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队,这种还没确定的事,让去派出所先去确认一下,怎么你们直接就出动了?”
“情况不一样。”廖峰揉了揉额头,“打电话报警的人是梁越。”
“梁越?!”刘晟明惊得大喊一嗓子,“是那个畅销书作者吗?我是他的读者,他的悬疑故事写得简直缜密到头皮发麻!这次去能帮我要个签名吗!”
万万被震得鼓膜嗡嗡地,不自在地揉着耳朵,廖峰皱着眉头,在办公室的时候只觉得刘晟明声音大,没想到在车里竟有种开了喇叭的感觉,刚要开口让他小点声,就听见驾驶座的小吴更大声地开口:“估计你要不了签名了,梁越打来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了人!”
“啊?!他杀人?!”
廖峰终于忍无可忍,更大声地喊回去:“你俩要是耳朵不好,就用手机打字,我和万同学的好耳朵都要被你俩喊聋了。”
刘晟明立马抿住嘴唇不说话了,不一会儿默默地掏出手机敲敲打打地,几乎是他放下手机的同时,小吴放在支架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弹出一条微信消息,显示着刘晟明三个大字。
廖峰没眼看,抱着肩膀转过头看向窗外,梁越居住的地方在市区的别墅区,地段特别好,安保好,陌生人无法进入,为了保护住户隐私,全区都没有安装监控。
小吴一边感慨一边停车:“版税一定给得很高,我向天再借一百年应该就能在这地段买个厕所了。”
下一刻见到刘晟明又开始在手机上打字,小吴拿着手机看了一眼,冲天哀嚎一声:“这里再涨的话,我就向天再借两百年。”
绕了一大圈才找到梁越所在的门牌号,两层的别墅,每一扇窗户的窗帘都拉着,青天白日的就透露股诡异。
小吴跑上前按门铃,等了半晌也没见有人来开门,他回头看眼廖峰,廖峰朝着他点头,小吴没办法只能继续按门铃,还是没有得到回应。
手放在门把手上恨不得直接拽开门进去,老天爷可能听到了他内心的声音,这门竟然真的被他拉开了,吓得他连忙往后退一步自证清白。
廖峰上前一步推开门走进去,房间黑漆漆的,拉着窗帘也没有开灯,空气里飘着一股浓烈的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不妙的感觉越发强烈。
小吴搓了搓肩膀:“难道是写恐怖悬疑小说的关系吗,这屋子给我的感觉很吓人啊?”
走在前面的廖峰,因为看不见,每一步都极其小心,却还是不小心踩到了水渍,发出啪嗒一声响,小吴顿感浑身汗毛竖起:“刚刚那是什么声音?”
万万无奈地叹口气掏出手机打开了照明,空间顿时亮了起来,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万万的手机上,暗觉刚刚那副摸索鬼祟的行为很蠢。
这时,万万的灯光移动,照在了廖峰的脚下,大家顺着灯光望过去,看清了他脚下踩到的地方,并不是什么普通的水渍,而是一片红色的水渍。
小吴捂着嘴惊骇,两个眼睛瞪得溜圆,刘晟明措身过来看清地上的情形,也张大嘴巴,刚要说话又抿住嘴巴掏手机。
廖峰立刻打断他:“都什么时候了,有话快说。”琇書蛧
“屋子里的味道都被消毒水味儿破坏了,但你脚下踩得应该是血水没错了!”
说什么废话?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寻案发现场啊?
就在这时,黑漆的房间突然亮起来,他们四个人同时闭上了眼,再睁开的时候,看见正对着的大厅沙发上垂头坐着一个男人,他身上穿着一件肥大的黑色卫衣,头发乱蓬蓬地,带血的手上握着遥控器,正是梁越本人。
廖峰从那片血渍上挪开脚走向梁越,刘晟明专业地拿着相机开始拍照。除去门口那一块地面是瓷钻地,其余的地面都铺着高档的毛绒地毯,鞋子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整个空间的装修看起来昂贵非凡。
梁越抬起头,目光悲戚地看着廖峰,手松开遥控器掉在地上,颤抖地将双手伸到廖峰面前:“警官,我杀人了,请逮捕我吧?”
“你杀了谁?”
万万目光落在入口处的血迹上,那片血迹的面积不大,只要没有伤到要害,不足以致命,况且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看到被害者在哪里?
“我妻子,我杀害了我的妻子!”
廖峰转头看向小吴,小吴秒懂,从口袋里抽出鞋套往,边走边往脚上套,在一楼的各个房间翻找起来,每一扇门内的房间里都被翻得十分凌乱,却不见受害者。
从房间里出来摇头,廖峰指着楼上,小吴又颠颠地顺着楼梯跑到楼上,楼上有两个房间和一个书房,主卧装饰的十分女性化,衣柜里的衣服都被丢在地上,化妆台的化妆品也一样散落在地,碎裂的香水瓶,各种味道混淆在一起。
刘晟明跟在身后挨个角落拍照,不放过一丝角落。万万站在衣柜前看了一会儿,又到床边蹲着观察了一番,又随着小吴他们进到另外一个房间,这间房间相较于主卧并不大,只有正中央一张单人床,装修也十分简单,黑灰白三个色调为主,透出一股冷淡风。
同样的是所有的东西都散落在地,不是打斗的痕迹,只有被人翻找过的痕迹,看不出到底是找东西,还是逃亡前的某种准备。
最后三个人一同进到书房,书房的两侧都是顶棚的书柜,里面慢慢的书,书房的主人似乎有很强烈的强迫症,所有书籍的摆放不是按照作者排列,而是按照书封的颜色进行排序,有些书明明是上下册,却因为颜色的不同放置在两个柜子里。
正对着门口的床边是一张深棕色的实木书桌,上面摆着一个大的一体式电脑以及几本专业书。
刘晟明一边拍照一边感慨:“梁作家就是在这样的小房间里创作出一部又一部的畅销书,真厉害!”
“确实。”小吴把桌子上的书拿起来一本随便翻了翻,正是梁越第一本爆红的转型之作,让一个原本写了六七年青春言情小说且默默无闻的梁越,一跃成为畅销书作者。那之后梁越就一直走悬疑故事,人气水涨船高。
小吴放下书从书房走出来,摸着后脑勺走到楼下和廖峰报备:“没有发现尸体,也没有任何血迹。”
梁越茫然地看着他们,似乎在听什么天方夜谭:“怎么会,是我亲手杀了我的妻子,我用手紧紧地勒住她的脖子,她不停地挣扎,甚至抓伤了我的手。”
说着,梁越抬起了手,能看见干涸的血迹之下手背上有几道人为的抓伤:“你说你杀了人,尸体在哪?”
“尸体?尸体在哪里?”梁越像是被问到了什么有问题的答案,疯了似的抓着头发,“尸体在哪里,我明明杀了她,就在那里,我用刀划在了她的脖子上,她就倒在了地上。”
梁越指着的位置正是廖峰刚刚踩的那片血迹。
“不可能,尸体怎么会不见了呢,尸体去哪里了,我明明杀了她!”
万万看向状态已近疯癫的梁越,隐隐地觉得有一丝不对劲:“梁作家,你结过婚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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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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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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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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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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