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话语从这位带信家臣的嘴里说出。
典韦和曹操的表情,直接变得僵硬。
空气也在一瞬间变得压抑起来。
“竖子,敢安欺我!”
曹操怒喝一声,随即拔出青釭剑,一剑把那小厮枭首。
腥红的血液如同喷泉一般喷到老高,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开始向四周扩散。
这一幕,直接把曹昂吓傻了。
前世今生,曹昂哪里见过这么大的场面。
哪怕是电视电影里面的各种血腥暴力,都是经过审核才能放出来。
可是现在!
当看到刚刚还在你面前活蹦乱跳的人,突然身首异处。
并且他身上的血液还溅了你一身之时,曹昂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不过好在曹昂身具李元霸之力,再加上曹昂的心态极好。
所以在经历了短暂的不适之后,曹昂最终恢复了平静。
而这一切,被一直偷偷观察曹昂的曹操看在眼里。
“子脩,你不愧是我曹家的麒麟儿,为父没有看错你!”
重重的拍了拍曹昂的肩膀,曹操继续道:
“如今我们已经识破了张绣的奸计,那么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做?”
“自然是打包跑路了!”
心里虽然这么说。
但是曹昂也知道,现在的情形,自己跑路是肯定跑不掉了。
既然跑不掉,那何不放手一搏。
加上曹昂现在得到了李元霸之力,心里不免有了不少底气。
于是看向曹操,正色道:
“张绣既然敢派人请典校尉去喝酒,自然会亲自作陪,既然是饮酒,那么他府上的士兵必定不多!”
“既然这样,那我和典校尉一起,擒贼先擒王,把张绣擒住,好叫他手下的那群西凉铁骑投鼠忌器!”
曹昂说的掷地有声,当即听得曹操热血沸腾。
想当初,曹操年少之时,面对董卓祸乱洛阳,也是想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孤身一人前去刺杀董卓。
此时见曹昂竟然提出了和自己年少之时相同的想法。
曹操此时看自己的这个儿子,是越看越欢喜。
心里想着,曹操直接把腰间的青釭剑解了下来递给曹昂,正色道:m.χIùmЬ.CǒM
“子脩英果类我,不愧是我曹家子孙!”
“你既然要去干大事,那么为父就把这把青釭剑赐给你,为你壮行!”
“谢父亲!”
见曹操把自己的佩剑都赐给了自己,曹昂此时心里大喜。
要知道,青釭剑乃是曹操最喜欢的佩剑之一。
曹操在得到青釭剑之后,就一直随身佩戴。
如今曹操把青釭剑赐给曹昂,那背后的政治意义,就不言而喻。
一旁的典韦,在看到曹操把青釭剑赐给曹昂之后,深深的看了曹昂一眼,没有说话。
至于被曹昂一脚踹晕过去的曹安民,刚刚醒来的他,就看见了这一幕。
心里那叫一个苦啊!
想到自己刚刚还在向曹操打小报告,说曹昂的坏话,可是转眼之间,曹操竟然把曹昂当作接班人来对待。
“伯父没来之前我挨揍,伯父来了之后我还挨揍,那我这小报告,岂不是白打了!”
当下郁闷和恐惧两种情绪环绕,曹安民索性脑袋一歪,继续“晕了”过去。
…
当定下了擒贼先擒王的计策后。
在曹操的带领下,曹昂选取了一匹北地良马,作为坐骑,一幅精铁铠甲,作为防身所用。
至于武器,因为此时军营中并没有大锤。
再加上两军交战,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
综合考虑下,曹昂选择了一杆长枪作为武器!
曹军大营外。
看着远去的曹昂和典韦的身影,曹操面色凝重,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我观公子胆识气度,丝毫不弱于明公少时,明公不必为公子担忧!”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出现在曹操身后,轻声道。
“呵呵,仲德,对于张绣要进攻我军大营一事,有何看法!”
“自然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不瞒明公,就在大公子识破了张绣及其背后贾诩老儿的诡计之时,我已派出三路信使,分别走小路去给于禁将军和夏侯将军送信去了!”
“三路信使?”
当听到程昱竟然如此当机立断。
饶是曹操,此时也一脸震惊。
沉默许久,曹操看向程昱笑道:“不愧是你!”
…
另一边。
就在曹昂和典韦二人刚刚离开曹营后,曹昂顺着脑海中系统给的地图。
快速跃马扬鞭,来到了燕云十八骑所在之地。
当看见燕云十八骑之后,特别看见他们个个身着寒衣,腰佩弯刀,脸带面罩,头蒙黑巾,只露双眼,外身还披着黑色长披风。
尤其是他们脚上胡人马靴,一身胡人打扮之后。
即便是能够徒手搏虎的典韦,此时也被燕云十八骑的气势所震慑。
“这些人距离我军大营这么近,竟然没有被斥候发现!”
“难道说,他们是张绣小儿派来刺杀主公的刺客!”
典韦心里“咯噔”一向,大叫不妙。
可是下一刻,在典韦的目瞪口中。
燕云十八骑翻身下马,来到曹昂身前,单膝跪地,抱拳大声道:
“主公!”
“嗯,你们起来吧!”
因为是系统奖励的原因。
燕云十八骑对曹昂的忠诚度绝对是百分之百。
对于曹昂目前所处的情况,也在系统奖励出他们之时,一并注入他们的脑海。
所以此刻双方虽然是第一次见面。
非但没有丝毫的生陌生,反倒是有一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再次重逢的感觉。
见燕云十八骑已经蓄势待发,曹昂直接向燕云十八骑下达了他的第一道命令。
“张绣小儿,想要谋划我父子,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如今在这密林附近,定有张绣的属下胡车儿在此,你等速去把胡车儿找出来。”
“是!”
燕云十八骑得到命令后,立刻发挥出他们的专业优势。
十八人如同鬼魅一样在密林中穿梭,原本安静的树林,此时立刻鸡飞狗跳起来。
十分钟后。
在典韦的目瞪口呆中,燕云十八骑从四周的密林中带出了他们此行的猎物。
六名斥候模样装扮之人和一名身披铠甲之人。
那身披铠甲之人不是其他,正是张绣手下大将——胡车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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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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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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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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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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