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不断在林牧云的脑海中回荡,他置身于无尽的黑暗之中,身边的黑暗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拼命挣扎,拼命挣扎,企图在黑暗中撕开一道口子。
终于,他感受到了光明,那是近在眼前的光明,光芒中有一个身影在向他招手,那应该是周凝吧。
林牧云多想过去牵她的手,可是,他做不到,那个身影渐行渐远,直到彻底消失在光芒中。
冲过光芒的林牧云猛然惊醒,投入眼帘的却是一个明亮的竹屋,温和的阳光从窗户投射进来,形成一道道肉眼可见的光束,光束中是飞舞的灰尘。
这个竹屋不大,里面陈设的桌椅床榻皆是竹子制作,倒是有点林中侠客隐居的氛围。
在窗口的一根横放的竹竿上,还挂着周凝的丝巾。周凝死了,林牧云知道那不是梦,他忙是起身,想要拿回那根丝巾,却触动了左臂的伤口,疼得他直咬牙。
“我要是你,就好好躺着。”门口走进来一个男子,林牧云一看,此人不就是在新阳县遇到的沐姓公子吗?
“是你?”林牧云诧异。
“是我。”沐姓公子端进来一碗药汤,还在冒着热气的药汤在几步远的距离就透出难闻的味道,沐姓公子把药汤交给林牧云,“喝了它。”
“……”林牧云看着药汤,又看了看沐姓公子,犹豫着没有接。
“我又不是坏人,如果我想杀你,在你昏迷的这两天我就可以动手,何必大费周章把你救活?”
“你救了我?”
“不然呢?难道是野人救你不成?”
沐姓言语之中带着几分随意,没有半分恶意,林牧云最终还是乖乖接过了药汤,一饮而尽,所谓良药苦口,这药当真苦得让人反胃。
“我昏迷了两天?”林牧云缓了很久,问。
“准确的说,两天三夜。”见林牧云喝完药了,沐姓公子就坐在一边收拾一大堆明显是用来处理伤口的东西,“后半夜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虚脱昏迷,你就泡在水里,若不是你的手被牢牢绑在那枯木枝杈上,恐怕你已经被渔歌江的水冲走了,话说回来,绑住你的那根丝巾一看就知道是女子用的,怎么就在你身上了?”
“那是……我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在临死前给我的。”林牧云转头看向那根丝巾,那是一根带有牡丹图案的轻薄丝巾,看起来轻柔实则韧性十足。
“哦,原来如此。那只能请你节哀顺变啦,我没发现你朋友的尸体,渔歌江水流虽然不快,但是按时间算,你那朋友若没有被发现,现在应该已经被冲到了大海去了。”
“……”
林牧云没有再继续说,倒是莫名哽咽,周凝确实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经常弄巧成拙,但是她的本意是好的,而且对他林牧云的爱更是真的,为了他去死,难道还不够证明她的感情吗?
“……”沐姓公子看林牧云红了眼眶,大概猜的出来是为何,于是起身把那根已经晾晒干的丝巾拿下来,交给林牧云,“拿着吧,留个念想。”
林牧云急忙接过丝巾,紧紧抓在手里。
“你再躺一下吧,晚点吃个饭。”沐姓公子说完,就要出去。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林牧云问。
“沐之昇。”
“好,我叫……”
“我知道你叫什么,启新男爵,林牧云。躺着吧。”
“嗯?”
林牧云震惊,此人认识自己?然而,对方并没有给他什么机会问清楚。最后,林牧云也不想再问了,有些事对别人而言很简单,只是对自己这个凡夫俗子而言太难了而已。
林牧云就这样躺了大半天,期间沐之昇给他送来了饭食,吃过之后精神状态也好了很多。
沐之昇这个人看起来做什么都很随意,但是他却给人一种稳重的感觉,林牧云在里面躺着的时候,他就在外边,若是无事可做,他就坐在河边钓鱼,看起来,他是一个厉害的钓客。
傍晚,夕阳染红天空与河水的时候,林牧云也躺不住了,走出竹屋,来到沐之昇旁边,忍着伤口的疼痛坐下。
“那天晚上我看你被带走了,还以为你必死无疑,没想到咋俩这么有缘,你受伤了还是我来救起的。”沐之昇笑道,似乎对他而言,林牧云的死活他是可以一笑而过的。
“当时我也以为我必死无疑了。”林牧云看着远处的夕阳,突然觉得坐在这里迎着夕阳钓鱼也挺好的,没有那么多的纷争和顾虑,更没有要命的刺客。
“你想做大事,你有钱,有智慧,还有人,甚至有权,你拥有很多黎民百姓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但是在我看来,你依然难成大事。”
“怎么说?”
“因为你不在朝堂而是在江湖,你以为你在为朝廷做事,实际上你是在为江湖做事,你所作所为威胁到的不仅仅是某些贵族的利益,还有就是某些江湖人士的利益,你面对的不仅仅是文武百官的权谋暗算,还有江湖的刀光剑影。你作为男爵,可以不惧怕文武百官,因为他们不敢拿刀砍你,但是你怕江湖人士,因为他们可以随时要了你的命,归根结底,你不会武功,凡夫俗子一个,当刺客们威胁到你的时候,你只能依靠你的手下保护你,可是,你的手下也没办法对你形影不离。”
“嗯!”
林牧云不得不点头同意,曾经自己以为手里有巴雷特和沙漠之鹰就可以不惧怕那些刺客,但是现在才明白,在高手面前,他连拔枪的机会都没有。
蝰蛇是地地道道的大兵,他拥有的作战能力肯定比林牧云这个只服役过两年的小兵要强大得多,然而结果是蝰蛇也没办法在这样的武林下活到最后,说到底,就是没办法真正融入这个武林,最后被淘汰了。m.χIùmЬ.CǒM
林牧云明白了,要想与这些刺客对抗,他必须变成武林高手,而不是一味的依赖现代武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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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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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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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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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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