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人在三国开局截胡曹阿瞒>第124章 野有遗贤
  一想到自己一旦攻打寿春,这里就是自己的大后方!

  若是这大后方不稳固的话,那么接下来自己要面临的,就是前后夹击了。

  而自己带着四万大军孤军深入,若是陷入两军夹击之中,那么到时候问题就大了!

  一个不好,非但四万大军全军覆没,自己还可能要交代到这里!

  想到了这里,曹昂的心里,不禁杀机更盛!

  要知道,当初恒罗斯之战,高仙芝率领的唐朝军队之所以被阿拉伯部队打败,就是因为他们之中-出现了叛徒。

  而这个叛徒,在之前,对大唐军队,那叫一个毕恭毕敬;

  而现在,眼前这群猫南北,虽然说表面上对自己毕恭毕敬,但是实际上,那叫一个眼高于顶。

  别的不说,光是听听他们话语。

  诸如“阉宦之后,寡妇救星,名为汉臣、实为汉贼,无知竖子……”之类,就把曹昂气得火冒三丈!

  我特喵!

  若不是我读书多,还真的被你们这群猫南北给骗了!

  此时!

  房间内的一众世家大族们,还没有发现自己言语中的失误,仍旧在争先恐后的跪舔曹昂!

  而曹昂,在看到眼前这般场景之后。

  曹昂不禁在心里问自己,要不要让陈郡的事情再发生一次?

  让星星之火,再一次照亮庐江郡前方的道路!

  毕竟,眼前的这群人,可都是自己的敌人。

  既然是敌人,那自己杀了他们,就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

  虽然说,曹昂穿越三国的时间不长,但是多次经历了大战之后,曹昂的心态,此时早已经发生转变。

  乱世需用重典!

  这是曹昂在多次的杀伐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而且眼前的这群人,貌似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嗯,或许有那么两三个好东西,但是他们现在穿着敌人的衣服,不为自己所用,那么杀了也就杀了!

  以杀止杀,不一定是一个好的办法;

  但绝对。是一个最实用的办法!

  既然眼前的这群人,打心眼里瞧不上自己这个阉宦之后!

  而自己现在手里恰好有刀,那自己不砍了他们,难道还真的跪在地上叫他们爷爷,然后用爱去感化他们?

  想到了这里,曹昂的心里,再一次坚定了要砍了眼前这群人狗头的念头!

  就在曹昂即将下达命令之时。

  突然,有一个亲卫急匆匆的从门外跑了进来,然后走到曹昂面前低声说着什么。

  “有人要见我???”

  当听见亲卫的话语,曹昂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知道,现如今的自己,虽然说已经成功的占领了庐江郡。

  但是在这些权贵们眼中,却是对自己避之如蛇蝎!

  若不是因为曹昂屠戮世家大族的名声在外,这群大爷们,才懒得到太守府来拜会自己!

  此时见竟然有人专程来拜会自己!

  曹昂的脑海里的第一反应,即来人必有大才!

  毕竟“野有遗贤”的故事,在汉末并不少见的!

  如化名为单福的徐庶徐元直;

  隐居在卧龙岗的诸葛村夫;

  包括与诸葛亮交好,被后人称之为“诸葛四友”的那几位。

  在没发家之前,可都是身负大才,但是却都流落民间!

  因此,在听到竟然有人主动要见自己之后。

  曹昂的心里,隐约还有点小期待!

  于是微一思索,曹昂便让亲卫带着那人前去偏厅候着,自己稍后就到!

  偏厅。

  当曹昂来到这里的时候。

  刚一进门,就看见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一脸从容!

  他的模样,只能说是小帅,但是他身上的举止气度,却是显得雍容华贵。

  仿佛天生贵胄,只是一眼,就让人印象深刻!

  而曹昂,在看到此人之后,先是一愣,随即在曹昂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一个名字。

  “在下刘晔,拜见曹公子!”

  当看见曹昂的那一刻,那名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连忙向曹昂行礼。

  果然,果然是你!

  当看见文士自爆的身份与自己的猜想一样之后,曹昂的心里,不禁大喜。

  刘晔,字子扬,曹魏账下十大谋士之一。

  而刘晔这个人,本身也很有意思。

  论出身,刘晔是妥妥的汉室帝胄,根正苗红!

  和汉献帝的血缘关系,和刘备那个卖草鞋的相比,可是亲近多了。

  刘晔本人虽然有大才,但是他本人,却没有选择匡扶汉室。

  也没有投靠与自己同宗同源的刘表、刘璋等人。

  而是选择了曹操这个名为汉臣、实为汉贼之人。

  南阳名士许劭曾经评价过刘晔有“佐世之才”!

  这样的评价,不可谓不高!

  而刘晔对天下形势的发展,也都慧眼如炬,具有敏锐的嗅觉,评论天下大事,往往能够一针见血!

  纵观刘晔的一生,对曹魏,那可叫一个尽职尽责!

  当初官渡之战之时,就在曹操手下所有人都偷偷地给袁绍写信,想着跑路的时候。

  刘晔向曹操献上了自己改进的霹雳车,来抵御袁绍。

  这是什么?

  这完全是跟着曹操一条道走到黑啊!

  不知道汉室历代皇帝要是自己的后代竟然出了这么一个玩意儿,会不会气得直接活过来!

  不过,刘晔这个人虽然对大汉没有什么忠心,但是对曹操却是十分忠心。

  而曹昂,也依稀记得,在原著三国中。

  当庐江太守还是刘勋的时候,刘晔就在其左右!

  本来因为刘勋被自己杀死,庐江太守已经换人,这才让曹昂忘了刘晔这茬。

  毕竟三国这个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这么多人才,曹昂哪里能够记得过来!m.xiumb.com

  曹昂能够记得刘晔,还是因为前身是历史系大学生,曾专门研究过三国历史,这才对刘晔略知一二。

  否则,若是换一个工科生穿越。

  恐怕开局就被黄巾军抓去做了口粮了。

  不过,若真是工科生穿越,恐怕什么火药、炸弹、飞机、大炮都会被他造出来了。

  反正后世的那些穿越小说,不都是那么写的吗?

  明明前世就是一个屌丝,穿越过后硬生生的变成了气运之子。

  合着猪脖子插葱,还这能装大象啊!

  咳咳,这个有点扯远了……

  此时,在刘晔自爆身份之后,曹昂激动道:

  “你就是刘晔刘子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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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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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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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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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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