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到底之前的时候,三韩故地的高句丽还是中原的大敌呢,偏偏新时代的很多人都压根没有来过这里。
之前参加隋炀帝三征高句丽的那批人,大部分都已经去世了,少部分在世的,现在年纪也不小了,这次也就没有跟着李湛一起出行。
他们也就跟着李湛一起,参观了半岛上相当繁荣的捕鲸业,看着那一头头庞然大物,众人更是议论纷纷,这难道不是传说中的神兽吗?
不过,很快他们就调整过来了。
毕竟能被人捕杀的算什么神兽呀,特别是经过随侍的长孙冲的解释,他们就更加消除了自己心中对于这样的巨兽的恐惧,默默的调整了自己心中对这种巨兽的定位。
类似陆地上的牛羊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只是可能海中地方更大,这才能长这么大一个体格,不稀奇,不稀奇……
李湛看着身边的臣子们,一个个装的正经的很,好像一点都不好奇的样子,心里就有些想笑。
也不知道在场的这些人,有多少会等到回家以后跟家里人吹嘘呢?
说不定还会有人在那写下日记或者游记,专门记录这样的事情。
因为李湛也是第一次来三韩故地,而手下这么多人,大概一辈子也就会来这一次,所以单单在三韩故地的行程就一点也不短,足足有半个月。
在长孙冲的带领下,他们一行人草草的看过了三韩故地上的几座主要的城池,等到了原来新罗的地界上以后,不少人的眼睛就亮了。琇書網
李湛对此心知肚明,新罗婢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了,他们对这有好奇心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就是李湛自己也挺好奇的,只是他到底是皇帝,总不能不顾体面,跟着这些大臣们一个德行,面露痴相吧?
在新罗的地界上,当地的人们听说这一大群人是大唐皇帝的队伍后,脸上露出很是敬畏的神色,居然还主动的把家中的女儿献出来。
这……
李湛实在是绷不住了,连忙喊来长孙冲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孙冲来了以后也有些尴尬,过了好半晌以后才小声说道。
“陛下,这是他们的一种习惯,想要从大唐咳咳……”
“大唐百姓在他们看来就像是天神一样,他们新罗本族的男子长得身高也比较低,没有大唐的百姓英武,特别是现在来到三韩这块的主要都是士卒们,相比之下,三韩本地的男子就……”
“而且这里的青壮劳力大部分还被陛下您抽调走了,有这样的事倒也不足为奇了。”
“虽说臣以前也曾努力解释过,他们现在也已经是大唐子民了,可他们这样的毛病还是没改,只是臣也没有想到,他们这次居然找到陛下您的车队上了。”
李湛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他以前看史书的时候,只是对这事有所耳闻,而且史书上的主角大都是出云国人,万万没想到啊,就是三韩故地的这些人也有这样的习惯。
李湛饶有兴致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就吩咐下面的随行人员们,待人家那些女子们好一点,就是看不上的也要留够钱财。要是真的能看上,等到返程的时候,把她们带上回中原吧。”
长孙冲没想到李湛居然这么看得开,居然默许了这些新罗人的习惯,可他也不敢反驳李湛的意见,诺诺称是,随后就出去把李湛的吩咐传递下去了。
李湛这么好说话,其实也和他的一个想法有关系。
这些新罗人既然这么渴望融入大唐,那倒不妨给他们这个机会,而且本来民族融合的一大手段就是通过联姻。
这些新罗平民家的孩子自然够不上和李湛身边的文武大臣们联姻的资格,再者说了,不是还有几万士卒吗?
要是能留下几个孩子,那对新罗和大唐的民族融合也是好事一桩啊!
更何况,李湛相信,有自己这个当皇帝带头让手下的官员和士卒们在这帮助新罗的女子们生孩子以后,未来大部分大唐人都会对这事有些心动的。
只要来了,哪还能不留宿一夜?
日子久了以后,新罗人和大唐人的区别也就渐渐没有了。
这样的习俗虽然看起来确实是一个陋习,可只要对大唐对新罗的统治有利,李湛才不会在乎那么多呢。
若是等到未来,新罗百姓已经渐渐和大唐的没有什么俩样了,而且也有礼仪、羞耻之心以后,这样的习俗自然而然就会消失,也不用统治者太过担心。
等到李湛他们从新罗这里离开,来到后世的对马海峡的地方打算横渡大海到出云国的时候,随行的队伍里,不少人都是顶着一大双黑眼圈,相见以后也是颇为默契的嘿嘿一笑。
看起来这些人在新罗的时候没少出力气。
……
三韩故地离出云国实在太近了,区区一道对马海峡,不过是两天的功夫就走完了。
来到出云国的土地上以后,李湛也是心潮澎湃,后世没能做到的事,现在李湛就做到了,未来出云国大概率不可能保持中原王朝附庸的地位了。
这么多金银矿产,哪个王朝脑子抽了才会把它们放出去?
就算是割据时代,想来也不会有哪家政权会放过他们,顶多就是给出的自主权大一点。
再者说了,新罗有找大唐子民风流的习俗,难道出云国就没有了吗?
历史上这事最出名的不就是出云国吗!
况且未来的大唐,肯定不会像是历史上那般对出云国的交流比较少。
只要出云国还保有这样的习俗,李湛就敢把整个出云国的种都给换了,反正现在这个时候,出云国也没有多少人,大部分男丁还都被征调到大唐修地球去了。
六月份的时候,李湛总算是带着人到石见银山了,要是李湛想要看看里面的那些小县城,也可以从岛上穿行过去,这样的路程也不算太远。
李湛对这倒是没有兴趣,出云国的县城能有什么好看的,就算是出云国原来的王城李湛都提不起什么兴趣。
这时候的出云国说的难听点,也不算是开化的地方,大部分都是些低矮的小屋子,虽然中间也曾努力的向中原学习。
可那些仿中原风格的屋子能和正版的比吗?不可能的!
他这次来到出云国,除了想要看看这些矿产,特别是让随行的大臣们亲眼看看这些丰富的矿产意外。
现在还算是蛮荒时代的出云国,大概也就这点自然景色值得一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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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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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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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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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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