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想来以后再长安居住,恐怕就要容易了。”
金德曼也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想到了之前长安疯传的一件事,宫中要进行采选,那些大族的女儿可都已经做好准备了。
只是……金德曼有些迟疑的说道。
“那么多大唐豪族都已经做了准备,还有很多人家中是高官,胜曼哪来的优势呢?再者说了,当初大唐皇帝不是已经拒绝了胜曼吗?你怎么觉得这次她就能成功入宫呢?”
金庾信得意的一笑,给金德曼剖析起了这次采选的事。
“当初的时候,大唐皇帝只是听咱们上奏说有这个心思,可到底没见过胜曼,我相信他只要见了胜曼肯定就不会拒绝了。”
金德曼听得哑然失笑,要是大唐皇帝真的这么昏庸,她们现在就不应该在长安说这番话,而应该还在新罗了。
可没等到她驳斥金庾信的话,就听到金庾信接着说道。
“这次采选又不是皇帝亲自负责,而是皇后负责,她只要够聪明肯定就会选胜曼,因为胜曼到底是外族人,就算进宫得宠,也不可能威胁皇后的后位。”
“相比于其他参加采选的人,胜曼这样的人对皇后的威胁是最小的,而且还能展示自己的宽仁,拉拢咱们新罗人,一举数得,她不可能不做的。”
金德曼仔细一想,确实是这样,相比于那些中原的大族,唯有自家妹妹这样的人,对皇后一点威胁都没有。
就算金胜曼进了宫中真的特别受宠,她的儿子也不可能当大唐的皇帝的,就算皇帝昏了头,那些大臣们也绝对不会答应。
想到这,金德曼的心里也是一片火热,若是自己妹妹能进宫侍奉皇帝,那新罗人的未来就不用太过担忧了。
至少有一支肯定能在大唐混的不错,这已经对的起她们的祖宗了。
虽说金庾信和金德曼分析的其实有些错误,在这个时候,大唐可能还真不太在意异族人生下来的孩子当了皇帝的事。
想想之前南北朝时期,这样的事少了吗?
就是前隋的文皇帝,他的皇后不也是鲜卑贵族出身,有哪个大臣拿这说事了吗?
不过,分析的有问题,结论却是对的,相比于其他人,金胜曼对李曼玉却是没什么威胁,皇帝喜欢英武的女子这件事,但凡是朝中的大族心中都已经有了猜测。
金德曼他们这些新罗人消息并不灵通,自然不清楚这事。
只要把金胜曼送去采选,那副小身板,肯定不会被皇后放在眼里,挑选她进宫当侍女概率可真不小。
……
这次四月底的打击胡人的行动堪称雷厉风行,不到短短数天时间,整个关中被抓捕的胡人就有数百人之多,单单是长安就有一百来人。
至于这些胡人们被抓时的罪名却五花八门的,有扰乱市价的,欺行霸市的,贪污行贿的等等,不一而足。
朝廷这般雷厉风行的行动虽然在胡人群体中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可在大部分民众那里,却是拍手称快。
因为这里面有些人却是已经干扰到了百姓的日常生活,不过更多的百姓则是漠不关心,可能会在有一天起来后,忽然发现自己坊中的一家胡人豪富不见了踪影,偶尔在嘴上感慨一下。
这样的反应其实也在李湛的预料之内,归根到底,胡人群体在大唐终究不是主流,真的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的人属于少数。
再加上,这次行动中,那些真正的胡人权贵们基本都保持了沉默,对大唐的影响自然是微乎其微的。
虽然看起来这些胡人们犯得罪五花八门,可实际上他们的身份大都是相同的,借着在部族中原有的威望和组织结构,在大唐做违法的事了。
不少人勾结在一起,不单单欺压胡人百姓,还欺压汉人百姓,这样的人,就是换了汉人李湛也是照杀不误的。m.χIùmЬ.CǒM
另外一批人,则是那些西域的胡商了,他们这些人常年行商走的还是西域这条路,丝绸之路足足有万里之遥,若是他们身边没有武装,那是不可能走下来的。
之前的时候朝廷并没有在意这事,可这次真的认真一查,就发现他们这些人的武装护卫中有不少都是沾了人命的。
更让大唐君臣不能容忍的是,这些胡商借着手里的护卫,在大唐也并非没做下截杀竞争对手的事。
偏偏一般在大唐境内经商的人,手中是不可能有大量护卫的。
这样的破事,居然在大唐就发生了,这让那些自诩为治世能臣的文武官员们如何能忍?
要是这都不进行管制,李湛岂不是成了又一个隋炀帝?
可能也因为大唐的行动太过迅速,那些首脑人物被抓了之后,附从的胡人们很多都还摸不清头脑,一时间也无人敢闹事。
其实他们就是闹事也闹不出太大的水花,关中的府兵已经被动员起来了,一旦在抓捕的过程中有人敢反抗,大唐士卒的刀可就会指着他们了。
更何况,这次李湛也并不是想要将大唐境内的胡人一扫而空,只是想要修剪一下枯枝败叶,主要针对的也是那些胡人中的中层群体。
真正的胡人权贵,李湛并没有动,而是简单的下旨申斥,也让他们在这次的行动中获取了不少的好处。
有了这些,就足够堵住他们的嘴了,还有不少聪明人已经看出来李湛的意思了,主动上书,请求李湛对自家的部曲编户齐民,一心当大唐的官。
对于这样的人,李湛当然是要大加赞赏的,随便找个理由对他进行封赏,朝中的那些胡人权贵们还能看不出来风向?
一时间,在大唐的这些胡人权贵们争相向大唐递交各家的部曲名单,请求完全依附于大唐。
虽说大唐这次对胡人严苛了点,可还是保持了自己的信誉,对于那些本分做事的胡人,可是动都没动。
所以大唐也不会担心境内的胡人发生叛乱,或者那些胡商被抓了,会不会往后陆上的丝绸之路就要废弃了。
只要大唐还是东亚最强大的国家,商业最为繁荣,那些胡商就不可能不到大唐做生意,现在只是李湛要教教他们什么是规矩罢了。
如果未来的一天,大唐也衰弱了,就更不用考虑胡人们的问题了,到那个时候,国内都要乱成一团了,谁还管胡人来不来大唐的问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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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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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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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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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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