兵,这些东西对于匈奴而言,那就是美-式装备。
因此,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下。
汉人才能把匈奴打得跪在地上叫爸爸。
当然。
自窦宪之后,北匈奴远遁,南匈奴彻底臣服。
这个时候,汉匈之间。
虽然小摩擦不断,但是大的战役却没有。
这个时候,若是匈奴韬光养晦,休养生息的话。
所有的部落加起来,人口也有可能达到两百五十万。
但是——
即便是匈奴这边,真的能够凑出五十万骑兵。
但是以匈奴大单于的智慧,他是绝对不会把自己所有的底牌暴露出来的。
这头狡猾的狼王。
能够在大草原这个吃人的地方脱颖而出。
他的智慧,曹昂从来不敢小看。
因此,此时在看到匈奴大单于,竟然敢堂而皇之的带着十万骑兵,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
曹昂才会感觉到不对劲。
另一边。
就在曹昂脑海里,正在进行头脑风暴的时候。
对面的匈奴大单于,此时也在打量着曹昂。
当看到曹昂那稚嫩的面庞。
以及被曹昂擒住的两个儿子以及三万投降的匈奴骑兵之后。
大单于整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虽然说。
眼下的场景,让他很生气。
此时的他,也恨不得直接下令,全军出击。
但是这位狡猾的狼王也知道。
此时面对着这么多的手下。
自己的儿子可以不要,但是那三万名投降的匈奴骑兵,他却是不能不管。
毕竟儿子没了,可以再生。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一旦丧失了人心,那么他这个匈奴大单于的位置,就很有可能会不保。
想到了这里。
匈奴大单于直接开口道:
“曹昂,我知道你!”
“在你们汉人中,有一句话叫后生可畏。”
“眼下这种情况,只要你乖乖投降,我愿意放你一条生路。”
匈奴大单于的声音不是很大。
但是他的话语,此时却是清晰的传到曹昂的耳中。
眼看着匈奴大单于说出,这种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的谎言,曹昂就不禁冷笑。
不过。
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桑格鲁、格桑,以及不远处的三万名投降的匈奴骑兵。
曹昂就知道,匈奴大单于之所以能说这样的话。
无非是因为自己的手里,有让匈奴大单于投鼠忌器的东西。
不过,既然自己的手里有筹码。
那么自己何不利用这个筹码,把利益最大化。
一念及此,曹昂刚准备开口说话。
可就在此时。
曹昂的脑海里,传来了系统的声音。
【叮,系统检测到宿主面临抉择,现给出以下三种选项。】
【选择一:向匈奴大单于投降,可获得匈奴弯刀一把。】
【选择二:拒绝向匈奴大单于投降,可获得匈奴宝马一匹。】
【选择三:向匈奴大单于提出“斗将”,可获得任意地方航拍图一张!】
当听到系统给出的声音。
曹昂果断的放弃了选项一。
笑话。
投降,这辈子都不可能投降的。
至于选项二,匈奴宝马?
虽然说,匈奴马的耐心,明显优于汉地马。
但是与曹昂胯下的乌骓马相比,明显还有一段距离。
况且,选项三的奖励,竟然是航拍图。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
尤其是眼下这种情况。
一张航拍图,完全可以影响一场战争的胜利走向。
想到了这里,曹昂果断的做出了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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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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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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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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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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