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爹,这么混乱的地方派孩儿去,孩儿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怎么办啊?”宁若安有点怂,原来他以为自己的仕途应该是在京城附近的某个地方开始的,至于是不是县令这种小官无所谓,主要是在京城附近容易得家里人照顾,升官也容易点。
可是,到了越州那种绝对的南方之地,远离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想要升官很难啊。
再说这个新阳县,靠近大殷西南几个小国,那些小国有着各种各样的神秘习俗,衍生出来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据说这些跟巫术有关的东西可以让人沉沦,会引发很大的动乱,有些不法商贩就会走私这种东西,新阳县作为与西南诸国接壤的土地,受这种毒物的侵害尤为严重。
在边陲地带,律法的作用比较小,容易出现匪人,可以这么说吧,新阳县就相当于金三角那种三不管的地带,非常难管,所以六年换四个县令,情有可原。Χiυmъ.cοΜ
“新阳县难治理,是大殷出了名的毒瘤,在那里当县令,确实很危险,不过你别忘了,林牧云就在云城,你跟他交好,多向他学习,说不定可以治理好新阳县,只要你可以治理好新阳县,那就是大功一件,朝中大臣们当然也就有理由推荐你升官,你想想,如果你去一个太平县,在那里为官十载都不一定可以有政绩,陛下想提拔你都难。”
“哦!孩儿懂了。”宁若安莫名兴奋,“若是凭借孩儿一人很难处理好新阳县,但是林牧云鬼点子多,让他帮忙出谋划策,指不定就可以把新阳县搞定。”
“嗯!对。”宁昭满意的点点头,“陛下是想提拔你的,当初陛下提出让你去新阳县的时候,爹也有点不同意,可是后来深思熟虑之后,觉得这确实是让你最快升官步入更高仕途的办法。”
“现在朝堂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波涛汹涌,很多老一辈的臣子背地里都有问题,陛下对此十分不满,急需为朝堂输入新鲜血液,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陛下培养的对象,你、林牧云等等。”
宁昭觉得宁若安的能力不如林牧云,最后当丞相的可能是林牧云,亦或者其他更有能力的人,绝无可能是宁若安,不过呢,宁若安能力也不差,在朝堂上承担一角完全没有问题。
宁若安懂得了陛下和父亲的用心良苦,谢过之后就准备就任仕途了。
这几天宁若雪都在准备去云城云隐山学院的行礼,她还是第一次这么期待去某个地方,她可以在那里学习商道,女子为商,这层意义绝不是突破千百年来女子枷锁的问题,还有一种独特的浪漫情怀。
幸好有林牧云,不然这个世界的女子恐怕只能一直相夫教子,一辈子碌碌无为。
“小妹,在吗?”突然,宁若安过来敲了宁若雪闺房的门。
“在。”
宁若雪忙是起来开门,把宁若安迎了进来。
“小妹都准备好了?”宁若安进来,注意到宁若雪床头已经叠好的衣服。
“嗯,都检查过了。”宁若雪点点头,她去过云城,了解过那里的气候,所以再次去那里会做好充足的准备。
“诶,你何时出发?”
“二十六,陛下安排车队送所有被林牧云选中的学子出发云城,一路上有官兵保护,不怕有危险。”
其实原本没有这个集合出发的流程,只是这群人里面贵族子弟颇多,若是其中一个出了意外可不好交代,所以最终决定在三月二十六这天全部人于京城南门集合,一起出发。
“原来如此。”宁若安想了想,显然,这些对他而言都是题外话,“二十二那天哥哥先去云城。”
“啊?哥哥你也去云城?去干嘛?”宁若安有点诧异,他记得林牧云的名单里面没有宁若安这个名字。
“哎,我都得状元三年了,也该踏入仕途了。陛下和咱爹都商量以后把我放去云城新阳县,在那里当个县令。”
“新阳县?离云隐山远吗?”
“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有空还是可以去那里看看你的。”
“那太好了,哥哥。”宁若雪很开心,至少去了越州也有个亲人在那边。
“好是好。不过嘛,那里挺难治理的,据说在那里当县令的人不到一年就不行了,要么被匪人刺杀了,要么治理不利被革职了,总之那里危险重重。”
“啊?爹和陛下为何把你送去这么危险的地方?”
“这不重要,你也知道,云城是林牧云的地盘,虽然新阳县偏僻了点,但是林牧云也能帮衬点,你跟林牧云都快有婚约了,你多帮哥哥说几句好话,让他多帮帮忙。”
“嘿嘿!”宁若雪害羞一笑,懂得了哥哥的意思,“好,到时候肯定让他多帮帮你。”
“行,小妹你做事,哥哥放心。那就不打扰了,你早点休息。”
宁若安心满意足的走了,他堂堂七尺男儿不好意思向林牧云求援,好在自家小妹跟林牧云情投意合,到时候让小妹出面,肯定可以让林牧云帮着点,毕竟不出意外的话,林牧云以后可就是他妹夫了。
云隐山。
入夜,下起了雨,林牧云抽空把《红楼梦》的最后一个章回写完了,这本书拖的时间有点久,不过还是做到了有始有终。
就算这个故事已经看过了好几遍,如今写完结局,还是有点淡淡的忧伤,林黛玉这个结局,林牧云一直都不是很满意,第一次看完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是作者的话就把它改成合家欢的结局,然而时过境迁,自己真的执笔了,却打心底不愿意改变悲剧的结局,这也许就是曹老先生笔下的魅力吧。
刚收拾好书稿,楼下就匆匆来人汇报,“少爷,少爷,不好啦,稻田被淹了。”
这真是坏消息,林牧云书稿一丢,衣服都没换就带人出门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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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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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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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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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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