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贾诩说的如此一本正经,曹昂此时也不禁收敛了脸上的笑容!
“不错,就是天大的祸事啊!”
“虽然说,这红薯的亩产竟然可以高达六千斤,但是主公有没有想过,在现如今亩产三百斤都算是高产的大汉,亩产六千斤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我们可以供养的人口数量,足足翻了二十倍啊!”
“而人口,在当下来说,就是底蕴!”
“袁术袁公路为什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贸然称帝!”
“原因就是因为他眼下占据着大汉最富庶的土地,他的治下,拥有着大汉三分之一的臣民!”
“可是如今,一旦红薯面世,那么袁术的优势荡然无存!”
“假以时日,等到我们陈郡、豫州、兖州全都推广了神仙藤的种植,等到我们治下的人们,足足翻了二十倍之后,那么整个汉室天下,还有谁会是我们的对手!”
“因此,我敢断定,其他诸侯们在我们这儿还没有起来之前,一定会千方百计的夺取红薯,因为眼下这已经不是红薯之争了,而是国本之争啊!”
“主公须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贾诩把自己的分析娓娓道来。
一边说着,贾诩一边汗毛竖起。
说到最后,贾诩整个人更是大汗淋漓。
因为他发现。
这个红薯,绝对会给整个汉末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
而曹昂,在看到贾诩如此郑重其事后。
心里也不禁高看了贾诩一眼。
但是曹昂的脸上,却是丝毫没有流露出任何慌乱。
反而在贾诩“劈里啪啦”的说了一大顿后,反问道: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我没有想到吗?”
一句话,如同醍醐灌顶,瞬间震醒了贾诩。
“你要知道,红薯的产量,早在没有收获之前,我就告诉了你们,但是你们,却没有一个人相信!”
“而我早在红薯收获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你不会以为,我这几个月练兵,是心血来潮吧……”
曹昂的话,如同重锤一般,每一个字都重重的落到了贾诩的心上。
而贾诩,也在曹昂的提醒下,从最开始的一脸震惊,到现在的笑逐颜开。
事实上。
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
曹昂除了把岳家军的数量补充到一万人,让纪灵带着岳家军,把岳家军打造成一支适应三国作战的喋血步兵外。
曹昂还命人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没日没夜人的赶工加班,最终才堪堪打造出了五百副“曹氏连弩”(即诸葛连弩,因为被曹昂第一个创造,故取名为曹氏连弩)。
而曹昂,也顺便在一万岳家军军中,挑选出五百名精锐中的精锐,佩戴曹氏连弩。
而为了应景,也为了与岳家军匹配,曹昂给这只五百人的队伍,取名为“背巍军”,由许褚掌管。
平日里,他们是曹昂的宿卫。
到了战场之上,他们就是夺命的阎罗。
除此之外,曹昂还让郡丞在陈郡征收了一万民兵。
作为岳家军的后备役。
一旦有任何损失,及时补上。
可以说,在这两个月时间里。
曹昂手中的军队数量没有增加多少,但是他们的战斗力却是翻了一倍不止。
这就是曹昂的底气!
而这一切,贾诩也都是知道的!
本来贾诩以为,曹昂这些日子里不断练兵,是因为之前被张勋打击到了,因此发奋图强!
可是现在,在曹昂的提醒下,贾诩这才明白。
敢情曹昂,早在两月之前,就预料到了今日会发生的一切。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看着曹昂信心十足的模样。m.xiumb.com
骄傲如贾诩,此时也不禁心生佩服。
“不过,袁术这边,我倒是可以顶得住,就是袁绍那边,不知道曹老板顶不顶得住啊!”
一想到曹操身后还有袁绍那样一个庞然大物,曹昂就不禁有些头疼。
虽然说,历史上,曹操把袁绍遍地的一无是处。
说其“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
但是实际上,哪怕是双方堵上全部身家的官渡之战。
曹操前期还是一直被压着打。
要不是许攸那个二五仔临阵叛变,曹老板的脑袋,早就被袁绍砍下来做夜壶了。
而即便赢了官渡之战,曹操后来为了吞并袁绍留下的地盘。
也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
凡此种种,都凸显出了袁绍的可怕。
和袁绍相比,一个整个只会喊“叉出去”和爱喝蜂蜜水的袁公路,简直不要太小儿科!
当然,这只是把两个人的才能单独的拿出来比较。
若是论整体实力,现在的袁术,还真不一定怕袁绍。
没办法,谁叫袁术天生含着金钥匙出生,现在又占据着整个大汉人口最为稠密的地方呢?
没办法,只能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儿!
想明白了这一点,曹昂就必须提前给曹操打预防针。
不由得,曹昂看向了此时正在田地里,大口的啃着红薯的许褚!
“许校尉,我命你现在带着一百斤红薯去许昌送给我父亲,另外,我这儿还有些话,要让你带给他!”
许褚闻声,当即凑了上来。
……
许都。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
曹操此人带着众文武大臣来到郊外的一片麦田边。
看着眼前这金灿灿的小麦。
以及不时被风卷起的阵阵麦浪。
曹操就不禁神清气爽。
看样子,今年是一个丰收之年。
而一旦自己迎来了大丰收,那么自己就能腾出足够的精力,来对付袁术这个叛国逆贼。
毕竟,曹操现在建立的许都小朝廷,代表的可是汉室正统。
而袁术这个猫南北。
不仅明目张胆背叛朝廷,自立为帝不说。
竟然还敢带兵侵略陈郡,欺负自己最为看中的儿子。
虽然说,袁术最终的结局是惨败。
但是这口气,曹操却没有那么容易咽下去。
而一想到曹昂,再看看眼前这金灿灿的小麦,曹操又不禁有点肝痛。
因为他想起来曹昂在推广神仙藤之时,与陈郡百姓们的约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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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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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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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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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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