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唐朝当国公>第六百四十二 名将王方翼
  殷元吃惊的盯着对方,看了很久,看的王方翼都有点不好意思的时候,殷元道:“故随州刺史上开府仪同三司王使君,就是你的祖父了?”

  王方翼点了点头,不亢不卑道:“正是。”

  王方翼的身份尊贵,他的奶奶可是同安长公主,这样的身份混成这样,仅仅是因为同安公主不喜欢自己的儿媳妇罢了!再加上王仁表去世比较早,所以王方翼才跟着母亲到了凤泉墅,务农为生。

  华夏历来注重孝道,所以每一个孝敬的人,几乎都会在后世的名声里面留下一些美誉。有个词叫做不忠不孝,可见在古人眼里,不孝和不忠差不多,都是最别人鄙夷的行为。

  王方翼孝顺,这事殷元是没办法考证的。但是,跟着母亲放弃长安那种富贵的生活,可见并非空穴来风。

  王方翼也算是青史留名的猛将了,只是下场么,确实是有点太无辜了,仅仅因为和王皇后同宗就被武则天给搞了。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既然有野心,也很难不被搞。

  殷元笑道:“那我知道你,你是个大大的孝子。同安公主与令堂不和,所以你自幼跟令堂离开了长安。我在长安的时候,也听朋友说起过你。”

  王方翼道:“听您说话就知道,您一定是长安来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回过长安了,但是听说长安现在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吗?”

  殷元道:“变,只要是能看到的,都只是流于表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平静之下的暗流,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化。”

  王方翼好奇道:“何出此言呢?”

  殷元笑道:“以前大家并不在乎街上什么样子,只要不出乱子就好了。现在,街上整肃一新,而且还用沙石铺了路,看起来是好了太多了,可是实际上却又未必。苛刑峻法之下,人的行为虽然会被约束,但是根本难以改变,反而把事情都赖到了法典之上。所以,民风乡俗的改变,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能将朝廷的命令自上而下一直到黎民百姓的身上的,也绝不是苛刑峻法,而是去除百姓的愚昧。”

  王方翼一愣道:“兄台高见啊!我看兄台见识不凡,还不知道兄台应该如何称呼?”

  殷元拿起茶杯道:“在下云怀素。”

  王方翼明显没听过这个名字,却听得高棠和芳桃无比的郁闷。她们能想到殷元会骗人,就是没想到能编出这么个真真假假的名字来。

  王方翼道:“原来是云兄,今日相见,真是天大的缘分啊!这两位,可是您的家人?”

  殷元分别介绍道:“我夫人,我丫鬟。”

  高棠很不爽,因为殷元说自己是丫鬟,芳桃却是夫人。

  王方翼好奇的看了看高棠,他可没见过这么大胆的丫鬟,估计,这丫鬟很受宠。这有时候,女人在家里的地位,不就是看受不受宠么!

  王方翼道:“云兄真是逍遥之士,人人只图功名利禄,您却携美秋游,实在是令人钦慕啊!”

  殷元笑道:“庄稼汉不干活叫做懒惰,偏偏走了钱财就变成了逍遥,这中间的差距,是贪和自强,还是只是人心的偏见?”

  王方翼一愣道:“这个,在下才疏学浅,恐怕不能理解。”

  殷元爽朗的笑道:“开个玩笑,我这个人就是喜欢游玩,就怕没那么多的机会。如果有机会,大唐的山川皆可以看一看的。”

  殷元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够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毕竟历史上人物的故事,打都是因为他的人生阅历到了,所以才成了历史上的的那个人。人的一生,也不会是自幼成就,一成不变。

  殷元发掘了薛仁贵,但是薛仁贵就没能按照历史的走向发展。毕竟,这不是一个缺少大将的年代,所以他要成长成大将,恐怕还不是一件说做就能做到的事。而王方翼,无疑也是一块璞玉,只是这块璞玉到底应该怎么去雕琢,那就是一件很难有答案的事情了。总之,殷元并不会见一个历史名人就想发掘一下,也许会害了人家。

  王方翼无疑就是一块璞玉,但殷元并没有立刻就打磨打磨的冲动,毕竟他不敢自居任何人的人生导师,更不敢随意改变别人的人生。

  不得不说,王方翼的凤泉墅的确是很不错,绿树环绕,良田平坦而规整。这是个很养人的地方,但明显不是个能够成全野心的地方。

  王方翼带着三人在庄户里面观看景色,不一会就撞到了王方翼的母亲,李氏。

  殷元向李氏行礼,经过王方翼的引见,李氏也向殷元还礼。

  谈及殷元的来历,殷元依然说自己姓云,在长安做生意。

  李氏不想王方翼一样天真,看着殷元,心中就有了怀疑。

  长安人多的是,做生意的富商也多如牛毛。但是生意人的做派,大概不会像殷元这个样子,就算是再怎么有钱,也绝难有这样的谈吐和涵养,更别说有这样的见识。

  李氏虽然疑心,却也没有太多的顾虑,只是回家的时候,看到了门口被人照料的马匹。

  殷元的白马,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一匹会让人破产的名马。这样的马,在大唐很难找得到能够匹敌的。

  名马是名马,平时倒也还好,毕竟殷元已经骑了很久了。但是,这匹马脾气实在是不太好,刚来的时候殷元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他驯服。xiumb.com

  李氏看了看白马,以及另外两匹看起来正值壮年,膘肥体键又耐力极好的良马,心里有点惊讶。

  因为,这另外的两匹马是胡马,高大而健壮,按道理也是价值不菲的马匹。可是,这两匹马现在看起来却战战兢兢的,好像在这白马前面,不停的讨好巴结。

  李氏向一旁的仆人道:“这就是那三位客人的马?”

  那仆人点了点头道:“夫人小心,这马邪性得很,根本就不让人靠近。就连这两匹马,也不敢靠的太近,如果它要是不愿意,立刻就抬起蹄子踢人。”

  李氏看了看其中一匹马身上的箭疮道:“这,只怕是一匹经历过很多战事的马。而且,看样子这匹马正值壮年,可见也就是这几年打过仗的。这个白马,真是够横的。”

  仆人道:“何止是横,那位客人也不知道怎么骑着它的,只要看摸它一下,它就起性子。”

  李氏道:“人家是主子,应该也亲近一些,当不至于如此。”

  仆人道:“不过这客人够有钱的,马背上银梃就这么一放,也是够豁达的。”

  李氏以为,有钱也还能这么心大,除非这人真的粗心大意,且真的不在意钱财。但是这话说起来容易,真就没多少人干得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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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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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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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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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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