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自己可是几乎屠杀了他们整个部了,居然还会有人跳出来,想要给自己等人当向导?
好在乌力罕说话还算及时,把他的情况简单叙述了下,李湛瞧了瞧他那身衣服和满脸的大仇得报的快感,也就半信半疑的接受了。
唯一稀奇的,就是这乌力罕居然会说汉话了,这里可不是突厥和大唐的交界一带,真的会说汉话的底层人少得可怜。
李湛胆子也很大,直接就问乌力罕。
“你可知道附近最大的部落在哪?怎么前往突厥王帐最快?”
“知道,从这里往东北走,就有一个大部落,听说他们的实力堪比突厥里的大族,那些贵人们对他们很忌惮。”
“王帐的位置,想来大人们心里都有数,应该不用我说了。”
李湛兴致更高了,这还真是个聪明人!
“朱然,你领一部兵马,前往这小子指路的方位去,要是真有人就杀了再回来,时间不要耽误太久。”
“诺!”
朱然笑的很灿烂,毫不犹豫的领了这道军令。
草原可真是个好地方,特别是现在突厥大部人马全部南下了,草原上只剩下老弱病残,这对李湛的雍军来说,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时机。
一开始朱然还有些怀疑李湛的想法,可现在能让他对草原上的部族事实对等报复他哪里还会在乎其他的?
眼看天色渐晚,李湛就领着手下士卒先在此扎营,本来也有乌力罕部落留下来的帐篷,忙活起来也不算慢。
等到他们将营地扎好,朱然也带着满身血腥味回来了。
“殿下,这小子没有骗人,那个部落先在已经被屠灭了。”xǐυmь.℃òm
李湛满意的笑了下,很是和蔼的看向乌力罕说道。
“你小子叫什么来着?”
“乌力罕。”
乌力罕有些小心的说道,他能看出来,眼前这个被称作殿下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面上很温和,下手可就太狠了,这让他本能的感到一种畏惧,甚至生出一种自己是不是不该向他们投降的感觉。
李湛不甚在意的说道。
“我觉得这名字不好听,换一个,往后你就跟我姓,叫李破吧!”
李湛随口就给乌力罕改了名字,乌力罕也没有什么不满。
从此之后,世上就少了一个叫乌力罕的奴隶,多了一个叫李破的雍王扈从。
李湛也没有多去关注李破拿到自己的新名字和新职位后,内心有多么激动,他的所有心绪全都在接下来的战斗或者说屠杀上。
突厥人南下,草原空虚,李湛就想要趁此机会清扫一遍草原,等到突厥人回到草原,面对的就只会是一片狼藉。
到那时候,草原上不知道多少势力都会蠢蠢欲动,那也正是李湛的机遇所在。
李湛很清楚,自己这次作为会是什么后果,那将是一场沾满了血与火的浩劫,从他此刻清扫草原开始,草原最少要乱下去三五年。
若是李二也趁机在草原挑点事,那这场浩劫恐怕会持续的更久。
李湛心中的良知也一直在拷问着他,如果说之前和安兴贵的争斗,还能算被迫反击,迫不得已,那今时今日自己出击草原的行为又是什么呢?
说到底,李湛在穿越前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纵然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安慰自己,可李湛终究是有些不安的。
带着这样的迷思,李湛恍恍惚惚的睡了过去。
等到李湛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透亮,李湛再次恢复为一名杀伐果断的将军,铁血无情的雍王。
看着那群整理甲胄和刀枪的将士们,李湛也不再考虑那些无谓的事,只是对着身边的蓝玉、李存孝等人吩咐道。
“出发,到突厥王庭之前绝不封刀!”
“诺!”
李湛率领的雍军,就像是一道洪流,怒吼着摧毁草原上的一切秩序,所过之处只留下死亡。
不是没有聪明人发现,可他们越是试图挣扎着反抗,就越会发现自己的无力。
草原上的青壮几乎全都跟着颉利可汗南征大唐了,他们带走的不单单是壮劳力,还有草原上的军械。
纵然草原冶铁能力不强,可值钱隋末乱世突厥人没少从大隋拿到甲胄和兵器,可现在草原什么都没有了,只留下那些劣质的刀剑,就连雍军的甲胄都打不破。
仅凭这些,怎么能给李湛手下的军士们带来威胁呢?
就在此时,根据李湛抓来的其他向导所说,远方的草原上又出现了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是薛延陀部落,李湛瞬间来了兴趣。
薛延陀?这不是初唐时期突厥衰落后,草原新兴的霸主吗?
虽然最后还是被李二打趴下了,但也是能在史书上留名的部落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李湛挥了挥手,发出进攻的信号。
“不留活口!”
跟在他身后的那些雍军将士们,现在都骑上马了,草原上别的不多,马很多。
纵然像李嗣业的陌刀军等还只能被称为骑马的步兵,没什么马上作战的能力,但机动性上提升的不是一星半点。
一队队雍军将士策马奔腾,熟练的组成几个阵列,以李湛为锋头,形成了一个浩荡无比的雁字阵。
薛延陀部落很机警,没等李湛等人冲到部落边就有人发现了,部落的人反应也很快,连细软都不收拾,直接上马逃亡。
李湛心中暗自点头,怪不得未来的薛延陀部落能有一番成就,如今就有令人称道之处了。
可惜,面对比他们强大太多的雍军,他们的逃亡注定无疾而终。
一个个敌人被雍军砍倒在地,这场草原上很常见的追逐战,只不过持续了半个时辰,薛延陀部落就这么消失在草原上了。
毕竟他们的青壮都还在突厥南下的队伍里呢。
如果有着他们在,这次的战斗也许不会结束的如此痛快。
李湛心中无喜无悲,他已经快要接近自己来草原最初的目的地了。
突厥王帐,近在咫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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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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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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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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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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