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清明节留下来的纸元宝还在,只是被风雨洗礼,变得破旧了。
坟墓由青石修建,坐落于后山一常青树下,旁边种满了花朵,鸟语、花香、静谧。
“娘亲生前很喜欢花吗?”等待下人清理期间,林牧云问。
“是啊。”林焕蹲在地上,轻轻扶起一棵歪了头的粉色小花,“临走前,叮嘱我要在她墓边多种花,这样子她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无聊。至少有鲜花陪伴。”
“挺好!”林牧云心里竟然羡慕起这个胖子老爹来。
“是啊,挺好!”老爹脸上又多了几分忧伤。
林牧云在墓地附近转了转,发现隔着一棵大树旁还有一块空碑,“这空碑拿来作甚?”
“是一个老朋友的。”林焕走了过来,轻轻拂去碑上的落叶。
“为何没有记录姓名?”林牧云纳闷,人死选择入土为安,立碑不就是为了记录墓主人的信息吗?立碑却是空碑,确实让人觉得奇怪。
“有些人生在天地之间,却有诸多苦衷,即使死了也不便让世人知道,死去了,能有三尺坟地,算是走运的啦。”林焕说罢,给这空碑拜了三拜。林牧云不知这葬的是谁,不过老爹拜了,出于礼貌,他也跟着祭拜一下。m.χIùmЬ.CǒM
林牧云母亲的坟墓已经清理掉杂草,父子俩一同前去祭拜。
烧纸钱的时候,林焕还把林牧云写的几首诗词一并烧了过去,说,“夫人啊,儿子比我争气,不知不觉他已十五,我不曾教授他读书写字,他却自己学会了写诗填词,还懂得经商做生意,放心吧。我们爷俩都很好。”
林焕只是觉得可惜,夫人走得早,看不到儿子成器的这一天。
林牧云没有说话,跪在坟前看着碑上的文字,也终于知道母亲的全名:郭若映。心里悸动的情绪随着坟前的等待渐渐平和下来。
母亲是个伟大的身份,特别是这么一位有着生意理想的母亲,也许她梦里渴望自己女儿身也可以依靠卖糕点卖出点名堂来。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女子一旦做了男人做的事就是错的,多么不公。
一个上午很快过去,云隐山后山风和日丽,景色怡人,一行人就不急着回去,在这里野餐一顿也不错。
下人在做饭,林牧云和林焕躺在树荫下看天上白云。
洛云帆和洛玲珑在空地那边练武,林牧云转头看了看,正好看到洛玲珑一跃而起,竟然真的跳起了四五米的高度,然后又轻轻落地。
“轻功!”
林牧云以前都没时间注意这些,今天真真切切看到洛玲珑施展轻功,哪能不激动。前世这东西只能在小说电视剧里看到,那时候看到就图一乐,觉得不现实,现在看来,是自己孤陋寡闻了啊。
“轻功,习武之人必须要掌握的基础。”林焕突然开口道,“洛玲珑这小姑娘年仅十二就可以如此熟练的运用轻功技巧,想来是个习武的天才。”
“你也懂武学?”林牧云看老爹说得条条是道,不免来了兴趣。
“你看我像懂武学的人嘛?”林焕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林牧云无语,也是啊,这身材,跟武学根本搭不上边啊。
“不行,我得跟他们学学,以后我要是遇到危险,直接轻功逃跑。”
“可!”林焕点点头,又看了看在空地练习的洛氏兄妹,“他们所学应该是蜀州剑影派的武功,这一派非常小众,只传有缘人,你去学,他们不一定肯教。”
“诶,你懂得挺多嘛!”
“偶然了解罢了。”
“我去试试,我可是他们的少爷。”
林牧云是真的对这些武功感兴趣,不求自己学成武林高手吧,至少要学会个飞檐走壁,方便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逃跑吧。
如果洛氏兄妹不肯教,就用身份逼迫他们教。
林牧云笑嘻嘻地走去,洛氏兄妹看他来了,就停止练习,洛云帆作揖问,“少爷有何吩咐?”
“没,没有。”林牧云笑了笑,围着洛玲珑转了一圈,搞得洛玲珑十分不自在,“云帆兄,刚才我看玲珑施展轻功,起了兴趣,不知可否教我几招,我也想学学。”
“你?”洛玲珑毫不隐晦,一脸嫌弃,“得了吧,你都已经十五岁了,这时候才开始习武,不仅效率低,还有诸多阻碍,很大概率练不成的。”
“玲珑,休得无礼。这是我们的少爷。”洛云帆训斥了一番洛玲珑。
“好咯,好咯!对不起少爷!”洛玲珑不高兴,嘟着嘴把头转到了一边。
“无妨,无妨。”林牧云还是笑容满面,“我不求能够成为武林高手,就是想学几招,逃跑用。”
“少爷,如我小妹所说,少爷您身体差不多长成,习武确实有点晚了,不过,如果少爷想学一些逃跑的招式,小的倒是可以教授一下。”
“好啊,好啊。”林牧云大喜。
“在此不便,待回了府邸,小的亲手抄写一份秘籍给您,您按照秘籍练习,再由我和小妹辅佐,练成一招半式应该没问题。”
“好!记得啊,回去就给我秘籍。别忘了。”
“小的谨记在心,少爷!”
林牧云心满意足地走了,想想自己练成之后一下跳过三四米高的围墙就好了,到时候如果想要去什么地方也方便一些。
云隐山祭拜之行于傍晚结束,一行人返回作坊那边。吃过晚饭,甚是疲惫,林牧云躺在小楼房间内盯着天花板,突然觉得有点没方向了。
千味坊是做起来了,自己以后又要做什么呢?
别人家的男主重生之后是开局一个碗,今天愁吃明天愁穿,甚至还愁被杀的,自己呢?万贯家财,不愁吃穿,也没仇人,不愁活不下去。
似乎自己真的可以活成一头猪,吃完就睡,睡完再吃,没有一点压力。
入夜,晚风微凉,云城云江书院……
云城所有的才子都往云江书院去了,年轻的男男女女结伴而行,一路上欢声笑语,议论着哪位才子会夺得今晚的文魁?
宁若雪、顾幽兰同坐一辆马车,轻轻提起窗帘,可以看到街上提着彩色灯笼往云江书院走去的年轻男女,回头望去,长街已被点点灯火连成了一条彩色的长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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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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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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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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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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