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元一腾出手就赶去见苏纨这个女疯子了。苏纨住在洛阳一个很大的宅子里面,她来的比殷元早一些,来了之后就买下了一座洛阳城外的庄园,把财大气粗体现得淋漓尽致。
就在殷元生闷气的时候,兰陵公主告诉他自己也买了洛阳的田地和房屋,并且还想让殷元派人修缮一下。顿时殷元就觉得,自己也财大气粗。
殷元在小雨中披着一件蓑衣到达了苏纨的宅子,虽然现在这个疯女人很可能是一颗定时炸弹,但是殷元还是保持了以往的风度,身上连一片铁都没带。
走到门口,殷元向门童传了一声,就说是“长安故人来访”。结果,他居然被鄙视了,可能是因为这件烂蓑衣实在是和这里的环境不太匹配,而且殷元出行连侍从都没有,所以很自然的被人看不起了。
面对这种情况,殷元几乎是七窍生烟,但是因为要努力的低调,所以在门口贿赂了他们,成功的进入到里面了。
到了之后,因为没有人认识殷元,所以也没有什么好一点的待遇。但是很快,苏纨就来见殷元了。
苏纨穿着一身很宽松的白衣,跑了出来,望着堂上背着身子的殷元,刚想开口,殷元道:“算了,千万不要显得太煽情,我从来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但是你的好意总是让人感觉到窒息。”
苏纨感觉殷元的冷淡中,蕴藏着无尽的怒火,至于她自己的结果,她并没有考虑过。她本来就是个容易被情爱和占有欲吞没理智的人,所以忏悔这种事情,一般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无可救药,才是她的人生。
一个别偏执占据的女人,殷元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讲道理,但是杀了她,明显也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今,很多人已经磨刀霍霍,准备对这个女人发起攻击,但是殷元想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跟谁打。而这个时候,这个女人,很可能已经变了,变得复杂起来了。
复杂的人性是天底下最难以琢磨的事情,轻视是一个人天生的大敌。
苏纨这个女人的疯狂,殷元再一次的见识了。她近乎不管不顾的扑了过来,拥抱殷元,也不管到底会迎来刀子还是拳头,她都已经无所谓了。琇書蛧
殷元任由她拥抱自己、亲吻自己,甚至颤巍巍的,把思念化作了可怕的情欲。这一切,殷元都冷静的面对,直到苏纨自己发觉,这个男人的身上,似乎没有一丝给予她的温度。
于是,苏纨歇斯底里的吼叫道:“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殷元冷笑,后悔是从来帮助不了人的,尽管他也后悔过,但是早就已经放弃了杀人的念头。
殷元突然暴怒,从脖子上拎起了苏纨,一步一步的走了进去,然后狠狠地扔在地上道:“你拿我当什么了,富贵的跳板还是天底下的大善人。你别忘了我殷元杀过的人不少,没仇没怨的我也杀,敢给我搞小动作,难道你忘了你是谁了吗?”
苏纨依旧没有放弃,从地上爬了过来,很卑微的环着殷元,抱着他的腿道:“我当然知道,我就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你的一条狗罢了,不听话的狗当然不是好狗。”
殷元冷笑道:“不要给老子脸上贴金,老子不想养狗并且还养不起你这条狗。我给你说过,我给你安身立命的机会,你替我守一条后路,你都干了些什么。我死了,你很快乐吗?”
这种事情正常人都是不会觉得快乐的,但是苏纨是个例外,不能生得也要同死的人。属于那种坑死你我在殉情的奇葩,当然价值观和正常人不一样了。
苏纨不管不顾,居然想解开殷元的衣服,殷元推开了她道:“我总想让你当个好人,当不成至少你能够当个正常人。不管是为了什么,一个人难道就可以自暴自弃么?我最痛恨的,就是你这样毫无机智的疯子。今天我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如果你想拉着我垫背,那你是做梦,你要是逼急了我,我会让你和你所有的一切变成一堆灰烬。”
这话已经是殷元能想出来最狠的话了,毕竟这件事殷元也充不了什么圣人。如果不是当时他心里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怎么会养出来这么一个可怕的家伙。
苏纨不管不顾的动作,搞得殷元有点恼火,人是很难经受恶念的摧残的,在这种恼火的情绪加上对方不停的动作之下,殷元很粗暴的占有了对方。而令殷元感到可怕的是,这个女人不合时宜的亢奋和自残的扭曲心里。
完事之后,殷元有点烦躁的看着这个还想索求的女人,拉起她的手道:“多好的一双手,弹得了最好的琴,干点什么不好,非要杀人。那么些人,一个个都是爹生娘养的,你怎么忍心杀了他们。如果杀人偿命,我该杀你。”
苏纨媚笑道:“那你就杀了我啊,至少死在你手里,也不用待在离你千里之遥的地方,忍受那生不如死的生活。”
殷元冷笑道:“你就是个疯子。”
感觉殷元已经没什么可以说的了,只有疯子这个词,能够形容。
穿好了衣服,殷元就准备走,突然有人从里面带出来一个孩子来,看起来三四岁的样子,已经跑起来步履稳健。
这孩子跑到苏纨的身边就喊娘,吓得殷元出了一身冷汗,再看这孩子,确实好像和自己的眉目,有那么一些相像。
可以想象,这个孩子出来的时机完全就是提前计划好的,等殷元就要离开的时候出来,无非就是挽留殷元。
殷元不是不喜欢孩子,更不是不想负责人,只是这个时候拿自己的孩子当筹码,无疑有点让他讨厌了。也许,这件事并不是很不能理解,但是殷元对苏纨的厌恶,已经达到了看什么都不顺眼的地步。
殷元冷眼看着她,从她的眼神里还能够看出一丝自得。也许她觉得她可以以此为要挟,那么她真的做到了。但是,殷元并不那么容易认怂,更不容易糊涂。
于是,在殷元默不作声很久之后,苏纨道:“你不好奇,这个孩子是从哪来的吗?”
殷元冷笑道:“我无意知道,并且不想在孩子面前说一些难听的话。可是,用一个孩子作为工具,无疑是一件极为卑鄙的事情。”
苏纨皱眉道:“可是,你始终不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你的长子,是我生的,不管怎么说,这是改变不了的事情。”
殷元向那孩子招了招手道:“孩子,你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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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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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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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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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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