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避重就轻。我说的不是这些。很明显,你当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大局,你想的是你自己,想的更多的是她。不然,这人不会在你的心里,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
“你还说你没看到我的内心,你已然看见。”我有些羞愧的说,“我当时做这件事,是蒙圈的。现在想来,我也没有回过神来。我喜欢了霓凰,但是我心里还有一个钟小璃,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渣男。”
“你有这样的羞愧之心是正常的。但是喜欢霓凰,确实一个必然的趋势,也是你的一个劫难。”
“什么是必然的趋势,什么是劫难?”
“你有了千年之身,凡体肉胎之人,根本就入不了你的法眼。霓凰,她不是俗世之人,在身份的高度上,和你基本一致。就像一句话‘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在无心之中,你们就有了相互吸引对方的特征。什么天仙爱上凡人的故事,那太少了。”
“门当户对这件事,在六界皆可用。这就是我说的必然的趋势。”书生接着说道,“至于劫难,就是你的情劫,这在你的生命里,是逃不掉的一件事,上天早就给你注定好了,该你走的路,一步也不会少。”
我问道:“劫难逃过了呢?”
“那自然好。不过,逃不逃得过,那都是你的命数,我没法改变。”
我追问:“那么——你能看见我的未来吗?”
书生一耸肩:“大佬,你是千年之身,我这凡体投胎,怎么能看到千年之间的事情,你太高估我了,我只能看到你的前面,以及你的此刻,如果我活得足够长,我就能看到你那个时候的情况。往后,就是你自己的路了。”Χiυmъ.cοΜ
我非常惆怅地说:“书生,你说起来我就怅然所失,就像下一秒,我就会失去你们。”
“对于你漫长的生命来说,也许,就是下一秒。”书生直言说道,“对我们来说,也许就是漫长的。”
我陷入了沉默。
可是低头之间,脑子里不断飞舞着钟小璃和霓凰的影子。
白裙子的钟小璃,红袍子的霓凰。
钟小璃纯净的笑容,霓凰那邪魅的表情。
她们交织在一起,不断闪现,让我心神不定。
书生看我的表情,说道:“劫难,不一定就是情关难过,最重要的,这一切情爱纠缠,在你的心里长久逗留,会形成心魔。对修炼之人来说,心魔最难克制,最难控制,一旦失控,你就知道后果,也许,你的千年之身就毁于一旦,你走火入魔,成为凡人那是最好的结果,否则,你就万劫不复。”
“你越说,我越心虚了。”我说道,“当时亡灵法师给我千年之身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何等幸运!”
“人生从来不会让人轻而易举得到什么东西。就算你前面没有付出,后面一定要还回去。那话是怎么说的,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我感慨道:“对啊。就跟我们在青年公馆的遭遇一样,天降横财,以为是天上掉馅饼,谁会想到,地上有陷阱。把我们后面的人生都搭进去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你会选择进入青年公馆吗?”书生问。
“会的。”
“为什么还要重蹈覆辙?”
“你说的意思,是我当时的样子。我要是回去,依然是穷困潦倒的打工仔,我无法选择,我必须进青年公馆。”
书生点头说道:“是啊,人生如果重来,回到当时的场景,你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这就是命运的安排。”
我们各自感慨,说了这么久,面前的茶早就喝干,书生进去续茶,留我一个人在硕大的院子里。
阳光温暖,树影纷纷,鸟儿在枝头跳来跳去的鸣叫,人间真美好。
我想到之前我们的谈话,这美好的人间,我还是愿意逗留千年。
可一想到日复一日的重复,想到身边亲密的人纷纷远走,我又提前生出了离愁别绪。
举头低眉,钟小璃和霓凰的影子晃荡,挥之不去。
我站起身在花园里踱步,按捺住心中的情绪,既然书生说,该我走的路一步也不会少,那就顺其自然吧。
当务之急,是解决蝴蝶的事情,她和一博谁都不能出事,我们这个小团体,一个都不能少。
书生出来之后,我们又细谈了一会儿,他问我在冥界鲜花台和神兵营的故事,说到在冥界有一个青年公馆,书生很是诧异。
“这说明从人界到冥界,已经有了专属通道。”书生说,“专属通道的秘密只有你知道,更证明了黑老七对你的重视。”
“我们怀疑黑老七是冥界之王。”我说道。
“我用排除法,也排到了他那里。”书生说,“这要是黑老七是他,就有意思了。”
书生交代我,回去之后跟蝴蝶多接触,看看她在晚上是什么状态,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人在晚上是没有睡眠的,她会到高处,采集月亮之光华。
“如果她对月膜拜,无疑,体内那东西就是来自妖界的。”书生说,“只要确定来处,我们就好办了。妖界的东西混迹到人界,要是要遭天谴的。”
告别了书生,回到青年公馆,已经华灯初上。
唐宋他们一群人做任务去了,不在此处。青年公馆里冷冷清清,偶尔几个面色苍白的新人进进出出,一看就是被任务折腾得精疲力尽的人。
我对楼里的新人们,向来都是有求必应,还会给他们丰厚的钱财补助,不能让他们在疲于奔命的状态下作任务。
我在本地各大网站上登载了青年公馆不再对外出租的事情,可是事情就是那么邪乎,不断有人被淘汰出局,就不断有人进来,就那么新陈代谢,源源不断。
到现在,我都没办法控制新人进来。
我去找蝴蝶两口子,他们不在青年公馆。我打开群消息,黑老七这个懒鬼,我们从冥界回来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发布任务结束的消息。
百无聊赖,我现在的状态,眯瞪几分钟,就算是睡了个好觉。所以夜晚对我来说,是漫长的,同时,也是吵闹的。
只要我自己不封闭听觉,我就能听到各种细微的声音。
鼾声,走路的声音,翻身的声音,土地里虫子蠕动的声音,这些声音,只要我认真去听,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忽然,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下楼,启动汽车。
我听出来了,那是蝴蝶的脚步声。
是她独自一人。
这大半夜的,她要去哪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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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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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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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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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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