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我的封地变异了>第三百四十九章:热烈
  当然了,一场活动气氛到底够不够热烈,还是要看皇帝的。

  李湛本人有吕布之勇,那也是从战场上厮杀出来的,射术自然很是惊人。

  故而就算没让皇家侍卫们驱赶猎物,李湛还是轻轻松松射死了三五只麋鹿,箭箭命中,甚至还有一箭直接洞穿了一头麋鹿的眼睛,没有对皮毛造成损失。

  当李湛看到自己的战果时也是相当的满意,很是得意的在马背上举着长弓示意,整个猎场中都爆发了一阵海啸般的欢呼声。

  这倒也不单单是拍马屁,这时候皇帝武德充沛可不是一个坏事,甚至可以看做一个国家强盛的象征。

  想想看,一个皇帝勇武矫健,精力旺盛,而且脑子又很好使,这不就是一个能带着国家强盛的强人的标配?

  就是李湛自己心情也很是不错,怎么说呢,虽然这次围猎没抓到野猪这样的大型野兽,稍微有些遗憾。

  可李湛也很清楚,这处猎场里就是有野猪,熊瞎子这样的猎物,那些亲军们也不敢放到李湛身边,这不是对李湛的武力不信任,只是出于谨慎罢了。

  可以说,李湛既然当了皇帝,那他肯定就离那些大型猎物越来越远了。

  同时,这次秋狩也确实让不少人在仕途上崭露头角,这次秋狩的时候,每日都在那里唱名,排名靠前的人就可以得到皇帝的接见。

  这可不是平素里一般人能得到的待遇,就是长孙冲这样已经是一方大员的人对这样的待遇都有些羡慕。

  要知道,在这样贵族遍地的场合,能得到皇帝的如此赏赐和嘉勉,那可是相当少见的,而且秋狩这个场合上的一些荣誉,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和军功挂钩的。

  可军功不比在秋狩上出人头地难多了?

  其实从这儿也能看出来,现在大唐的武风之盛,几乎大部分人都是以强健为美,就是女子也因为李湛的喜好,更为开放,也更为喜好武艺了。

  想要找一个纯粹的大家闺秀式的姑娘那是别想了,这个时候,哪一家女儿不会几手武艺,说出去都不好听了。

  就算是七宗五姓的人家,别看他们某些时候经常会瞧不起李唐皇室,私底下觉得李湛他们一家过于粗鲁,可在这种时候,舔的最欢的也有他们一群人。

  可以说,那种自魏晋以来以纤弱为美,就是男子也要涂胭脂水粉的风气几乎被一扫为空!而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这样的风气至少还会持续百年以上。

  在这样一个武风极盛的时候,大唐的未来会能开拓到什么地方,就是李湛心里也没有底,作为这场大幕的揭开者,他也只能对后世子孙抱有期待了。

  ……

  李湛的心情确实相当的不错,这次秋狩让他看到了,这样的活动还真不是一无是处,单纯的劳民伤财。

  秋狩不单单能是一个合格的娱乐活动,让他和大臣们都得到了放松,而且也是一个不错的增进君臣感情的手段。

  比如说在这次秋狩之前,他还真的不知道萧瑀这个老头子依旧弓马娴熟,弓箭耍的很是不错,就是平日里看起来相对文弱的章惇,在马上的身手也很厉害。

  就是到了军中,当一个厮杀汉,成为大唐军中的一员校尉,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一想到章惇当初在大宋的时候,就是以边功出名的,李湛倒也能理解几分了,虽说大宋大部分文臣可能都不怎么能打,但章惇能打还是情有可原的。

  就是张居正都能骑射,虽说只是射中了几只兔子,可这也让李湛大吃一惊,等到后面私底下询问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明朝的文臣可不单单是文臣。

  因为朱元璋曾经规定过,地方的学府都必须要教授六艺,固然这样的规矩到了中后期已经有些无力了。

  毕竟地方上的学府连维持都比较难了,可对于张居正这样的五号学生来说,至少骑射这样的技能他是真的学过的。

  到了大唐以后,他又是跟着李湛从边州起家的,在李湛注意不到的时候,张居正对这些东西也是下过一番苦功夫的。

  这也算是让李湛明白了,为什么大明那时候,那么多文人可以带兵打仗,而且做起来还有声有色的,感情他们当初都是五好学生啊!

  就是像戚继光这样的武将,也能写一手不错的诗词,原来根子在朱元璋身上啊!

  倒是岑文本一直死活没有下场,大概也是担心自己在同僚面前丢人吧,他是那种纯纯的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wWW.ΧìǔΜЬ.CǒΜ

  至于其他人嘛……看看猎场里那些兴高采烈的人们,就是萧瑀这样的老头子都下场聊发少年狂了,其他人还能忍得住?

  一个个都把什么经义抛诸脑后,在猎场上见了血以后,撒起欢来,那叫一个厉害。

  就是李湛和李曼玉也被这样的氛围感染了,忍不住多在这围猎了几日,他们两人都算是武将出身了,可自打李湛当了皇帝以后,他就没有领兵打仗过了,早就有些手痒了。

  连李湛这个曾经还在洛阳西苑偷偷摸摸打过猎的人都这样,李曼玉这个更早脱离军队的女子就更不用说了。

  在这样的秋狩活动中,李曼玉也是大展身手,博得了满堂彩,这让李曼玉也很是高兴。

  李湛慢慢的觉得,秋狩确实是一项很好的活动了,不但能发泄他没法亲自领兵作战的那种郁闷,还能获得不少成就感,似乎确实不错?

  只是他们帝后两人都带头发泄了,下面的王公贵族们哪里还能忍得住?就是猎场里的那些猎物们倒了大霉了。

  无论是猎场里那些可爱的兔子、小鹿,还是更加狂暴一点的野猪、棕熊,都没能逃过人类的毒手,全都被端进锅里煮了,又或者直接烧烤了。

  野猪这样的猎物,李湛确实不能亲自狩猎,可在场的可还有那么多将军们呢!

  他们对那些没什么挑战的猎物自然是看不上眼的,所以看起来就比较凶猛的猎物,就成了他们相互追逐的对象。

  谁能打到这样的猎物,就能得到无数人的赞誉,也算是变相的夸耀自己的武功了。

  就是有些可怜那些猎物们了,本来生活的好好的,却猛地被人类给下了锅,也没谁会为它们发声。

  啧,实在可怜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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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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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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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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