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丰碑>第177章 林爷爷的下落
  正如刘晓兵一直坚信的那样,当他们为铁桶中发现的远征军烈士遗骸收殓遗骸工作完毕一个半月之后,他等来了沈志清老人的电话。

  沈志清老人告诉刘晓兵,他的一位老战友,帮他打听到了林有方所在部队的战友下落。

  刘晓兵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沈志清老人再一次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他才欢呼了一声,谢过了沈志清老人。

  与林有方同在四野十六兵团三十九军118师的袁国忠老人,现在就住在吉林省通化市,今年已经86岁了。

  “听说那位老战友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你们还是尽快去看。”沈志清老人把对方的联系方式给了刘晓兵之后,笑道:“像我们这些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老家伙,能活到现在,都是托那些战友们的福了。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你们啊,尽快去。”

  “您快别这么说,您啊,得长命百岁。”刘晓兵也笑着对沈志清老人说,“不过您放心,我们也很想见到袁爷爷,会尽快出发的。”

  “好,你们早点去,我就借你们的吉言,活个一百岁。”沈志清老人哈哈大笑着说。

  刘晓兵笑着与沈老结束了通话,立刻把电话打给了林鸿雁。

  “你说真的?真的找到了跟我爷爷同一个部队的战友?!四野十六兵团三十九军118师?!”林鸿雁的反应,跟刘晓兵一样,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刘晓兵笑着点头,并且告诉她,是那位云南的92岁老兵,沈志清老人帮忙找到的。

  林鸿雁那边,竟然沉默了下去。

  “喂?”刘晓兵还以为林鸿雁把电话挂断了,不禁呼唤了一声。

  电话那端,却传来了林鸿雁轻轻的抽泣声。

  “谢谢……”林鸿雁说。

  “哎呀,谢什么呀!”刘晓兵可没想到一向开朗乐观的林鸿雁会掉眼泪,顿时有点慌了神,“上次不是说了嘛,要是连咱们自己家的烈士都找不着,那还怎么帮别人找?”

  林鸿雁被刘晓兵说的,笑了出来。

  “那咱们尽快出发?”

  刘晓兵点头:“尽快出发!”

  吉林省距离哈尔滨并不远,林鸿雁的父亲林昌盛闻听找到了父亲的战友,当即激动地联系了自己的两个哥哥,林和平和林富强都高兴得落下泪来。

  他们已经找了整整七十三年都没有音讯的父亲,终于了有了线索!

  三位长辈说什么也要跟林鸿雁和刘晓兵一起出发,林鸿雁劝不住三位长辈,想到他们终于找到了爷爷下落的心情,她便也不再劝,由陈四平开车,载着三位老人,一同向吉林进发。

  由于先前已经通过电话,很快,他们就抵达了袁国忠老人家。

  袁国忠老人住在乡下,跟自己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媳,以及重孙住在一起,可谓真正的四世同堂。

  已经86岁高龄的袁国忠老人,在抗战的时候受了伤,现在街仍需要借助拐杖。

  刘晓兵、陈四平和林家人人的到来,让老人非常开心,他高兴地与他们一一握手,然后仔细地端详着林家的三兄弟,连连点头:“你们都长得像有方,眼睛最像,三兄弟都像!”

  林和平点了点头,想张口说些什么,眼泪,却已然溢满了眼眶。

  “来,坐,先坐。”袁国忠老人拍了拍林和平的肩膀,邀请他们坐下来。

  刘晓兵等人,就在院子里,围绕着袁国忠老人坐了下来。

  袁家的院子很大,院子里种着牵牛花,顶着火红鸡冠的大公鸡,雄纠纠气昂昂地溜达着,一只大黄狗就坐在他们身边,摇着尾巴。

  袁国忠的儿子和儿媳端来了热茶和点心,也在他们旁边坐了下来。

  落日的余晖洒在这间小院子里,那样宁静而美好。

  “看到你们,我可真高兴啊……”袁国忠说着,转头看向了林和平三兄弟,“看到你们,就跟看到林有方一个样……”

  “袁叔叔,我父亲他……”林富强张口问道,“他……”

  他的话,说不下去了。

  袁国忠当然知道林富强说的是什么,对于每一个烈士家属来说,他们最想知道的,就是自己亲人的生死,其次,就是……他们牺牲在了哪里。

  袁国忠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凄然。

  “我和你们的父亲在同一个团,他还救过我的命。只不过,我们在金城川战役中失散,后来,就再没有了联系……”

  林家人脸上的神色,都暗淡了下去。

  袁国忠轻轻地叹了口气,继续道:“那时候的战况激烈,你们的父亲是非常优秀的战士,也是第13班班长。我们大部队撤离金城川的时候,由他带队吸引敌方火力,掩护大部队撤离……他是个战斗英雄,了不起。”

  林家的三兄弟,点了点头。

  林鸿雁轻轻地挽住了父亲的手臂,原本面色凝重的林昌盛面色稍缓,轻轻地拍了拍林鸿雁的手。

  其他,他们都很清楚,林有方有很大的可能性已经牺牲了。

  只是他们不想就此放弃,已经六十多年了,他们唯一的心愿,就是把牺牲在异国他乡的亲人接回家来,叶落归根。

  “袁爷爷,您能给我讲讲我爷爷的事吗?”林鸿雁问。

  爷爷走的时候,林昌盛才不过几岁,林鸿雁更加不知道爷爷的样子,她本就是林昌盛晚来得女,因而十分想知道爷爷的事情。

  袁国忠点了点头。

  回忆起往昔,袁国忠的神色里,也多了几分怅惘。

  “我还记得那一天,我们行军过冰河,夜间行军因为天黑踢烂了脚趾……那时候我还小哩,疼得直掉眼泪。林有方就把我背起来,背着我走了大半程……他还告诉我,当了兵,就是个男人了,不能再哭鼻子。我们今天所有忍下来的疼,吃过的苦,我们的后辈,就再不可能吃了……我就是从他的身上,学到了一个士兵应该有的品质,明白了军人应该有怎样的钢铁般的意志。”Χiυmъ.cοΜ

  听着袁国忠的叙述,林家人的眼睛,都慢慢地湿润了。刘晓兵和陈四平也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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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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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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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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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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