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就要去上课,林牧云今天其实没什么事需要做,基础课程他不需要参与,就像一个校长那样在教学楼一层又一层的巡视,扶手而行的模样真有点领导的范儿。
路过路过第十二班的时候看到了周凝,这个班这节课正好是周通在讲课,别人都在认真听周通分析诗词歌赋的写作方法,周通拿林牧云写的《行路难》举例,讲得头头是道,别人都在认真听,就她一个人在下边心不在焉的咋弄着纸张,简直像极了上课搞小动作的小学生,让林牧云又想笑又无奈。
林牧云就站在窗边看着,就看周凝这个妮子还能这样子多久。突然,周凝眼角的余光瞥见林牧云,转过头来,她确定真的是林牧云再看时,她是又惊又喜,惊得她马上坐好,乖乖听讲,喜的是林牧云真的有关注她。
她不是不知道林牧云和宁若雪、顾幽兰的关系,而是选择性视而不见,她可以因为门第这方面让步当小的,但是不可以不嫁林牧云。
周凝坐好了,林牧云方才离开了十二班的走廊。
下课之后周凝一直跟着周通,路上念叨着,“哥,你就带我去见见牧云嘛,他今天都来看我了。”
“他看的不是你,是所有人。”
周通真不想打击自己妹妹的心情,但是他作为哥哥,更加应该正确引导妹妹的情感问题。顾幽兰是公主,宁若雪是丞相千金,哪个不是位高权重者的千金,她们二人走在一起,没人敢说什么,可是周家呢?不过是云城小小的富贵人家,就算是在云城也没有什么权势,所以一直都是低调做人,不敢得罪其它大户人家。
周凝太年轻,不懂其中的利益冲突,别说跟顾幽兰、宁若雪抢林牧云了,就是分享都成问题。
“哼,我不管,他肯定是在乎我的。我就想见见他,就一眼。”
面对周凝的撒娇恳求,周通也没办法,只能带周凝去见林牧云,二人来到千味坊的小院,远远就看到林牧云和顾幽兰坐在凉亭那边,两个人坐的很近,交谈甚欢,好似已经陷入了二人世界。
“来的不时候,林牧云忙着呢。”周通也没办法,就要拉着周凝回去。毕竟,林牧云和顾幽兰单独呆在一起呢,他们两个坐的那么近,定然是在行亲昵之事,不便打扰。
刚要走,却发现拉不动周凝,回头一看,周凝已经看着凉亭那边泪流满面。
“小妹,你不要哭啊。”周通慌张极了。
周凝一句话没有说,一甩袖子就哭着下了山,周通忙是跟上,自家小妹可不能出什么事啊。
林牧云正在和顾幽兰谈论着写作的事情,突然林牧云就想抬头看看院门,不知是不是错觉,感觉有人在看着,抬头看去,却空空如也。
“你觉得这段写得怎么样?”顾幽兰写完了新的段落,给林牧云指点一下。
“嗯!”林牧云看了看,点点头,随即又说,“你不要一直问我啊,全都给我看,岂不是成了我的作品了,你自己多想想,目前来看你还是挺有天赋的。”
“好!”
得到林牧云的肯定,顾幽兰就更加有信心继续写下去,她最近什么也不管,就是专心写她想的小说,而且是越写越上手,似乎一切都比她想象中的简单。
今天过得很快,对大部分人而言,今天是充实而美好的一天,少部分除外。
管理一个学院确实存在很多事情,需要林牧云不断进步,不然真的管不好这个学院。
初七是休息日,大家可以自由安排时间,云隐山到云城以及到西岭县这段距离是绝对安全的,如果对本地感兴趣的学子又不想睡懒觉的,大可以出去走走,进城逛逛。
许多目标还不明确的女子就决定一起结伴去云城走走,有专门跑马车的人云隐山学院的门口接客,去城里还是挺方便的,最值得去的景点当然就是千味坊还有林氏书坊,其次就是没有码头,大部分来自京城的学生都没有见过大海,今天可得好好看看。
“周小姐,你去不去城里走走?”一个来自京城的女学生问。
周凝被分在一个除她之外全是京城女子的宿舍,从昨晚回来,她就一直躺在床上,什么话都没有说,有人说听到她半夜在哭,不知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我家就在城里,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周凝带着一点抽泣说道,想了想,又觉得这么说不妥,就补充一句,“你们去吧,下次假期再请你们去我家做客。”
“好吧。”
几个京城女子面面相觑,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先出门了。
林牧云和管理杂交水稻的负责人蹲在田地里头讨论着最近水稻的长势,看着眼前这棵在地里头独树一帜的水稻被照顾得一丝不苟,林牧云还是很欣慰的。
“原本只开花不结果的水稻经爵爷处理,现在已经结出沉甸甸的稻谷,不出意外的话,六月份就可以和其它稻谷一起收割了。”负责人告诉林牧云,他们并不知道这棵水稻有什么不同,看起来就跟别的水稻一样。ωωω.χΙυΜЬ.Cǒm
其实,这一代的水稻还是其母本,只继承了其母本基因,所以就跟周围的水稻一样,产量低,个子矮,遇到的一样了,在其母本基因的基础上,林牧云加入了其他产量更高、植株更加健壮,但是颗粒很小的水稻,如果可以,二者就会优势互补,长成更加高产的水稻。
当然,后面到底能不能向着设想的方向生长还得等这一批稻种播种之后,年底才能知道。
“到时候十六棵杂交水稻全部收割起来,单独晾晒,作为稻种,七八月秋播就在云隐山下的试验田试种。”
“好。”
林牧云解决这边,就打算去各个工厂看看,工作还挺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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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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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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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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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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