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摄政王他柔弱不能自理>第一百一十四章:车马仆人
  因为李招财每日雷打不动要拉两趟牛车送葫芦村去天香楼上工的伙计。

  安夏觉得自己若是再经常让李招财接送,需要花他太多的时间了,而且也不是特别方便。

  所以,她决定买马车。

  天香楼的伙计们,已经培训了两天了。

  他们都上进踏实,学起东西来很快,所以不用她一直盯着,由周婶子看着就可以了。

  她趁着有空,去了一趟鼎源牙行。

  因为接手青禾酒楼的事情,郑牙侩对安夏的印象非常好,一见到她的人,就热情的迎了上来。

  “安姑娘,你来了?可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

  其实,方才冷不丁的看到安夏出现在门口,心里还是有些慌的。

  他是怕那松香酒楼的东家去找事了,这小姑娘扛不住了,来退掉那青禾酒楼的。

  但是他仔细一瞧,小姑娘脸上是挂着笑容的,估摸着是别的事情,所以热情的很。

  安夏将郑牙侩那点子小心思都看在眼里,似笑非笑的说,“是有事。”

  郑牙侩是个人精,见安夏这副表情,就知道他方才的想法都被人看透了。

  “松香酒楼的东家,没找你麻烦吧?”

  安夏见郑牙侩问的敞亮,也没在意,眼神幽暗不明的说,“他要是脑子正常,应该不会再随意发难了。”

  郑牙侩听到这话,脸上虽然挂着笑容,但是心里却腹诽着,这年头脑子不正常的人多的是。

  安夏摆摆手,转移了话题,“好了,不说这个了,青禾酒楼的问题,你们都与我说清楚了,我当时既然敢买,自然就有应对的法子。”

  她打也能给人他们打服了!

  郑牙侩点点头,“那你今日过来,是要买些什么?”

  “马车!”

  安夏淡淡的吐出两个字。

  郑牙侩一瞧,这大生意又来了,连忙道,“那我带你去后院去,瞧瞧我新收的马匹。”

  安夏微微颔首后,跟在了郑牙侩身后,去了后院。

  一般来说,拉马车的马都要选腿部粗壮,马身相对来说矮一些的,这样的马稳,而且能承载更重的重量。

  但是安夏却径直走到了马厩前,盯着一匹通体雪白,银色鬃毛的马。

  这马十分精壮,看起来英姿飒爽,气宇轩昂的。

  郑牙侩挑了挑眉,“安姑娘是要这匹马拉马车吗?”

  虽然这匹马不适合用来拉马车,但若是客人非要这样做,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安夏摇头,“不是,这匹马多少银子?”

  郑牙侩立马来精神了,谄媚道,“安姑娘真是好眼力,这匹马是咱们这鼎源牙行最好的马了,一匹要一百二十两银子。”

  “一百两,我就买了。”安夏神色淡淡的和郑牙侩谈价钱。

  一百两,差不多就是郑牙侩弄来这匹马的成本价了。

  但是郑牙侩想着,那青禾酒楼的事情,这位安姑娘帮了大忙。

  虽然心在滴血,咬咬牙还是答应了,“以后姑娘常来照顾生意,一百两就一百两。”

  “只是,姑娘买了这匹马,应该是打算自己骑马的,那马车还要吗?”

  “要,再重新选一匹适合拉马车的马。”

  安夏跟郑牙侩说话的时候,手指向一匹枣红色的马,又选了相对实惠耐用的马车车厢。

  “这两样东西加起来一共多少银子?”

  “五十两!”

  因为拉马车的马都不是特别贵的马匹,所以加起来也就五十两银子。

  郑牙侩见安夏并没有要走的意思,连忙道,“安姑娘,你这是还有什么需要?”

  安夏觉得郑牙侩真是特别有眼色,不得不说,鼎源牙行的生意好,也是有原因的。

  “我想买个婆子,要力气大些会做饭的那种,还要买个会些功夫的小厮,平日里驾马车的活也得有人做。”

  会做饭的婆子,鼎源牙行倒是随随便便都能找到,会些功夫的小厮却不是那么好找!

  但今日倒是凑巧了,正好就有。

  安夏瞧着郑牙侩给她推荐的那两个人都很合眼缘,就都要了,又花了三十两银子。

  这一趟下来,一共花了一百八十两银子。

  虽然那匹白马郑牙侩没赚到钱,还搭上了一副马鞍,但是后头这些,他还是有些赚头的。

  安夏出鼎源牙行的时候,郑牙侩笑着高声道,“安姑娘,下次再来照顾生意啊!”

  ......

  出了牙行,安夏骑着白马,小厮阿勇带着杨婆子一并在马车上。

  他们没有再回天香楼去,而是去了一趟市集,停在了一家干货铺子的门口。

  安夏在干货铺子里买了两斤云水镇人常吃的干蘑菇,满满的装了一大袋子,递给了杨婆子,让她仔细的放在马车上。Χiυmъ.cοΜ

  又去了买水产的地方,买了五斤小河虾,还有几条鳜鱼一些河蚌,最后,又去肉铺割了几斤肉,还买了鸡鸭各两只。

  还去卖炭的地方,买了四大包炭。

  如今天还热着,炭便宜!

  杨婆子见到这些鸡鸭鱼肉,只当是主家要宴客吃饭,想着自己跟着回去后,要好好的露一手。

  这样,在主家的日子才能好过一些。

  主仆三人带着一马车的东西回了葫芦村,阿勇和杨婆子本来想着乡下人家虽然有些银钱,但是屋子肯定是不比镇上了。

  但是到了主家门前,见到大气的青砖大瓦房以后两人心里就有谱了。

  这主家在银钱这方面,绝对是有实力的。

  他们俩十分有眼力劲的把东西搬下车,问安夏应该归置在什么地方。

  安夏也乐的清闲,指了归置东西的位置。

  两人将东西整理好以后,毕恭毕敬的在安夏面前,“主子,还有什么活需要咱们做的?”

  安夏抬头看了一眼天,“已经中午了,杨婶你去做午饭吧,做三个人的饭菜,肉和鸭还有厨房的那些蛋和菜你看着弄。”

  虽然穿到了古代,但安夏还是做不到完全把买来的人当成奴隶用。

  更偏向于一种雇佣心理,该尊重的要尊重,但若是他们有什么做的不得当的地方,该敲打也得敲打。

  “还有,你们以后不用叫我主子,叫东家就成了。”

  杨婆子有些受宠若惊,新东家居然是称呼她为杨婶?

  他们这样的人,很少能被主家真正的当人看待的。

  因为安夏这句杨婶,杨婆子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干活,定不让东家失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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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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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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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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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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